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4.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5.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6.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路政管理措施。我所进一步加大路政管理力度,在路政巡查中采取“看、查、宣、动、清、记”的六字方针,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一是各中队在巡查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巡查频率和覆盖率,全力查处公路违法行为,认真排查公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公路附属设施和安保设施有无损坏;二是努力提高路政案件查处率,通过聘请公路养护道班工人和公路沿线群众为公路监管员等有效方式,做到了对路政案件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三是紧密联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形成路政管理齐抓共管格局;四是及时清除巡查中发现的路面堆占物,清障排危,确保人畅其行、车畅其道、货畅其流。
(2)路政巡查工作。我所共巡查公路11万余公里,制止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清障排障,清除各类障碍物,查处违章建筑,查处超限运输行为,处理公路接道行为,处理损坏公路及其设施的行为,清理公路沿线广告,办理路政案件。
(3)超限运输治理。按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落实治超标准,将“专项和常规治理相结合、源头和路面治理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现象得到有效扼制。
(4)安全生产。我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所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属事业单位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94.2003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5.6587万元增长54.45%;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94.2003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5.6587万元增长54.45%。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20.70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1.6795万元,公用支出19.0208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73.5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8.400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94.20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60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5.7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3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4.2003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125.6587万元增加68.5416万元,增长54.4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99万元,占5.98%;卫生健康支出5.6609万元,占2.91 %;交通运输支出165.788万元,占85.34 %;住房保障支出11.1315万元,占5.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61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2021年养老保险缴纳。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6609万元 。主要用于:职工2021年医疗保险。
3、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69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支出。
4、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21年预算数为86.59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支出。
5、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3.5万元,主要用于协助执法人员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13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2021年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70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6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9.02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0.3万元,较2020年0.5万元预算减少0.2 万元,下降4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所核定车编0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5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 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1 年预算安排0 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所 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与 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所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万元,与 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9.020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底,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所资产总额1895.84万元。
1.流动资产115,04万元,其中货币资金59.92万元。
2.固定资产1780.8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5辆;房屋构筑物0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5.57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5万元,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所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所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所用于单位运行支出。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所用于单位运行支出。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指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所用于协助执法人员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青川县公路路政管理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