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川青溪年产800方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7208432
地址:青川县北井坝政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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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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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川青溪年产800方石材加工项目 |
青川县青溪镇广武街 |
青川县青溪镇家兴建材经营部 |
内蒙古亿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本项目购置大型切割机一台,中型切割机两台, 年加工花岗石800m3。该项目主要为支持少数民族回族政策,主要为生产回族撒米(回族 土葬棺材)石板。待花岗石加工完之后恢复土地现有性质。 |
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田地农肥;废气:封闭机器加工车间,设喷淋设施,湿法作业;场内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噪声:采取设备减振、合理安排工期、文明操作,禁高声喧哗等措施;固废:废石料、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集中收集后外售于相关厂家综合利用;含油棉纱、手套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地下水:对危废间进行重点防渗。 |
建设单位应按照清洁生产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生产线的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项目的环保生产管理水平。
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