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湿地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湿地主要类型包括河流湿地、湖泊湿地和人工湿地(不包含水稻田)。加强湿地资源保护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子孙后代生存福祉。
为加快建立系统完善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德赢VWIN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16〕8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川委发〔2016〕20号)、《四川省德赢VWIN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98号)《广元市德赢VWIN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8〕93号)文件要求,制定和印发了《青川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湿地保护修复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二)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任务和各部门职责。
(三)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建立健全湿地用途监管机制,规范湿地用途管理。
(五)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修复措施等。
(六)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明确湿地监测评价主体、完善湿地监测网络、信息发布和应用。
(七)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