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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10-29 14:37 浏览量:18473 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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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县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青川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县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组织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全县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7.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县重大林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9.监督检查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青川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全县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根据本县城镇总体规划,制定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目标,参与编制城镇绿化绿(林)地系统详细规划和林业专业规划,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县生态林地、园林绿地、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小游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基建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绿线”管理。
13.依法办理绿(林)地征用、占用,树(林)木的砍伐、移植,野生动物经营管理,木材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林业和城镇园林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核准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指标、城镇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绿(林)地比例和新、改、扩建工程绿地建设项目。
14.依法审核公园、广场、防护林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大型公建配套绿地等园林绿地建设项目的计划、规划和设计方案;负责组织和协调重大绿(林)地建设项目;指导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并按工程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15.负责城镇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资质的审批、报批工作;负责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招投标的行政监督;组织指导全县林木和绿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
16.负责全县公园的行业管理,制定公园分级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7.拟订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18.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创新模式,建设高质量油橄榄特色现代林业园区。以高质量园区建设为统领,整合资金和资源,结合低效林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规划建设林业科技、林业生态、特色林业园区。
①围绕林业产业上档升级,建设青川县油橄榄特色现代林业园区。该园区位于白龙江低山河谷区地带,涉及木鱼、沙州、营盘、观音店、板桥、骑马、姚渡等7个乡镇,规划建设面积10万亩。建成油橄榄为主导产业的高质量核心区4800亩,涉及木鱼和沙州两镇,辐射带动营盘、观音店、板桥、骑马、姚渡等5个乡镇,规划建设面积9.52万亩;以提质增效、上档升级为建设目标,园区建设总投资67236万元。
②组建管理机构,创新园区建设体制机制。成立了“青川县油橄榄特色现代林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自强为组长,县委副书记李彦江、副县长罗建中为副组长,林业局局长白培峰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有关乡镇建立基地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基地建设的实施和管理。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青川油橄榄建设项目建设,创新“科+企+农(专业合作社或农户)”“企+专(专业合作社)”、“专+农”、“企+农”、“造林大户+林农”等一体化经营模式,建立了良好的利益链接机制。
③通过园区科学化管理、规模化栽培、标准化建设、集约化经营,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经济增长,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园区群众收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实现生态、旅游、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建成白龙湖北岸国道543线油橄榄景观大道和白龙湖南岸休闲景观道;完成木鱼文武油橄榄品种园、沙州幸福岛油橄榄观光体验园、油橄榄综合示范园等林业生态经济园3万亩。
2.实施品种改良,促进木本油料提质增效。大力推进木本油料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核桃产业发展,创新油橄榄产业链发展机制,落实山桐子产业发展规划。
①核桃。对全县核桃32.7万亩进行有效管护,需品改的11.2万亩核桃,以我县培育的“青川1号”优良核桃品种为主进行品种改良;2019年完成核桃春季枝接和夏季芽接等品改3万亩,成活率81%以上;建设丰产示范点(园)18个,面积2万亩;在苏河乡核桃有机产品认证面积2500亩,产量500吨;在青溪,曲河、苏河、竹园和板桥等乡镇开展了核桃有机示范推广面积5万亩。2019年全县核桃鲜果产量66250吨,折算干果产量为37100吨,实现销售收入为11.13亿元。
②油橄榄。对全县油橄榄9.3万亩进行有效管护,需品改4万亩油橄榄,品种改良接穗以豆果、科拉蒂、皮削利为主,已完成品种改良2.2万亩,补植补造3万亩。在木鱼镇通过“公司+农户”模式,完成新造油橄榄500亩。在木鱼和沙州镇油橄榄有机产品认证面积2035亩,产量314吨。今年全县油橄榄产量达4000吨,产值2.4亿元。
③山桐子。加强对3万亩山桐子进行管护,在苏河、凉水、大院等乡镇新造山桐子8000亩,建示范基地500亩,成活率达到了90%。完成第二期《青川县毛叶山桐子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保存区(青川县金桥林场一作业区5林班凉水井)》建设工作,栽植毛叶山桐子家系108个品种和浙选山桐子繁育大苗两年生20个品种,面积150亩;完成了金桥林场山桐子种质资源保存区秋季造林220亩;按时间要求录入并向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平台上传了资料,完成了毛叶山桐子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采购工程的财评和需求论证。今年全县山桐子产量300吨,产值660万元。
