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相关医疗单位特殊药品和产妇分娩后胎盘管理工作,4月1日至8日,县卫生健康局安排县药事控制中心、院感质控中心,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及竹园镇中心卫生院几家医疗单位就特殊药品和产妇分娩后胎盘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围绕相关医疗单位特殊药品及胎盘管理风险点,重点对特殊药品购进、存储、使用、销毁、备案及残液处置以及产妇分娩后胎盘的告知、收集、暂存以及移交处置等环节是否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通过督查,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各相关医疗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其特殊药品及产妇分娩后胎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合法化。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局将会更加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医疗单位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守特殊药品及医废安全管理底线。同时,也会进一步健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形成合力,全力做好特殊药品及医疗废物安全监管工作。(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张自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