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造血作用,缓解贷款难、利率高、风险大等问题,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工作,加快我县乡村振兴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出台的背景
根据省市关于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相关会议精神,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川财农〔2018〕158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一共包含九项内容,一是强调专注农业、因户施策、风险可控、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二是分五年组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化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三是合作和担保的机构,中国农业银行青川县支行、四川青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储银行青川县支行、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青川支行等四家作为首批合作银行,广元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机构。四是账户管理,县农业农村局管理,在合作银行开设“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账户”,并按规定做好账户核算管理,专款专用。五是风险补偿金支持的对象、条件及范围。六是业务流程及标准,按照评级授信、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款管理、贷款偿还八步依序进行操作;遵循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费率的标准。七是风险分担。八是监督管理,主要是加强协调、定期检查、信用管理、定期汇报。九是组织保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德赢VWIN乡镇长为成员的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信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职责,将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三、重大意义
推动了我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在乡村振兴中的造血作用,降低了贷款风险,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得问题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