④林下经济。加强综合管护,充分利用丰富的林下资源发展中药材为主的种植业。以现有的48家专业合作社为基础,以林下药材、林下山珍、林下蔬菜、林下花卉、林下养殖等种养植模式,林下经济达到2万亩,其中:发展茯苓、灵芝、白芍、天麻、油牡丹等林下中药材8000亩;培育和引进川珍、海玲山珍等加工经营龙头企业4家,打造青川品牌,强化新型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开展技术攻关,推进研发成果转化。
⑤以科技支撑推进木本油料提质增效。一是建立与科研院所合作机制。聘请了全国油橄榄首席专家邓明对我县油橄榄产业进行培训和指导,同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研究所合作对山桐子优质高产栽培技术试验研究工作;与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合作对山桐子选优级研究,在凉水、苏河、七佛、大院、孔溪等乡镇选出20株优势树种,进行含油率等相关指标研究;邀请国家林草局专家组对我县就“青川1号”核桃良种品种权证(专利)认证,并获得认证通过。二是切实开展新技术培训推广工作。选派服务核桃、油橄榄林、山桐子技术人员10人,服务全县36个乡镇,林业技术土专家5人,其中3人服务油橄榄产业技术,2人服务核桃产业技术;组织科技在线农技专家36人开展了科技在线扶贫服务工作。开展培训林农3100人次,培训技术能手100人,开展送科技下乡集中宣传活动12次,组织科技人员下乡260人次;通过技术培训、发放核桃、银杏、油橄榄、山桐子栽培管理技术等宣传资料30000余份。三是培育专合组织,构建多种营销和加工模式。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林业专合社48个,其中:省级示范社3个、省级森林康养人家2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个;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2个,构建线上线下营销体系,扶持发展电商22家,建立木本油料清洗、烘干、分选、取仁、榨油、包装等产地粗加工10家,建成规模性木本油料加工厂2家。
3.助力脱贫攻坚,切实开展生态建设和林产业扶贫。切实履行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扶贫职责,成立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扶贫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编制年度扶贫方案,科学精准落实目标任务。
①认真抓好惠民工程,按时兑现政策性补助资金。全县公益林生态补偿兑现涉及26个乡镇105个村,面积为1418697亩(包括79个贫困村公益林生态补偿31万亩),较2018年公益林补偿面积净增加98695亩,兑现资金2092.58万元。从建卡贫困户选聘生态护林员694人,落实补助资金333余万元,使人均年收入4800元以上,实行一年一聘,采用“乡管村用”模式,生态护林员选聘为我县森林资源管理方面和脱贫攻坚上起到显著作用,实现了生态扶贫和资源管理双赢。退耕还林涉及全县35个乡镇(包括79个贫困村),兑现退耕还林面积74200亩,其中:前一轮退耕还林692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5000亩,兑现资金1015万元。成立了17家脱贫造林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户923户,1146人,开展了核桃、油橄榄、山桐子等产业的造林管护等项目,入社贫困户人均获得劳务收入2600元以上。
②完善东西扶贫协作产业项目机制,实现助农增收。开展油橄榄管护2000亩和笋用竹新造3000亩的东西扶贫协作产业项目,全县36个贫困村751户贫困户实施了核桃和油橄榄品种改良,新改良品种已陆续挂果,贫困户均从中获得收益4000元。
③采取“扶志扶智”,大力推广林业科技。全县79个贫困村每村选派了1名林业技术人员,科技扶贫在线专家45人,开展培训20次,参加培训人员1000多人,发放林业技术资料10000余份,通过科技扶贫带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增收500元。
④开展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扶贫工程项目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针对2017-2019年核桃、油橄榄、银杏的管护、品改和笋用竹栽植存在的“报账资料不规范”“苗圃出售商缺少资质”“合同签订不规范”“资金支付不规范”等9个方面的37个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坚持在项目规划、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强化业务人员综合素质,每个项目明确业务负责人与责任股室,制定工期表,倒排实施时间节点、对标对表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树立责任意识,制定和完善问题整改、问题追踪等制度,全面高效完成了整改任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多方争取资金,全力推进林业项目建设。认真落实省、市、县项目工作部署,坚持“突出项目、壮大产业、加快发展”工作主基调,充分利用国投行、国开行等各大银行,采取政府贴息等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林业项目工作。向上争取资金7666.24万元,完成固投5575万元,占任务的47%;完成招商引资8000万元,占任务的100%。
①新开工项目。一是森林智慧旅游推广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建森林旅游信息推广LED显示屏14个,总投资1300万元;二是青川九药麝业开发有限公司养麝繁育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林麝养殖圈舍5000平方米,辅助用房500平方米,林麝种源引进,2019年完成投资2800万元;三是与贵州绿桫椤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签定了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战略框架协议。
②招商引资。一是开展“岷山山系野生动植物保育中心”项目招商引资,邀请了北京中经绿联林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深港澳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到青溪镇金桥村、阴平村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考察,项目招商正在进行中。二是与青川九药麝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约招商引资合同,完成招商引资8000万元。
③项目储备。一是青川九药麝业开发有限公司林麝养殖项目,正在做好前期工作,积极对接发改、统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包装入库,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7000万元。二是青川县金桥林场山桐子林下经济节点公路建设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预计2020年4月开工。三是青川蜀兴笋用竹发展项目,茶观线和乔庄河流域发展笋用竹5000亩,总投资1000万元。
④项目申报工作。一是申报2020年林草项目,营造林21.2万亩,包括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国家战略储备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二是非营造林项目27个,包括森林资源保护、现代林业产业发展、自然保护区建设、林业科技推广等。三是西阳沟、毛寨、金桥、马鞍山林场场部道路硬化及林下经济节点道路建设项目进入国有林场道路建设项目库,总投资4679万元,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000余万元。
