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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30 11:07 浏览量:17500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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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组织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指导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工作。

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青川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执行相关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慎终如始抓好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

(一)人物同防,加强疫情多点监测预警。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强化人员培训,坚持人、物、环境同查,按规定频次开展重点人群、进口冷链食品和重要场所核酸检测。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要求,确保“应检尽检”,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报告规定,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到“早、快、准、实”。

(二)科学统筹,加强常态化精准防控。严格落实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工作安排,抓实“四级包干”“五有一网格”措施,做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青人员排查管理。控制聚集性活动,做好人员流动管理服务,强化重点区域、人群聚集场所防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突出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强化感染防控举措,加强医废处置全闭环管理。

(三)平战结合,加强局部应急处置。发现病例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常备工作组、流调溯源及核酸检测专班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以最快速度开展流调溯源和核酸检测,尽快查找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次密接者,实行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治疗,按照要求开展病毒样本基因测序,实施密接和次密接者安全转运及集中隔离。坚持科学精准施策,在规定时间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发布信息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科学划定中高风险等级,将人员和交通管控范围划定至最小单元,把疫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小。

(四)构筑屏障,积极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调整完善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统筹做好各阶段接种人群衔接。针对性开展科普宣传,加快提高人群接种率。严格执行二级以上医院选派医师驻点制度,规范接种后留观,确保接种安全。

二、持续提升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

(一)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持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推进医疗机构实现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要落实“急慢分治”要求,推进日间医疗服务模式,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做好儿童白血病、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数据上报工作。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积极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多措并举确保患者、职工“两个满意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持续推进区域医疗卫生急救体系建设。

(二)建立健全考核细则,落实专项考核经费。创新医院评审方式,发挥评审工作对医疗安全、质量、服务的指挥棒作用,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质控组织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质控中心和专家的动态考核。加强国家、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管理。强化各质控中心的指导作用,落实专项经费及考核细则,压实目标责任,将质控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挂靠单位绩效考核。强力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建设。持续推进大病不出县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远程医疗系统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远程会诊中心,建成医学影像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实现县、乡互联互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帮扶服务,提高基层诊断水平。

(三)探索实施医共体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分级诊疗”的原则,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团队签约为着力点,探索急慢分治,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切入点,推动基层首诊。落实《四川省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推进方案》,因地制宜推广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及临床检验远程医疗协作服务等建设工作,落实县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加强慢性病分级诊疗管理,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和通道,逐步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将分级诊疗相关指标与医院日常监管、等级评审复查有机结合,纳入目标考核及各类专项考核,确保年内一般患者县域就诊率不低于90%,贫困患者县域就诊率不低于95%。各县级医疗机构开展远程会诊占院外会诊比在90%以上。

(四)深化医疗机构和人员管理,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校验管理,严格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加强执业医师管理,做好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继续稳妥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等医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的发放使用,强化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继续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深化护理服务内涵建设,做好5.12护士节系列活动,县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年内对乡镇卫生院进行1-2次护理工作专项督查督导,鼓励基层护理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修培训,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整体护理能力和水平。

(五)统筹推进相关医疗管理工作。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依法严厉查处打击医闹和伤医事件,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安保建设和医警联动,提高涉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完善疫情期间血液保障策略和血液预警机制,加强血液监督和安全核查,持续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继续聚焦“大处方、泛耗材、滥检查”、高值耗材使用和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开展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探索推进乡村医生养老机制,促进乡村医生有序退出。

三、抢抓国家战略机遇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完成“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构建“十四五”卫生健康“二线四翼八中心”规划体系,配合编制完成全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强化规划衔接配套、执行落实。

(二)加快项目实施。抓好现有的项目实施进度及协调服务工作,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完成县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上半年开工建设青川县医疗废物集中转运中心及转运体系建设项目和县中医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三)加大项目争取。根据十四五总体规划,力争青溪康养综合体项目、川陕甘职业病康复示范基地项目、青川县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八大区域医疗中心、第一人民医院诊治能力提升项目和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立项,并推动项目落实。督促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抗疫特别国债、政府债券等项目建设,做好“十四五”项目储备。

