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人民法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总编制66名,其中:行政编制64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60人,其中:行政人员56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24人;遗嘱长赡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3162.95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权是:
1.依法审判符合本辖区内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
2.依法受理符合本辖区内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不含当年结转和预备支出)总数8587870.00元,较2018年初8349999.00元增长2.85%。
1.基本支出8207870.00元。其中:人员支出6672910.00元,日常公用支出149296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000.00元。
2.专项支出380000.00元。其中:人民陪审员经费100000.00 元,协警劳务经费280000.00元。
3.预备支出0元。
4.结转支出5833293.55元。其中: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92311.00元,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1875929.00元,省级统筹诉讼费专项经费871580.00元,法院审判及办公业务用房灾后重建项目2524100.75元,2018年员额内法官绩效奖励未发469372.80元。
三、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增长)%;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11%,主要原因是大型活动接待费和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4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23%,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青川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5788.86万元。
1. 流动资产2625.91万元,其中库存现金9.58万元,银行存款2167.53万元,预付账款12.26万元,其他应收款436.54万元。
2. 固定资产3162.95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13辆;房屋构筑物2197.60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63.11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19年青川县人民法院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