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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三举措抓实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07 16:12 浏览量:30394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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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5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县坚持两个原则: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不可复工复产,未达到疫情防控条件不可复工复产。严格落实三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要求关。督促企业必须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节后回原岗位工作的其他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员工排查隐患、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能力,坚决做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复工复产。

二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关。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六个必须”“五个到位”“四个坚持”。 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等措施,督促企业抓好防控促生产,抓好安全促防控。

三是要全面加强动态安全监管。对节后已复工复产或拟复工复产的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切实掌握企业当前真实生产状况,加强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凡未按照标准或降低标准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并责成企业停产停工进行整改。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高限处罚,直至采取关停措施。建立监管工作台账,落实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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