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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第四批脱贫攻坚林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8 17:20 浏览量:15498 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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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林业局

关于下达2020第四批脱贫攻坚林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


根据《青川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川县2020年第四批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脱贫指办〔2020〕73号) 《青川县财政局 青川县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青财农〔2020〕51号)和《青川县林业局关于增加2020年第四批脱贫攻坚项目林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请示》(青林〔2020〕216号)精神,对照乔庄镇、木鱼镇、竹园镇、姚渡镇林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资金需求,现将2020年林业产业扶贫项目(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下达给你们,请按照林业局批复的林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认真落实。

一、严格项目管理

一是强化监督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的项目务必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要求时间节点完成,接受各级脱贫攻坚项目检查验收。二是严格项目程序。项目建设任务一经下达,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林业局审核同意后,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审批。三是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的必须按相关合法、合规程序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涉及环保、安全等相关手续的一并同步办理后,再进行建设。四是森林防灭火和林业产业通道建设参考森林防灭火道路建设和农村四级公路建设相关标准;五是及时公开公示。你单位要将该项目资金的建设任务、资金分配、项目地点、业主单位等相关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告,并督促业主单位利用村务公开栏、广播、“阳光村务”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六是严格执行项目验收规定。

二、加强资金管理

各项目实施相关乡镇要严格按照《青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青川府发〔2020〕6号)执行,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加快资金拨付和报账进度。涉农整合资金结余部分由财政收回,用于后续脱贫攻坚项目。脱贫攻坚项目不得超支或产生资金缺口,擅自形成的项目资金缺口由项目实施主管单位自行负责。

三、严格项目程序

此次下达的整合资金用于森林防灭火和林业产业通道、蓄水池建等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有关要求,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程序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要求使用资金,不得截留挪用。


附件:青川县2020年第四批脱贫攻坚林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分配表



青川县林业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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