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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四川省青川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10-29 14:30 浏览量:16756 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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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四川省青川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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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29

附件2...................................................................................................39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党建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一是持续深化十大救助工作,着力提高救助水平。全年共发放十大救助资金1274.395万元,解决困难群众救助2.7万人次。二是持续加强城乡低保工作,有力助推脱贫攻坚。全年城市低保保障对象(四季度)4218户7495人农村低保保障对象5457户9187人。及时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98.5万元。2019年,建卡贫困户纳入低保保障对象2517户4507人,累计保障54084人次。三是持续开展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确保供养政策落实落地。2019年,全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1111人(分散供养886人,集中供养225人)。投入资金12万元,为特困供养人员采购辅具一批,完成所需对象辅具发放。

2.全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一是着力推进“三治”融合。形成村(居)民广泛参与的基层社会自治新格局,全县198个村、41个社区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二是着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全年投入资金100万元,新建沙州南丰、前进大坪村委会2个。切实开展农村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制定了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指导标准,创建木鱼镇文武村等5个农村社区示范单位。三是着力落实基层干部政策。全年发放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178万元,在职村(社区)干部医疗和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1.322万元。

3.全面提升社会福利指数。一是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补助资金39.6万元建成青川县众康医养结合中心,设置床位60张,将现代医疗服务技术与养老服务有效结合,实现了“有病治病,无病防病”的养老保障模式。规范民办养老工作,对规范运行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助9.25万元(500元/床)。全面落实老龄政策,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4923人次161.175万元,机构改革前共办理老年优待证89本。投入资金72万元,为4800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二是切实加强孤儿供养工作。全面开展孤儿摸底排查,落实孤儿监护责任人,实行孤儿动态监管。三是着力开展残疾人保障工作。全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27369人次,发放资金246.321万元(90元/月.人);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5688人次(一级9384人次、二级26304人次),发放资金207.351万元。四是切实开展慈善救助工作。全年资助大学新生40名、高中新生6名、困难学生12名、大病救助50名,共发放慈善资金37.7万元。切实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接受慈善捐赠资金121.73万元。五是切实规范福彩销售工作。积极拓宽福彩销售渠道,狠抓福彩销售网点管理,做到福彩销售合法有力有序。全年福彩销售1100万元,全面完成销售任务。

4.持续规范社会事务管理。一是全力抓好边界联检工作。完成川甘线青(川)文(县)段,川甘线青(川)武(都)段边界联合检查任务,按时向市政府报送联检报告。二是规范殡葬服务。推动出台了《青川县绿色惠民殡葬实施方案》,并将绿色惠民殡葬纳入年度民生实事。三是依法开展婚姻、收养和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全年无违法登记行为发生。四是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坚持常态化巡查,做到发现一起,救助一起。全年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59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0万元。五是稳步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12月底完成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工作。

5.鼎力推进社会保障扶贫。一是2019年全县社会保障累计支出资金3122.082万元,占全年计划投入资金的165%,拨付率达到100%,实现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二是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调整充实黄坪乡青春村、石坝乡中心村驻村帮扶工作力量,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帮扶,切实解决帮扶工作难点问题,各项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大力开展脱贫攻坚省委第四巡视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活动。

6.持续推进民政项目建设。一是向上向外争取各类民政资金8824.9万元。二是主动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民营养老服务。通过努力,完成青溪社会福利中心生态康养经营权租赁竞拍,与青川县汇友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为推动全县公办民营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全年引资3500万元。三是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取得实效。完成2019年贫困村村级阵地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累计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四是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纳入青川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6个包括:县老龄办、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县慈善总会、县婚姻登记处、县老促会、县公墓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4310.98万元,较2018年收入6004.1万元减少28.2%。