5.大规模开展绿化全川青川行动,扎实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紧扣脱贫奔康和乡村振兴主旋律,结合大规模开展绿化全川青川行动这个 中心,切实搞好造林绿化、低产低效林改造和林木种苗工作,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①笋用竹基地建设。在竹园、金子山、营盘、乔庄、沙州等乡镇建立笋用竹基地5000亩;在竹园、营盘、金子山3乡镇打造笋用竹示范点1500亩,在青溪镇竹林小镇栽植笋用竹20公里;培育笋用竹经营加工企业2家。
②低产低效林改造。完成了低产低效林改造规划设计,改造以核桃、油橄榄为主的木本油料低产低效林1.2万亩,在木鱼、沙州打造500亩以上低产低效林改造示范点2个。
③绿化工作。一是打造以乔庄镇张家村初心谷、茶树村竹溪谷以及大坝乡大坝村凌宵花为主的“一沟一景”,投资400余万元栽植凌宵花1万余株、竹子4万余簇,并切实加强了木鱼镇高速路口等节点景观打造;二是组织了县级机关干部在沙州镇青坪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栽植安吉白茶20000余株;全县参加义务植树17万人,植树61万株,尽责率达95%,新建义务植树基地40个,面积4500亩;全县全年累计新造林8.2万亩。三是对全县古树名木开展普查工作,已全面完成了403株古树名木系统录入。四是加强对县城绿化养护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技术指导工作,通过常态化养护使我县城市44万平方米的公共绿地, 达到了常年有形象的效果,对行道树3273株,公共绿地乔木8752株,进行修枝整形1次、对灌木204859平方米,整形修剪,常规进行防虫杀虫工作,常年保持绿篱植物无杂草;对地被植物120628平方米常年保持无杂草、枯树枝及垃圾,为美丽生态宜居县城奠定了坚实基础。
④林木种苗。组织培育苗木200亩,年终出圃核桃播种苗20余万株、油橄榄10万株、食用竹7万株、杉木20万株、山桐子100万株。加强220亩核桃采穗圃、100亩油橄榄采穗圃的管护工作;完成“青川1号”核桃良种品种权证(专利)的申报工作。
5.以乡村振兴为契机,为林业“增彩添香”。以增彩添香为重点,推进田间建园、节点成景、山间添彩、道路植花模式,为城市乡村扩大绿地面积,提升景观效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①方案编制。紧扣脱贫奔康和乡村振兴,编制了青川县“增彩添香”规划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相关乡镇实施。
②花卉产业基地建设。建成乔庄、板桥两乡镇花卉产业基地2个,面积500余亩;以生态开发为宗旨,以现代月季等花卉培育种植为核心载体,集种植、林业科研、观光体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园区;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在发展自身产业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扶贫工作,把带动当地贫困户和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作为重要社会责任来担当,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③发展林下花卉产业。建成沙洲镇幸福村马鞭草基地180亩,发展林下花卉产业园区1个;木鱼文武村吴家湾马鞭草60亩,通过政府投资的方式结合油橄榄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林下花卉产业,已完成520亩油橄榄产业园区林下花卉栽植任务,共投资48.85万元。
④举办特色花卉节会。2019年成功举办了特色花卉节3次,分别是4月1日至4月30 日在四川唐家河旅游景区举办的“2019四川青川唐家河紫荆花节”,4月20日至4月21日在茶坝举办的“第三届青川县马鞍山万亩芥菜花海节”,10月27日至11月2日四川红叶生态旅游节暨“唐家河第九届红叶节”。
⑤“增彩添香”助推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2019 年青川县被评选市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乡镇 1个(乔庄镇)、示范村 6(阴平村、张家村、茶树村、幸福村、青坪村、上马坊村),分别对示范村镇进行“增彩添香”打造,并全面完成了乔庄镇茶树村“竹溪谷”、沙洲青坪村“湖山竹苑”增彩添香的打造工作,通过了验收,获得好评。
⑥廊道建设。对“花溪谷”大坝乡空桐树—南溪段以及黄坪乡枣树村—群丰村的廊道建设,依据地形地貌和特色景观,按照“一沟一景,一景一特色”的理念,将大坝、黄平乡部分沿沟地段打造成主体特色鲜明的凌霄花谷,完成栽植凌霄花18200余株,全长35.3公里,投资130万元;完成了金子山到唐家河80公里“绿化美化彩化”廊道建设。
6.严格依法治林,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打好禁毒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①森林资源“双增长”。全年净增森林面积2.4万亩,森林蓄积2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0.5个百分点,达到73.48%,位居广元第一,全省第四;林地保有量达373万亩;着力推进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考核,建立了2017—2021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发展体系。
②林地管理。以广平高速林地征占用为抓手,加强了林地使用过程管理和服务,全年办理林地手续28宗,面积39.1291公顷(包括广平高速4宗,涉及占用林地28.7197公顷),其中:永久占用林地22宗、占地面积15.6439公顷,临时占用林地6宗、占地面积23.4852公顷;按政策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306.3823万元。
③林木采伐管理。进一步加强了林木采伐及运输管理,强化了林木采伐政策的宣传,增强了凭证采伐的意识。全年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898件,蓄积20809.45立方米,办理运输证144张,2950.43立方米,检疫证129张,共2676.77立方米。进一步加强木材加工厂管理,开展了2次“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公开内容300件,实行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制度,制定了《林业局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了林业行政审批工作,在受理的各类申请办理许可证的过程中,坚持“简化办事资料,优化办理质量”的原则,认真接待每一件申请,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不拖办、漏办、不办,无乱审批现象,证书填写书写规范,做好归档案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体现便民高效。
④依法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森林火灾案件侦破查处专项行动”“迎国庆系列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办理各类涉林案件37件,其中:刑事案件13件, 立案13件、结案12件,移送起诉12件,抓获网上逃犯1人;林业行政案件61件,处理违法人员61人,收缴木材15.132立方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39余件(头),枪支2支,电捕猎工具2套,行政罚款16.8余万元,追缴林业规费1万元。
⑤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好 “爱鸟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及法律法规宣传,悬挂宣传标语250余幅、公益广告2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我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达到16家,驯养繁殖成为我县独特的优势产业。联合多部门对相关场所进行了清理整顿,出动人力300人次,车辆90台次,巡护清理野生动物分布区26次;全年办理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1件,其中陆生野生动物案件8件,水生野生动物案件3件,省厅督办案件一批,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刑事拘留2人,办理野生动物治安案件1件,治安拘留1人,收缴国家一级野生动物制品5件,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25(头、只),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制品53.01公斤,猎套3件。
