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

热点查询: 财政预决算 政府工作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 投资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 关于青川县青溪镇水厂QXZ-01地块独立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论证报告的公示

关于青川县青溪镇水厂QXZ-01地块独立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论证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10 16:50 浏览量:33514 来源:青溪镇
[ 字体: ]
分享:

青川县青溪镇德赢VWIN

关于青川县青溪镇水厂QXZ-01地块独立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

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现将该地块独立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论证等相关事宜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用地区位

青川县青溪镇水厂QXZ-01地块4226.96平方米(其中现状1840.70平方米,扩容增加用地面积2386.26平方米),位于青溪镇以北,落衣沟村一组七家坝,唐青线东侧。

(二)规划内容

总用地面积:4226.96平方米;用地性质:公用设施用地(U1);容积率:≤0.6;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25%;交通出入口方向:西侧;配套设施:垃圾收集点。

二、公示地点

青川县德赢VWIN网站、青溪镇德赢VWIN。

三、意见反馈

1.若您对该论证报告有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青溪镇德赢VWIN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

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的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政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作为上述地块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该提供该论证报告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公示期满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 系 人:马杨

联系电话:0839-7802024

联系地址:青川县青溪镇德赢VWIN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


青川县青溪镇德赢VWIN

2020年9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