2019年支出4095.84万元,较2018年支出5748.83万元减少28.75%。

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将救灾、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医疗救助等职能划转相关部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4310.9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7.50万元,占总收入的81.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34万元,占总收入的0.73%;农林水支出100.00万元,占总收入的2.32%;住房保障支出50.14万元,占总收入的1.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8.00万元,占总收入的5.55%;其他支出364万元,占总收入的8.4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决算支出4095.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9.26万元,占总支出的81.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69万元,占总支出的0.99%;农林水支出258.00万元,占总支出的6.3%;住房保障支出50.14万元,占总支出的1.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8.68万元,占总支出的7.05%;其他支出109.07万元,占总支出的2.6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总计收4310.98万元、支4095.84万元。与2018年相比,总计收入减少1693.12万元,支出减少1652.98万元;总计收入下降28.20%,支出下降28.7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收入5123.28万元,2019年收入3527.50万元,减少1595.78万元;2018年支出5059.29万元,2019年支出3349.26万元,减少1710.03万元。二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收入76.83万元,2019年收入31.34万元,减少45.49万元;2018年支出63.2万元,2019年支出40.69万元,减少22.51万元。三是农林水支出2018年收入676.86万元,2019年收入100万元,减少576.86万元;2018年支出491.2万元,2019年支出258.00万元,减少233.2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7.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32.93万元,下降28.8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将救灾、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医疗救助等职能划转相关部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49.28万元,占83.15%;卫生健康支出(类)40.69万元,占1.01%;农林水支出(类)258万元,占6.41%;住房保障支出(类)50.14万元,占1.24%;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类)288.68万元,占7.17%;其他支出(类)41.13万元,占1.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027.9万元,完成预算99.0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3349.28万元,完成预算94.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养老体系项目未完结,按进度拨付;二是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按实际需求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40.69万元,完成预算129.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3.农林水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258万元,完成预算2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涉农整合资金村级阵地建设未完工,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

4.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50.14元,完成预算100%。

5.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288.68万元,完成预算121.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6.其他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41.13万元,完成预算34.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的凉水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项目未完结,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9.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5.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4.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70万元,完成预算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将救灾、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医疗救助等职能划转相关部门,相应的接待、出差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6万元,占8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4万元,占16.5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6万元,完成预算90.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72万元,下降9.0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6万元。主要用于阳光村务、政务公开、低保核查以及民政事务工作开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4万元,完成预算9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4万元,下降8.86%。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4万元,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1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具体项目、金额)。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7.9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青川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52万元,比2018年减少66.41万元,下降11.99%。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休4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37万元;2019年未发生抚恤金,比2018年减少45.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青川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2.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青川县民政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民政救助经费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项目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民生问题,特别是患重特大疾病的建卡贫困户和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的问题,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离职村(社)干部生活补助”“在职村(社区)干部养老、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软件设采购”“福利院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临聘人员工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离职村(社)干部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1.12万元,执行数为177.7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3.89%。通过项目实施,调动了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巩固拓展党的执政根基,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保障了离职村(社区)干部的权益。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测算人数有待精准,测算准确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提升预算准确度和执行进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离职村(社)干部生活补助

预算单位

青川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71.12

执行数:

177.792

其中-财政拨款:

171.12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全县的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实行补助

2019年度发放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4265人,金额177.7920万元,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保障了离职村(社区)干部的权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符合条件的对象

全覆盖

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发放265名

质量指标

指标1:补助标准

按政策兑现

按政策兑现

指标1:拨付资金符合政策规定比率

100%

按季度支付生活补助

时效指标

指标1:发放时间

按季度发放

按季度支付生活补助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促进社会和谐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指标2:离职村(社)干部生活情况

有效改善

对离职的村(社区)干部生活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政策知晓率

≧80%

90%

指标2:满意度

≧80%

90%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7.351万元,执行数为207.3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预算单位

青川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7.351

执行数:

207.351

其中-财政拨款:

207.351

其中-财政拨款:

207.351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全县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及时足额发放2019年护理补贴,确保贯彻政策落实

2019年度发放全县一至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053人,其中:一级805人/月/80元,二级2248人/月/80元,金额207.351万元,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保障了重度残疾人的权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符合条件申领补贴对象覆盖面

2019年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5688人次(一级9384人次、二级26304人次),发放资金207.351万元。

质量指标

指标1:救助标准

一级80元,二级50元

一级80元,二级50元

指标2:各类补助标准执行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受益对象补贴按时发放率

100%

100%按季度发放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重度残疾人护理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政策知晓率

≧80%

90%


指标2:工作满意度

≧80%

90%


(3) 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625万元,执行数为26.6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摸清了全县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情况,保障优抚工作正常开展,提升了工作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测算标准有待细化,采购设备标准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把控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青川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6.625

执行数:

26.625

其中-财政拨款:

26.625

其中-财政拨款:

26.62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采集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情况,保证普查工作开展,提高优抚对象采集工作效率。

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设备数量

采购设备40台

采购设备40台

质量指标

采购设备质量

达到标准政府采购标准(单一来源),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按政府采购规定和标准实施采购,保证了工作正常开展。

