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文明办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文明办总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5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36.15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联系起草县文明委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及其他文件,联系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3.负责指导、督促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好先进经验的交流推广。
4.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的调研,了解分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信息和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公民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志愿服务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评选表扬、学习宣传和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7.负责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创评工作。
8.组织协调未成年人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各类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建设、使用和管理。
9.负责组织“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10.统筹协调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构建。
11.负责指导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工作。
12.督促检查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净化工作。
13.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爱国主义教育,统筹组织开展重大纪念活动,指导县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布展,组织全国、全省、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和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审批工作。
14.负责统筹全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工作。
15.负责精神文明工作创新成果、先进经验的总结、收集、报送工作。
16.督促落实县文明委交办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不含当年结转和预备支出)总数 700431.00元,较2018年初655270.00元增长6.88 %。
1.基本支出580431.00元。其中:人员支出503251.00元,日常公用支出77000.00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00 元。
2.专项支出120000.00元。其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维护项目资金70000.00元,乡村学校少年宫支行绩效奖励项目资金 50000.00元,。
3.预备支出100000.00元。其中:在生态文明创建经费中预备校外活动中心运行维护项目资金100000.00元。
4.结转支出201899.00元。其中:少年宫及文化事业费140859.00元,第三届道德模范和文明家庭奖励50000.00元,工资调标及保险11040.00元。
三、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增长)%;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25%,主要原因是大型活动接待费和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标准和批次与2018年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车辆。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青川县文明办/德赢VWIN资产总额511.67万元。
1.流动资产475.52万元,其中现金0.15万元,银行存款475.37万元。
2.固定资产36.15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公务用车0辆;房屋构筑物0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6.15万元。
3. 无形资产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19年文明办/德赢VWIN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