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组织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规范性文件,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它任务。
13.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再提升。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工作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明确乔庄镇、竹园镇各2名,其余18个乡镇各1名事业编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率先在全市完成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编制工作,是全市第一个以县委编办正式文件专门明确乡镇退役军人事务站工作人员的县区。在2020年成功创建13个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基础上,今年计划创建7个乡镇和2个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目前该项工作已通过全省抽验和交叉检查工作。
2.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的开展,在“七一”“八一”前夕组织开展对生活困难退役军人、老红军、老战士、烈士遗属等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活动,常态化开展联系退役军人制度。今年以来累计接待退役军人来访470余人次,上级信访转办件12件次,反应的问题均得到妥善处理,未出现1例越级上级和集访、非访等现象。
3.各类优抚政策资金兑现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切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各类抚恤补助及医疗补助资金848.97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282.87万元;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566.1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5.1万元;1-6级残疾军人医保9.29万元;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33.21万元;),确保优抚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到位。二是关爱生活困难退役军人。设立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专户,支持解决革命老区老红军、建国前参加革命在乡复员军人、烈军属、老年烈士子女、复退军人和老党员等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和住房困难,发放关爱帮扶资金6.85万元。三是准确足额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55.82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215.6万元。四是组织了8名在乡残疾军人在四川省第三优抚医院进行了为期10天的短期疗养。五是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我县共办理社保接续644人。
4.拥军崇军氛围浓厚,双拥工作成效显著。不断加强双拥工作,切实加大褒扬力度。依托全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不断深入推进双拥具体工作落实落地。根据《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实施方案》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在“七一”、“八一”组织开展对生活困难退役军人、老红军、老战士、烈士遗属等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活动,全面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千方百计解决实际困难,共走访慰问优抚对象7000余人,投入慰问金120余万元。与县人武部共同为23名现役军人家庭送去立功喜报和奖励金7100元。
5.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大力促进就业创业。最大限度解决复退军人安置遗留问题,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积极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便利条件。一是不断提高安置质量。今年安置转业士官任务为6人,目前已全部到岗履职。二是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今年以来共举办1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12场现场招聘会,网络发布招聘信息4条,提供就业岗位4500余个,500余人次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参加招聘,共有113人签订就业意向。报名参加技能培训46人,主要进行了汽车驾驶、电工等实用技术培训,有效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三是青川县籍退役军人贾正强团队的“恒兴昌科技有限公司”绿色科技工业项目,在2021年四川省第二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获得传统赛道第四名三等奖,成为全市唯一成功晋级决赛并获得奖项的退役军人。四是今年10月在广元市举办一期青川县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会,培训时长35天,28名退役军人参与了SYB创业和电气技术培训。
6.疫情防控与驻村帮扶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组成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全员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实行办公区域场所码和行程码“两码”齐扫,测体温戴口罩和来访登记“三管”齐下,构筑了疫情防控工作群防群治严密防线。二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乡村振兴局的相关要求,选派驻村工作队队员。配合乡镇和帮扶村做好脱贫攻坚“回头看”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积极谋划帮扶村致富产业,继续稳固“两不愁" 方面取得的成果,扎实推进“三保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
7.提升党建引领效果,夯实纪律作风整顿效果。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放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研究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方案,规范“红色星期五”党建活动。二是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先后组织召开4次机关党支部学习会,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是班子成员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四是按照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治理论和规章制度学习、扎实抓好警示教育和对标对表自查自纠,促使全局纪律作风建设得到有效提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行政单位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00.58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8.74万元增长916.76%;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00.58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8.74万元增长916.76%。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8.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4.98万元,公用支出13.6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692.0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0.5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00.5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00.58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78.74万元增加(减少)721.84万元,增长增长916.7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要求增加专项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88万元,占11.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万元,占86.43%;卫生健康支出 5.32万元,占0.66%;住房保障支出10.38万元,占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08.5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9.84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机构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 10.8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8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2021年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3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1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0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1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的社会保障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预算数为10.3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52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21年预算数为312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重大节日慰问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退役士兵安置(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9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21 年预算安排0.45 万元,较 2020年0.45万元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我单位没有核定车编车辆。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3.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底,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资产总额964.37万元。
1.流动资产949.1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48.32,财政应返还额度800.8万元。
2.固定资产19.74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房屋构筑物0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青川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80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0.58万元,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