时效指标

指标1:政府采购时效

按政府采购时效要求

按政府采购时效要求

指标2:完成时间

2019年

2019年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完成全县优抚对象数据库

长期

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


(4)福利院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临聘人员工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8.42元,执行数为48.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发放敬老院临聘人员14人,工资27.72万元、五险20.7万元。对全县4个敬老院入住的265名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照料和护理,保障了福利院工作正常运转。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劳务派遣人员满意度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福利院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临聘人员工资)

预算单位

青川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8.42

执行数:

48.42

其中-财政拨款:

48.42

其中-财政拨款:

48.42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老人得以照顾

对全县4个敬老院入住的265名的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照料和护理。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劳务派遣人数

保障14名聘用人员经费和专项工作开展

保障人员经费到位和专项工作开展

指标2:服务对象

入住敬老院的特困供养人员

265名

质量指标

指标1:发放标准

按最低工资标准兑现

管理规范

时效指标

指标1:拨付资金符合政策规定比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照料

有效改善

完成4个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护理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工作满意度

≧80%

90%


(5)福利院机构和养老服务(运转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9年全县4个敬老院运转费40万元,每个敬老院10万元,保障了敬老院的正常运行,对全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了生活照料,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的满意度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福利院机构和养老服务(运转费)项目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0

执行数:

40

其中-财政拨款:

40

其中-财政拨款:

4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老人得以照顾

4个敬老院正常运转,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得以照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县敬老院

4

4个敬老院

质量指标

指标1:运转费标准

10万元/个

10万元/个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供养老人生活照料

有效改善

265名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得到照料护理

指标2:社会救助救济制度

不断完善

社会救助政策得以落实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工作满意度

≧80%

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青川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设备购置项目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指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指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指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指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指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指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指用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指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青川县民政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构成。青川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二)基本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党建工作。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总编制59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2名,其他事业编制45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54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2人,其他事业人员44人,工勤人员1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退休人员23人。固定资产原值9980.65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647.7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332.9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9年收入4173.2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7.50万元,占总收入的84.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34万元,占总收入的0.75%;;农林水支出100.00万元,占总收入的2.4%;住房保障支出50.14万元,占总收入的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8.00万元,占总收入的5.7%;其他支出226.26万元,占总收入的5.42%。

(二)支出情况。2019年决算支出4095.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9.26万元,占总支出的81.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69万元,占总支出的0.99%;农林水支出258.00万元,占总支出的6.3%;住房保障支出50.14万元,占总支出的1.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8.68万元,占总支出的7.05%;其他支出109.07万元,占总支出的2.67%。

“三公”经费2019年支出8.70万元,年初预算9.00万元。因政府机构改革后救灾、优抚、医疗等职能移交相关部门,相对应的救灾核查、接待等相比2018年有所减少。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6辆、公务接待27批次186人。

三、绩效评价管理

(一)评价结论89.8分

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及效益情况

各项民政救助经费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项目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民生问题,特别是患重特大疾病的建卡贫困户和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的问题,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经自评,2019年度民政救助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

(二)综合管理情况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2.预算编制情况。根据本局职能职责,结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民政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县财政局对部门预算工作的要求,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序列和“零基预算”方法,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编制部门预算。

根据县财政局对部门预算工作安排,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向各业务股室布置下年度的预算申报工作。各业务股室根据预算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提出真实、详细的下年度预算申请,专项经费应附相关政策文件与支出预算明细。根据县财政下达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编制基本支出,业务股室上报的项目支出编制预算草案,报局党组进行审批,上报县财政局。

3.预算执行情况。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节能降耗,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按照相关规定,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均已全面向社会公示,工作有序推进。

按照县财政局全年下达的预算指标来安排各项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运转保障。在单位的日常经费管理工作中首先保障单位基本运转,保障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资金用于单位专项业务支出。

厉行节约。本单位在保障基本运转的前提下,大力倡导厉行节约。“三公”经费2019年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接待费相比2018年下降9%。

4.预算完成结果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不含当年结转和预备支出)总数1586.5936万元,较2018年1467.6351万元增长8%。

基本支出687.63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04.17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7.7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82万元。

专项支出898.96万元。其中:离职村(社)干部生活补助项目资金171.12万元,在职村(社区)干部养老、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项目资金23.00万元,低保动态核查经费项目资金10.00万元,老促会办公经费项目资金3.00万元,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经费项目资金26.625万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级配套项目资金48.415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资金312.00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资金160.00万元,福利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40.00万元,残保金中安排: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省定民生工程)项目资金91.6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6万元。

