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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08 05:29 浏览量:19506 来源: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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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青川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及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行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行业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7.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县内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实施申遗及管理工作。

8.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

9.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察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国园区,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制订全县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青川整体文化旅游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12.负责全县体育工作。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站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全县体育竞技工作,指导组织运动员参加各项赛事。指导监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统筹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3.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共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14.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督,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二)2021年重点工作

继续筹备天府旅游名县创建迎检工作,抓好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复检工作;完成《青川县“十四五”文化旅游业发展规划》编制评审工作,加快推进白龙湖幸福岛滨水旅游开发、唐家河度假天堂·青溪悦城等重点文旅项目,力争早日开工或竣工投运。持续推进“四馆一站”及农家书屋免费开放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向上级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切实做好全县文化遗产保护、文艺精品创作、文旅市场管理等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春节、元宵等节庆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行政单位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二级预算单位未单独编报预算)

1、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本级)

2、青川县文化馆(二级)

3、青川县图书馆(二级)

4、青川县美术馆(二级)

5、青川县博物馆(二级)

6、青川县文物管理所(二级)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12.4071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18.1099万元下降0.92%;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12.4071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18.1099万元下降0.92%,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09.90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18.8383万元,公用支出74.8856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5万元。 其中:文艺招待所人员保险2.5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2.40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12.4071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8.2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6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252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12.4071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618.1099万元减少5.7028万元,下降0.9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8.2515万元,占74.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618万元,占10.92%;卫生健康支出28.5415万元,占4.63%;住房保障支出56.2523万元,占9.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5万元,占0.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98.3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8.667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体育事务中心人员合并预算,2021年分出单独预算,故人员减少,相关费用预算减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35.215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291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预算数为65.51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7243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预算数为71.961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170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费用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款)博物馆(项)预算数为21.442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1248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预算数为65.798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29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58.218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8653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8.643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416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对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8.788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137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9.753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4.2096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的社会保障缴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预算数为56.252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7029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预算数为2.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5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科目调整。主要用于为以前改制破产单位文艺招待所人员购买保险。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9.90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18.8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4.88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70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01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21 年预算安排5 万元,较 2020年4.8万元预算减少0.2 万元,下降4.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青川县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文化馆单位核定车编 3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3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13万元,较 2020年预算1.7013万元持平,用于3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1 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1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1.229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资产总额万元。

1.流动资产6131.01万元,其中其中货币资金1727.95万元。

2.固定资产6391.0289万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6391.0289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万元,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行政运行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指文物管理所用于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图书馆用于日常运行的工作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文化馆及美术馆单位用于群众文化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款)博物馆(项):指博物馆的事业日常运行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用于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的日常运行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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