⑥森林防火。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书写标语和制作警示牌6000个,出动宣传车1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份,发送防火短信18000余条。召开全县乡镇和部门参加的森林防火专题会议5次。与各乡镇签订了2019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乡村社、护林员、专(兼)职巡山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县森林防灭火演练共500余人参加,演练过程紧张有序,充分显示了全县巡山护林人员和扑火队员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演练达到了预期效果。及时修订完善森林防火处置办法,建立健全应急预警响应机制,充实补充防灭火物资储备,全县36个乡镇5个林区单位分别建立和完善了物资储备库,配备、补充了充足的防灭火物资。组成8个工作组,对各乡镇、开展为期5个月的督导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时掌握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及时反馈林火监测信息。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
⑦森林病虫害防治。一是编制完成了《青川县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预防)工作实施方案》和《青川县2018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方案》,发布了《青川县林业和园林局关于2019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二是开展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监测面积60.8043万亩,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0.09万亩,其中:病害0.17万亩、虫害9.92万亩;三是完成2019年青川县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招标,加强对板桥、营盘、马鹿、西阳沟等17个乡镇林场松褐天牛的防治;四是对全县春季的枯死松树调查,天池林场新增枯死松树1279株,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新增枯死松树173株,松树枯死原因为华山松大小蠹、松疱锈病、松褐天牛等危害。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
(三)明晰职能职责,深化林业制度改革。
一是成立林业制度改革专门机构,落实专人,理清历史情况,明晰职能职责,协助县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做好林权颁证工作。二是按照建档新标准,清理林改主体改革、林权流转、林权登记等历史档案,建立电子台账,及时向县档案局和县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移交林改档案。三是持续开展好林改“回头看”,即时记载、反馈农户提出的错登、漏登纠错申请,协调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或补发林权证。四是积极开展开好林权纠纷调处指导工作,切实保障林权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巩固林权主体改革,推动开展林改配套改革工作,重点搭建好林权要素交易中心建设,进一步促进森林政策性保险和野生动物伤人险全覆盖。
二、机构设置
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5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1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953.7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218.46万元,下降29.8%。主要变动原因是退耕还林工程补助到期,减少退耕还林支出补助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4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85.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38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1.17万元,占31.4%;项目支出5754.09万元,占6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53.7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18.46万元,下降29.8%。主要变动原因是退耕还林工程补助到期,减少退耕还林支出补助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5.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18.79万元,下降13.6%。主要变动原因是退耕还林工程补助到期,减少退耕还林支出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5.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65万元,占3.5%;卫生健康支出98.53万元,占1.1%;节能环保(类)支出1711万元,占20.4%;城乡社区(类)支出499.09万元,占6%;农林水(类)支出5627.34万元,占67.1%;住房保障(类)支出157.64万元,占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385.26,完成预算38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6.02万元,完成预算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8.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完成预算100%;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为12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129901(项):支出决算为499.0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843.34万元,完成预算100%;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为362.2万元,完成预算100%;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59.02万元,完成预算10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395.72万元,完成预算100%;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259.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1.13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89.94万元,完成预算100%;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582.