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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08 06:25 浏览量:23030 来源:县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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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川县委政法委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县委政法委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督促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协调县铁路护路工作。
4.研究制定全县政法队伍建设规划方案;研究制定政法系统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和思想政治工作意见;组织检查队伍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纪委、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负责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大案要案;检查全县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5.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进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
7.指导下级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县委处理全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8.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国家安全工作和“处法”、“打邪”工作。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青川县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总要求,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维护建党100周年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为总目标,以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着力点,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川、法治青川,为推进青川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包括:县委政法委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09.37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94.84万元增长7.46%;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09.37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94.84万元增长7.46%。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89.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7.29万元,公用支出31.17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9.3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09.3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9.37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194.84万元增加14.53万元,增长7.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结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16万元,占80.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5万元,占7.9%;卫生健康支出8.02万元,占3.8 %;住房保障支出15.64万元,占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69.1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78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结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 16.5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16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8.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43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预算数为15.6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4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5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21 年预算安排2万元,较 2020年2万元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县委政法委核定车编 0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0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1 年预算安排0 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0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万元,较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县委政法委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09.3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底,县委政法委资产总额309.88万元。
1.流动资产89.65万元。
2.固定资产220.23万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220.23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0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县委政法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万元,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委政法委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县委政法委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县委政法委用于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县委政法委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委政法委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县委政法委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县委政法委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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