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青川县扶贫开发局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其他事业编制10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24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9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33人;遗嘱长赡人员4人。固定资产总额90.63万元。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县外机构或组织在青川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承担青川县德赢VWIN对口帮扶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3.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4.负责扶贫开发、移民政策研究和信息工作,组织开展贫困群众、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开展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5.制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6.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7.负责并协调县政府对外友好城市建立后的相关工作。
8.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9.承担青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青川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青川县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扶贫开发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青川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青川县扶贫开发信息中心
三、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788.16万元
1.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29万元,较2020年初287.18万元下降4.49%。
(1)基本支出274.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3.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6.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6万元。
(2)专项支出0.0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74.29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87.18万元下降4.49%;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10.25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22.05万元下降5.31%。
2.结转支出51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万元,项目支出508.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4.2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2.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25万元,占76.6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4万元,占9.6%;卫生健康支出12.78万元,占4.66%;住房保障支出24.92万元,占9.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10.25万元,主要用于: 本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6.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2.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9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4.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237.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2021 年预算安排2.3 万元,较 2020年2.3万元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青川县扶贫开发局核定车编 0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0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0 万元,增长0%。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0 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青川县扶贫开发局 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0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增长0%。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较2020年预算0万元增长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青川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10.2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底,青川县扶贫开发局资产总额2406.34万元。
1.流动资产 2,370.1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370.19万元。
2.固定资产90.63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房屋构筑物0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0.63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青川县扶贫开发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2.5万元,自有资金收入预算1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农业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农业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机关单位用于开展东西部协作、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