5.项目决策情况。按照本单位职能职责,结合民政事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和主要工作任务申报项目。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参照上年度各专项资金民政对象的人员情况及发放标准分类分项进行专项核算。设立专岗对项目进行实施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成。

6.项目实施情况。民政专项资金分配依据资金性质和政策规定,按照相关标准和全县各民政对象实际人数提出资金分配方案。

按照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规定,按程序审批后报送县财政安排资金使用。

按照广元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办法,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准确、足额发放,民政资金涉及的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孤儿基本保障金等纳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

7.项目完成结果情况。2019年,按照年度规划有序推荐项目建设,按时完成投资任务。

2019年预算支出7168.23万元,决算支出4095.84万元,差异42.86%。因机构改革,优抚、自然灾害、医疗救助等职能划出,造成总体预算执行差异较大。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①在职村(社区)干部养老、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2019年发放在职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129人,金额11.77万元;2、2019年发放在职村(社区)干部医疗保险838人,金额9.552万元;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保障了村(社区)干部的权益。

②离职村(社)干部生活补助:2019年度发放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4265人,金额177.7920万元,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保障了离职村(社区)干部的权益。

③低保办公经费2019年支付低保办公经费10万元,按照低保条例,核查了全县3%的城乡低保户,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保障了城乡低保对象准确率。

④精神障碍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2019年发放精神障碍者监护人“以奖代补”12人,金额2.88万元,对精神病人监护精准到位,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保障了监护人的权益。

⑤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经费.2019年支付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费26.63万元,对全县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⑥老促会办公经费2019年支付老促会专项办公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老区建设红色文物核查及开展宣传、调研工作,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推进全县老区建设工作。

⑦福利院机构和养老服务(运转费)2019年支付全县4个敬老院运转费40万元,每个敬老院10万元,对全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了生活照料和敬老院的运转,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保障了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的满意度。

⑧福利院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临聘人员工资)2019年发放敬老院临聘人员工资14人,每月工资1650万元,金额27.72万元。五险20.7万元,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劳务派遣人员满意度高。

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9年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5688人次(一级9384人次、二级26304人次),发放资金207.351万元。对全县符合政策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发放对象,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受益对象补贴按时发放、满意度高。

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由于政府职能划出,资金由财政追减。

8.绩效公开、整改情况。我局对预、决算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公开工作按规定认真执行,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

9.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县财政局对全面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安排,我局按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部门整体绩效开展自评工作。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从整体上看,2019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开展各项民政事务,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县政府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聚焦民生,按照各类民生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完成省市县社会保障目标;“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政预算批复,因上级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比例调整和享受人数的增减,导致预算数据与决算数据对比偏差较大。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深入学习贯彻《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预算意识,始终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适时掌握预算执行进行,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时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附件2

青川县民政局

关于2019年度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的

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19年上级下达省级财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更新专项补助资金20万元。用于凉水镇场镇社区建设15万元、大坝乡大坝村委会建设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社区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9〕28号)有关规定,对青川县凉水镇场镇社区和大坝乡大坝村委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更新项目进行补助。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我局于2018年度向省民政厅申报该项目,项目申报内容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2019年县财政局下达省级财政社区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2019年社区建设补助支出:20万元,

2.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于2019年8月拨付到凉水镇德赢VWIN15万元和大坝乡德赢VWIN5万元,其中:凉水镇凉水井社区用于购置社区设施设备15万元,特设图书室一间;大坝乡大坝村项目,因2019年县区划调整期间,大坝乡政府资金冻结,该项目未实施,区划调整后大坝乡合并到乔庄镇,乔庄镇德赢VWIN申请退回该项目资金,我局将在2020年调整到其他乡镇使用。凉水镇凉水井社区项目资金支付及时、票据合规,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坚持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会计制度进行规范化财务核算,账务处理及时,主动接受审计与监督。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实施后,我局业务股室主动到乡镇进行监督管理,必须按照相关项目程序实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凉水镇凉水井社区建设项目购置党员活动室和图书室设施设备,新建文化墙一个,以倡导文明、宣传公益、健康运动、绿色环保、宣传新城市文化、提升了社区形象。

(二)项目效益情况。凉水镇凉水井社区建设项目通过省级财政社区建设补助筹资,缓解了地方财政的负担,使社区的服务功能提升得到了有力保障,增强了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对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促进社区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走访,社区居民满意度测评达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因资金投入较小,还有部分项目无法实施。

(二)相关建议。上级加大投入,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让群众来社区办事更便捷。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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