(四)主动融入川渝卫生健康一体化。鼓励支持青川县医疗卫生机构与川内外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建立远程会诊、双方转诊机制,选派一批医护人员到重庆相关医疗机构进修学习,用“它山之石”提升青川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坚持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统筹。要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建精准健康脱贫制度保障,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夯实贫困人群大病保障基础。要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积极推进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工作,将社会化、专业化的资源有机协调,精准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努力打造健康乡村。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后的乡镇管辖范围与服务人口,规划布局8个区域医疗中心。完善医保支付和药品保障政策。

(二)高质量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要以健康扶贫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扶持体系和“一站式服务”、贫困人口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机制,着力建立健全医疗救助长效政策,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健全脱贫人口“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将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将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病患者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确保脱贫人口“应签尽签”。

(三)巩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建设工程,衔接上级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危急重症诊疗能力。持续推进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四)优化驻村帮扶力量。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有结对帮扶的单位,要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压紧压实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政策,细化帮扶措施,严格脱贫监管,保持驻村帮扶工作队不能拆、人员不能散,优化驻村工作队伍,按要求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五、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一)工作前置,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开展2021年流感和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及疾控信息管理工作评估。继续强化传染病月、季、年度分析研判,及时发出预警。密切关注国际国内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疫情,有效应对,确保社会稳定。

(二)固本强基,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实施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推动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县疾控中心信息化建设、实验室建设和精神卫生机构建设予以重点支持,高质量完成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工作。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清单,落实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防控职责。

(三)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按照国家省市县安排,争取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支持,探索推进“一类保障、二类分配”,在分配激励机制、人员编制保障等方面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不断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全县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四)提能增效,健全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局机关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调整充实力量,县疾控中心、卫监大队和县级医院设卫生应急管理专(兼)职机构及人员,乡镇卫生院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建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完善涵盖各领域的县级卫生应急专家库。动态调整和完善卫生应急预案,按县级层面每年至少开展2次、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县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统筹建设公共卫生专业物资储备库,提升保障能力。

六、深化综合医改工作

(一)加强公立医院改革管理。完善公立医院运行管理机制,健全医院决策、运行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分配、人才培养等管理制度。监督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院收入结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拓展质控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服务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省、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坚持平战结合,优先推进传染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业类别设置,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三)促进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下沉。完善分级诊疗体系,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落实健康“守门人”职责。

(四)强化依法行政。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和平安医院建设,全面规范实施抽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和调整工作,开展“减证便民”“一站式”服务。

(五)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生物实验室、放射诊疗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医疗“三监管”闭环运行,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管理持续推进“四川智慧卫监”平台及手持执法终端应用,积极开展“互联网+医废监管”,全面开展在线监测,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日常监管,推动医疗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治理。加强监督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履职能力。推进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社会广泛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七、加快推进健康青川建设

(一)切实推进健康青川行动。进一步完善健康青川行动监测评估体系、考核机制,推动落实健康青川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构建以健康教育为前哨、公共卫生为屏障、医疗服务为支撑的大健康格局。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家庭建设,力争年底健康促进医院比例达到40%、健康村(社区)比例达到20%、健康家庭比例达到20%,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和健康习惯,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二)突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健全“三线一网底”防治体系,推进实施遏制艾滋病传播七大防治工程。落实结核病防治重点措施,协调医保等部门提高结核病报销比例。持续巩固地方病、麻风病、疟疾消除(消灭)成果和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成果。

(三)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持续实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和能力提升工程,鼓励和支持妇幼专业重点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县高危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水平,鼓励和支持县妇幼保健院等级创建。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落实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守住母婴安全底线。深入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统筹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等妇幼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认真落实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精神,推进县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等级创建,加快乡镇卫生院对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提档升级改造,推广应用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特色优势建设,引导扶持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加强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全面提升中医重点学科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力求在“十四五”期间创建省级重点专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3个。创建医疗就与养老机构协作机制,加快基层医养机构建设。加快推进青溪康养综合体建设项目和中医医养结合项目,探索“三养”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五)大力发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和省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创建成果,持续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等创建活动。完善公共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开展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公共场所、交通运输、餐饮行业和居民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垃圾污水治理,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广泛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健康习惯,促进人民群众树立健康意识、提升健康素养、提高健康水平。

