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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4-15 15:23 浏览量:32026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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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个,其他事业单位(人才交流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农劳办、社保资金稽核管理中心、信访办)6个。总编制176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11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其他事业编制89名,定额补助编制58。在职人员总数176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0人,工勤人员4人,其他事业人员89人,定额补助人员58人;退休人员28人。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青川(回青川)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公务员培训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十四)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县级各部门(单位)的全县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

(十五)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六)贯彻执行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七)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八)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不含当年结转和预备支出)总数18,394,358.00元,较2018年初14,674,607.00元增长 25.35%。

1.基本支出15,889,558.00元。其中:人员支出14,322,654.00元,日常公用支出1,410,90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6,000.00元。

2.专项支出2,504,800.00元。其中:2019农民工维权和服务专项经费项目资金280,000.00元,公共服务中心1-3楼服务大厅电费项目资金100,000.00元,公共服务中心大楼维修补漏项目资金50,000.00元,公共服务中心前台人员补贴项目资金172,800.00元,2019年金保网络运行维护费项目资金180,000.00元,青川县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经费项目资金10,000.00元,县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采购设施设备经费项目资金1,140,000.00元,2019年“三支一扶”及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项目资金272,000.00元,2019年人事考试工作经费项目资金300,000.00元。

3.预备支出1,300,000.00元。其中:2019农民工维权和服务专项经费项目资金100,000.00元,2019年“三支一扶”及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项目资金1,200,000.00元。

4.结转支出1,061,580.00元。

三、“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增长)%;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37.5%,主要原因是大型活动接待费和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车辆。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6147万元。

1.流动资产3946万元,其中库存现金2.86万元,银行存款3023.92万元,其他应收款920万元。

2.固定资产2201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公务用车0辆;房屋构筑物2020.30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80.99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19年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5日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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