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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06 13:53 浏览量:17729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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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

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决策部署,制定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体系。

(2)负责青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日常工作。统筹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变更、转移、养老金发放、超领冒领、死亡退出等工作的录入、稽核、审核、审批等工作。

(3)负责对乡(镇)人社中心、村(社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

(4)完成市局、县委、县政府和人社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5)机构情况:青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参公单位,编制人数8人,现实有人数6人;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单位。

(6)人员情况:本单位年末有在职人员6人。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转移、领取等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健全了领导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确定了工作人员,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内控制度。注重加强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工作,根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并实施。

3.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质量。截至目前全县共计参保107153人。(其中:待遇领取人数30696人)。基金累计结余:21503万元。其中:(委托上级投资15728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局属行政单位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20,10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81.53万元下降10.56%;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20.10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81.53万元下降10.56%。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0.1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8.04万元,公用支出12.05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45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0项目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2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20.10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581.53万元减少61万元,10,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配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47万元,占98.15%;卫生健康支出3.18万元,占0.01 %;住房保障支出6.45万元,占1.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6.6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6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1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48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的社会保障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预算数为6.4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1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预算数为503.8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4.6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配套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21 年预算安排0.2 万元,较 2020年0.22万元预算减少0.02 万元,下降1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活动接待费下降。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核定车编 0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0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20年持平。用于0辆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单位 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单位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0.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单位资产总额28.64万元。

1.流动资产16.59万元,其中银行余额

2.固定资产12.05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0用车0辆;房屋构筑物0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05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4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0万元,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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