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等相关事宜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用地区位
本次论证地块位于青川县城老城北组团城郊村马家院,四沟以东、规划绿地北面、滨河路以南、小北街以西围合区域,分为MJY-01、MJY-02两宗用地。距离新建的游客中心直线距离50m,距离青川客运站50m,面靠乔庄河生态环境良好,交通便利。
(二)规划内容
(1)青川县城MJY-01地块:用地面积16753.72平方米;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高度:≤21米;交通出入口方位:西侧和南侧。
(2)青川县城MJY-02地块:用地面积3314.53平方米;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1米;交通出入口方位:北侧。
(三)解决事项
本次调整从国有土地出让和用地权属情况出发,严格按照“多规合一”的思路进行调整,解决了棚户区和已办理产权证范围线模糊的问题,通过论证后产权更加清晰,为下一步棚改户产权办理奠定了基础。
二、公示地点
青川县德赢VWIN网站。
三、意见反馈
1、若您对该论证报告有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的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政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作为上述地块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该提供该论证报告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公示期满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 系 人:颜康
联系电话:18380415211
联系地址: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与用途管制股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