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7.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1.1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41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日常公用经费216.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87万元,完成预算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受上级检查验收较多,接待次数和人数增加。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7万元,占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7万元,占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万元,完成预算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0.67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时间减少。
其中: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执法、民生工程资金落实、林业产业规划、验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11.17万元,完成预算1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2.21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接受上级检查验收、创建文明示范县工作任务重,其中:
5.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1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林业现场会、创建全国绿色示范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全省林草局会议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0批次,22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1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06万元,比2018年减少20.08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林业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林业执勤执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央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营造林2.4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提高0.5个百分点,森林火灾损失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1‰、0.3‰以内,林业经济运行主要指标明显高于全市林业系统平均水平,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85%以上。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青川县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项目说规定的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央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①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772.01万元,执行数为3108.56万元,完成预算的82.4%。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项目功能实现一是通过对国有林场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林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对林区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切实加强了我县国有林的保护力度,促进了国有林资源的增长。二是通过对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的保护,有效促进我县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点地区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促进林农增收,解决了保护和生存的矛盾。三是有效维护和保持退耕还林成果,对于到期的退耕还林地进行巩固。四是达到了林区稳定和社会治安好转,通过林业部门加强执法,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打击违法砍伐和盗伐林木,保护林地。
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完成率还需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支付进度;解决林权分配的矛盾。
②中央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55.1万元,执行数为1230.2025万元,完成预算的98%。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林场145名职工“五险”全部纳入当地社保。林区派出所完成视频和信息化建设。达到了目标描述中的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质量提高转变;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进一步向和谐发展转变,基本解决转岗就业问题,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档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规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五)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青川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青川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青川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青川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青川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      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青川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5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1个。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县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青川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县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组织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全县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7.