八、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一)强化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加强人口监测与研判,规范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保障民生实事,确保奖励扶助资金阳光申请、审批、发放和监管。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发展,加强对托育机构的业务指导,积极谋划2021年托育机构建设项目。规范人口家庭动态信息,完成人口与家庭发展动态电子地图建设重点任务。

(二)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加快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医疗机构定期与老年人签订家庭医生签约协议,定期或不定期上门为老年人群提供免费体检严格落实健康指导、医疗救治等服务工作,建立健康档案。持续推进二级以上医院老年病科设置,对老年患者开放绿色救治通道。利用“重阳节”“敬老月”等开展敬老爱老活动为老人宣传健康养老知识。

(三)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生态康养后花园建设,谋划康养社区、生态康养示范基地、中医养生保健基地等项目,在要素保障的前提下,启动青溪康养综合体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医药康养、森林康养、温泉康养、运动康养等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和唐家河、白龙湖、青龙湖等养生度假基地建设。

九、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全系统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质量,为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落实提供坚强保证。

(二)加强组织建设。分类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三分类三升”活动,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进“优秀青年专业技术干部”群体入党。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扬活动,树典型立标杆,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围绕中心工作和建党百年主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系列活动。

(三)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6月前全县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完成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章程修订报备工作。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党建考核指标体系。会同组织人事部门配强配齐医院领导班子。

(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抓实干部成长培养和关心关爱工作,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重大工作第一线培养干部、锤炼干部、使用干部。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开展新一轮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深化东西部扶贫与人才交流合作。

(五)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聚焦建党100周年,在护士节、医师节隆重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讲好建党百年卫生健康故事,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强化先进典型引领,发挥好“广元名医”“青川名医”示范带头作用。压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舆论事件风险。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坚持管行业与管行风统筹推进。深化行业领域系统治理。持续开展常态教育、重点教育、典型教育。持续用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非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4个(青川县卫生健康培训中心、青川县卫生健康信息中心、青川县卫生健康促进中心、青川县计划生育协会)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机关工勤3个),参公3个,事业20人,实有在职人员总数38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含机关工勤2个),参公3个,事业人员19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27人;遗嘱长赡人员1人。固定资产原值630.40万元,计提折旧128.85万元,净值501.5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90.23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05.62万元下降28.53%;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90.23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05.62万元28.5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25.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7.97万元,公用支出53.6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36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0.2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90.2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8.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0.2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15.39万元。主要原因是:“智慧广元”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PPP项目、免疫规划接种补助未纳入。(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3万元,占5 %;卫生健康支出708.18万元,占90%;住房保障支出39.91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322.6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10.9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检查督导减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预算数为138.4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7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主要用于青川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59.5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4.0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特、扶等项目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1.0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37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调资变动。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保险费用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预算数为9.4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04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调资变动。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保险费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 42.1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变动人员减少。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预算数为39.9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7.72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变动人员减少。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5.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9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1.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1.12万元,较 2020年1.7万元预算减少0.58 万元,下降34.1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减少以及三公经费缩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单位核定车编0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0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三)(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1 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 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单位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22.6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底,青川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3600.28万元。

1.流动资产3098.72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045.94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885.74万元,其他应收款166.72万元,存货0.32万元。

2.固定资产630.40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用车0辆;房屋构筑物506.75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3.65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XX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3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5万元,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是指青川县卫生健康局日常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是指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主要用于青川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是指青川县计划生育项目。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特、扶等项目资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青川县卫生健康局行政人员保险。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保险费用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青川县卫生健康局事业人员保险。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保险费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养老保险有等。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是指青川县卫生健康局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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