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总工会,其中行政单位1个。总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4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退休人员7人。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组织全县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积极开展“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走访慰问及送温暖活动。
(四)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
(五)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六)组织和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七)建设职工之家,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并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八)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九)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总工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不含当年结转和预备支出)总数539,860.00元,较2018年初650,254.00元下降16.48%。
1.基本支出539,860.00元。其中:人员支出463,740.00元,日常公用支出76,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00元。
2.结转支出234,780.00元。其中:省财政安排劳模、困难职工帮扶资金234,780.00元。
三、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车辆运行。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19年青川县总工会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目标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工会固定资产按《工会法》规定,不纳入国有资产登记,故预算报表不填报固定资产。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