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县重大林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9.监督检查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青川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全县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根据本县城镇总体规划,制定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目标,参与编制城镇绿化绿(林)地系统详细规划和林业专业规划,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县生态林地、园林绿地、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小游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基建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绿线”管理。
13.依法办理绿(林)地征用、占用,树(林)木的砍伐、移植,野生动物经营管理,木材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林业和城镇园林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核准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指标、城镇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绿(林)地比例和新、改、扩建工程绿地建设项目。
14.依法审核公园、广场、防护林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大型公建配套绿地等园林绿地建设项目的计划、规划和设计方案;负责组织和协调重大绿(林)地建设项目;指导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并按工程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15.负责城镇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资质的审批、报批工作;负责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招投标的行政监督;组织指导全县林木和绿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
16.负责全县公园的行业管理,制定公园分级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7.拟订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18.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概况
截止2019年底,在职人员总数191人,其中行政人员14 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人,其他事业人员174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04人,遗嘱长赡人员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我部门财政资金本年收入为5485.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数为253.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收入数为98.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收入数为125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收入数为500万元;农林水支出收入数3220.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数为157.6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我部门支出为8385.2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数为29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数为98.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数为17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数为499.09万元;农林水支出数562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数为157.6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的制定,严格按照2019年的工作进行了分析,编制了部门预算,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了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统一化、准确化、具体化、定量化”以便理解和测量。在2019年的预算执行中,严格、逐一对照绩效目标全面完成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在执行过程中,除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临时交办而必须调整预算外,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本年度基本按照进度执行,全面完成预算。在下属单位的管理上,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保单位经费合规合理使用。单位无违规记录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自评分达  分,根据对年度整体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我们应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资金管理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资金绩效理念增强以及财政支出管理加强。建议专项工作应独立预算项目工作经费, 各项工作能正常运转提供资金上的保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说,我单位2019年根据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职, 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及信息公开,都要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项目资金由于下达的时间差,年末有部分资金结转下年。
2.工作经费预算严重不足,实施项目多,但财政没有预算项目管理经费,项目实施管理举步维艰。
3.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尚需完善。目前单位预算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财政对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预算实行定额标准管理。公用经费按定额进行分档预算,标准的确定与实际执行差距较大。
4.预算精细化管理推行难。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是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督,是大势所趋。但是,目前,财政预算资金实行基数预算,精细度也从去年的款级到今年的目级要求,由于单位预算分配在每个目级的资金本来就有限,而财政预算对于有些资金没有给足,比如工作经费,实际支出大大超预算,导致预算执行难以完全精细化和科学化。
