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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06 07:15 浏览量:17637 来源: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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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青川县医疗保障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

2、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4、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医疗保障金归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计划,按政策和标准支付医疗待遇。完善动态调整和县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5、贯彻执行上级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以及有关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6、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7、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大病保险招标准入和业务指导。

8、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和考核工作。

9、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协议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协议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0、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11、负责推进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5、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城乡一体,全民参保,大力提升基本医保覆盖面。参保缴费工作事关全县人民利益,青川县医疗保障局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多途径宣传征缴政策,营造人人关注参保、人人愿意参保缴费的良好氛围。聚合多元主体,强化县乡联动,部门协作,及早部署,广泛宣传,多轮筛查,力争全民参保。精准摸清家底,分类别摸排出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参保、政府代缴、无参保信息等数据,组织村社力量逐一比对核实。抓紧时间节点,压实属地责任,对参保缴费失败人员开展多轮催缴,坚决确保完成既定参保缴费目标任务,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2、聚焦民生,做亮招牌,倾力做好医保惠民实事。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青川县医疗保障局聚焦“保基本、兜底线”,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重点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发挥药品集采优势,有力保障了全县居民看得起病,住得起院、买得起药。一是严格落实基本医疗待遇保障政策。二是紧密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青川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四不摘”政策,加大对稳定脱贫人口和返贫致贫风险监测人口以及特困供养、低保、重度残疾人员的待遇保障力度。三是严密组织落实药品集采。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级药品集采相关文件规定,积极组织、大力宣传、扎实推动药品集采使用扩围。

3、依法监管,社会参与,共筑医保基金安全基石。强化依法监管,社会参与,不断探索构建医保监管标准体系、多方联动体系、多层次智能防控体系和常态化宣传警示体系,着力构建联合监管定位、协议监管到位、稽核监管归位、约谈监管就位、社会监管补位的监管格局,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问题,着力打好自查自纠、交叉检查、举报奖励、常规稽核、飞行检查“组合拳”,严防医保基金“冒泡滴漏”,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医疗保障生态环境,坚决遏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势头,坚决守住医保基金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基金始终安全平稳运行。

4、生命至上,守护健康,全面落实防疫应急保障。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兜底保障作用,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三个确保”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联防联控,复工复产工作,解除群众后顾之忧,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5、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构建多层次医保经办体系。青川县医疗保障局将推进县、乡、村三级医保经办体系建设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幸福感重要内容,聚焦服务群众,便民利民,努力构建多层次经办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川县医疗保障局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行政单位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三、青川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66.83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737.12万元下降44.34%;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66.83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737.12万元下降44.34%。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03.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1.87万元,公用支出31.96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763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6.8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966.83万元;支出包括:其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66.83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1737.12万元减少770.29万元,下降44.3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拨款减少767.2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26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5万元,占2%;卫生健康支出202.59万元,占21 %;住房保障支出18.49万元,占2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类)行政运行15(款)01(项)预算数为156.1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1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减少1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类)其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款)99(项)预算数为72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91.38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结余结转。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类)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4(款)01(项)预算数为37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老干部、伤残军人的门诊住院医药费补助。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05(款)05(项)预算数为19.7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81万元,减少4%,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预算数为9.4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2 万元,增长2%,变动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预算数为18.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纳入预算。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7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1.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2021 年预算安排0.5万元,较 2020年0.7万元预算减少0.2 万元,下降2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中的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青川县医疗保障局无核定车编,目前没有车辆保有量。2021年预算安排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无增加(减少),无增长(下降)比,没有用于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21年财政拨款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无增加(减少),无增长(下降)比。

(三)无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无安排,较 2020年预算无增加(减少),无增长(下降)比。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青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1 年武政府性基金预算,较2020年预算无增加(减少),无支出。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较2020年预算无增加(减少),无增长(下降)比,无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青川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1.9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底,青川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94.74万元。

1.流动资产29.17万元。

2.固定资产65.57万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65.57万元。

3.没有无形资产。

(三)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青川县医疗保障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3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209(类)12(款)99(项):指青川县医疗保障局用于其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210(类)15(款)01(项):指青川县医疗保障局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青川县医疗保障局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青川县医疗保障局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医疗保障局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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