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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9-04-16 10:01 浏览量:19641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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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2.预算情况说明

3.青川县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示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7)日常公用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项目支出明细表

1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1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1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3)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总编制29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1名,事业编制10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26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0名,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209.37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安全生产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德赢VWIN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协助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属在青川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初审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青川县德赢VWIN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安全生产监督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数353.22万元(不含预留),较2018年初293.01 万元增长20.55 %。

1.基本支出预算297.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2.0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2万元。

2.专项支出56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驻矿安监员经费56万元。

3.预备支出100万元,其中:安全社区建设专项经费50万元,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资金50万元。

4.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增长)%;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降2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购置4台执法车辆用于安全生产执法用车。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8年驻矿安监员工资及保险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8名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等支出,绩效目标是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全面监管,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2)2018年安全生产保障金5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信息、宣传、事故处理等项目支,绩效目标是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3)2018年安全社区建设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省级安全社区1个,市安全社区2个,县安全社区4个,绩效目标是提高人民居住环境。

7.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月31日,安监局固定资产总额209.37万元,共有车辆5辆,其中:县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公务执法车辆5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8.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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