5.资产管理方面对历年的呆账清理不彻底,有的呆账,账龄很长,账面有记载,而实际无法收回,没有进行清理报废,影响了资产资金的管理。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严格执行预算。
2.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附件2
青川县林业改革发展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四川监管局(财政监管通知书〔2020〕第17号)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228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8〕230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川财农〔2019〕71号)要求,我部门将国有林管护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等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015.01万元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管护全县集体(个人)天然商品林面积62.0466万亩;管护全县集体(个人)公益林面积141.8697亩;管护全县国有林面积40.11万亩。新 造林2万亩;低效林改造2万亩;国有和集体林抚育2.9万亩;补助林木良种山桐子和核桃品种;退耕还林到期林地进行管护;国有林场改革等。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上级共到位资金5015.01万元。其中纳入全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1243万元,其余3772.01万元县财政已于2019年全部下达至我局,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①天保工程管护人员的管护资金583.9万元用于国有林管护工资和国有林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资金已经支付到位,支付比例为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②全县已补偿国有林面积1.8万亩,资金17.55万元用于国有林管护工资;集体和个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207.98万元,实行乡镇核准录入一卡通系统,由县林业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审核后兑现到户,截至目前已支付1586.91万元,支付比例为72%。
③全县天然商品林林权所有者兑现管护补助619.41万元,实行乡镇核准录入一卡通系统,由县林业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审核后兑现到户,截至目前已支付529.4万元,支付比例为85%。
④森林抚育补助300.17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00.16万元,收舍问题),其中:1999-2002年退耕还林生态林201.87万元和2003-2006年退耕还林生态林98.3万元,实行乡镇核准录入一卡通系统,由县林业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审核后兑现到户,截至目前已支付162.94万元,支付比例为54.3%。
⑤森林公安办案补助43万元,用于弥补我县森林公安办案经费不足,已全部拨付到县森林公安局,支付比例为100%。
⑥全县2019年纳入全县林业整合相关项目资金1243万元(其中:造林补助800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50万元;集体林抚育240万元、国有林抚育108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2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中的检查验收费用25万元)。同时,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561.9万元用于林业产业扶贫,主要用于核桃、油橄榄、山桐子等新栽、管护等,资金已全部支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部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拨付、核算该项目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内容,无擅自扩项、缩项及挪用、挤占等现象。财务管理严格,账务处理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林场职工开展管护国有林管护、兑现纳入公益林部分的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和公益林管护补助以及退耕到期森林抚育补助、良种补贴、森林公安办案补助到项目实施单位、用于扶贫整合资金分配到乡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资金根据各个分项实施情况拨付支出,管理架构及实施流程规范。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截止评价时点,完成了林场职工管护巡护任务;完成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41.87万亩;完成了对天然商品林的停伐后的管护62.0466万亩;完成了山桐子和核桃“青川一号”优良品种的管护;完成全县林业扶贫整合资金核桃、油橄榄、山桐子等栽植任务;森林公安办理各类林政案件。
(二)项目完成质量
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由于公益林区划调整,面积增加9万余亩,我县对公益林重新核界分配,加之天然商品林和公益林区域有所冲突, 乡、村、社、户等以及国有林地疆界多次核实,林农分配时意见不统一,导致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兑现缓慢。其余项目完成质量合格。
(三)项目完成进度
截止评价时,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县财政下达3772.01万元(剔除扶贫整合1243万元),拨付支出为3108.56万元,资金支付完成达82.4%。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功能实现
1.通过对国有林场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林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对林区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切实加强了我县国有林的保护力度,促进了国有林资源的增长。
2.通过对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的保护,有效促进我县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点地区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促进林农增收,解决了保护和生存的矛盾。
3.有效维护和保持退耕还林成果,对于到期的退耕还林地进行巩固。
4.达到了林区稳定和社会治安好转,通过林业部门加强执法,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打击违法砍伐和盗伐林木,保护林地。
(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通过保障林场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能有效稳定林区职工正常开展巡山护林;林场职工的巡山管护,让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国有林资源行为大大降低;国有林得到有效保护,能产生很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促进林农增收,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有60%以上发放到了林农手中,作为国家对生态保护方面的补助。
