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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141号)文件要求,现就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奖补对象
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对象为:2015年毕业并在2016年6月30日(含)前实现首次就业且就业单位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并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含招收普通本专科生的成人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符合学费奖补条件但在以往年度因故没有成功办理的学生,可以继续申请。
二、网上申报时间
4月1日至4月30日,登陆四川学生资助网(www.scxszz.cn),进入“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系统将于4月30日关闭,逾期将无法申请。
三、递交材料要求
(一)在线生成、打印《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申请表》(详见川教函〔2019〕141号文件附件4);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劳动合同(完整版)或录(聘)用文件(机关事业单位、特岗教师、“一村一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必须提供完整的录聘用文件或招考结果文件)复印件(需出具“复印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单位证明意见》(详见川教函〔2019〕141号文件附件3);
(六)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七)申请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八)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出具“复印属实”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出具“复印属实”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注册税务登记复印件(需出具“复印属实”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递交资料时间及地址
申请人于4月30日前将上述资料及其他印证资料递交到青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0839—7205333,QQ群191531517。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141号)
青川县教育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