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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年底聚会 订餐需谨慎

发布日期:2021-01-12 16:41 浏览量:14924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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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年临近,又到了各种聚会的高峰期,由于国内疫情有新的情况出现,青川县消委会建议广大消费者最好不要去饭店聚餐,提倡一家人在家里做饭团圆。如有特殊原因不得不外出聚餐的,县消委会提醒以下几点:

一、选择有资质的饭店

消费者订餐时要选择有经营许可证的正规饭店,需要时签订书面合同,确定细节,尤其是违约责任,注意是否有不合理收费。

二、注意自我防护

新冠疫情还没有彻底结束,我们出门还是要注意戴口罩,与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回家勤洗手、勤通风,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的地方。

三、使用公筷公勺

希望大家在聚餐时,无论是家庭或是朋友同学,要避免帮别人夹菜,一定要使用公筷公勺。

四、注意“定”“订”金的区别

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所以消费者在订餐时应充分考虑清楚。

五、勤俭节约反浪费

建议大家在点餐时按人数量点,尽量不要浪费,提倡“光盘”行动。

六、保留证据便维权

消费者应保留好预订票据、书面协议、收据、发票等凭证,以便在合法权益受损时打电话投诉。



青川县消委会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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