3.提升和巩固森林植被,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目前我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3.77%
(三)运行效果和满意度
一是通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在全县范围林业方面的使用,林区职工和林农对森林保护热情较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也高,近几年来,我县国有林区未发生森林火灾,运行效果十分好;二是通过对林场职工和广大林农走访,对目前工资待遇、林业惠民政策等满意度较高,达到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结果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项目进度迟缓,主要是公益林区划调整,分配困难,兑现慢。
青川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转移支付预算1255.1万元。
绩效目标为:目标1: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质量提高转变;目标2: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目标3: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进一步向和谐发展转变,基本   解决转岗就业问题,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目标4: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目标5:档案管理规范;目标6:资金使用规范。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8)22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川财农﹝2019)70号)文件,下达我县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255.1万元。绩效目标同期下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1255.1万元于2019年度已下达至青川县林业局,下达及时,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中:1、2019年前一轮退耕还林兑现面积为6.92万亩,应兑现资金为865万元,兑现标准为125.00元/亩。通过验收合格已兑现资金842.7905万元;2、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兑现面积0.5万亩,资金150万元,兑现标准为300.00元/亩,已完成第二次检查验收,兑现资金147.402万元;3、天保工程林场工人保险补助资金228.9万元,用于给全县4个地方小采企业145名职工购买2019年度社会保险,企业林场职工全员参保,及时足额缴纳各项保险;4、森林公安补助11.2万元,用于唐家河派出所视频及信息化建设。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青川县林业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拨付、核算该项目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内容,通过社保“一卡通”系统将资金兑现到林农社保卡上,无擅自扩项、缩项及挪用、挤占等现象。林场工人保险补助缴纳到当地社保账户,按月及时足额缴纳。财务管理严格,账务处理规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到户,前一轮退耕还林共实施21.928万亩现已全部郁闭成林。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0.5万亩现已全部实施完成,并已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省林草局的多次验收。林场145名职工“五险”全部纳入当地社保。林区派出所完成视频和信息化建设。达到了目标描述中的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质量提高转变;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进一步向和谐发展转变,基本解决转岗就业问题,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档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规范。资金支付完成1230.2925万元,完成率98%。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完成前一轮退耕还林67423.24亩、新一轮退耕还林4913.4亩兑现;
②质量指标。造林质量合格率达100%。
③时效指标。当年资金支出率98%。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社会效益。社会参保率达100%。通过工程的实施,大量劳动力从繁重的土地耕作劳动中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增加了农民增收渠道,加快了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
②生态效益。随着工程建设的实施,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减轻自然灾害给社会带来的损失,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③可持续影响。青川县山高坡陡,这是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的主要原因。通过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可新增我县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森林涵养水源的能力,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增强森林资源的生态调节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是保障了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工作热情和效益提高;二是国有林得到有效保护,能产生很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④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在全县范围林业方面的使用,林农和林场职工工作热情较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也高,近几年来,我县国有林区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运行效果好,成效显著。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中主要存在资金还有前一轮退耕还林资金22.2095万元和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2.598万元为兑现。原因为:一是工程征占用退耕还林地,异地置换造林尚未完成;二是纪委违规违纪查处,违规资金收归财政。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在中国青川政府网站上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存在违规违纪情况,已停止兑现。查处的违规资金16万元收缴县财政。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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