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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08 11:33 浏览量:25067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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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青川县应急管理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县域内央属、省属、市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接受上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17.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8.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9.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20.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3.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2021年重点工作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1. 严格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始终以坚持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强化应急救援,加大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较好地实现了突发自然灾害类事件处置有力、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截目前,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受伤2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取得积极进展非煤矿山及工贸方面:组织各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3次,对所有矿山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1次,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邀请专家一起深入我县19家非煤矿山及重点工贸企业开展检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下达了行政执法文书。累计组织10个检查组,检查辖区非煤矿山及工贸企业31家次,发现一般隐患142项,已整改136项,整改率96%;1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款2万元;对1家非煤矿山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我县今年已完成7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验收工作。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警示教育会议4次,警示约谈企业5家(次);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能力考核,考试合格率100%。全面完成烟花爆竹零售户2021年度换证工作,联合各乡镇共开展现场核查120余次,共排查隐患119处,已全部整改完毕。开展三月集中攻坚、迎五一、战疫情、保安全创安2021”三查、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等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共开展安全检查250余家(次),排查安全隐患300余处,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处罚企业3家次,共罚款1.1元。监察执法方面:一是扎实开展“创安2021”专项执法工作。印发了《青川县安全生产“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创安2021”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共检查企业8家次,行政处罚3家,罚款14万元。二是积极推动事前监察执法工作。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以“一整治一减少三提升”为目标,积极开展事前监察执法工作,行政处罚企业10家,罚款25.4万元。三是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共依法开展5起事故调查,截至目前4起事故调查报告已批复,另1起事故正在调查。共收缴事故罚款64.08万元,其中跨年度事故罚款49.2万元,本年度事故罚款14.88万元。四是加强“互联网+执法”系统试点工作。根据系统试点工作要求,已全面完成系统“一单两库”的录入,共录入检查对象185家,9名执法人员全部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具文书,共下发执法文书23份。系统推广运用使用率100%。五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拟定了《青川县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及《规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3.综合监管领域进一步加强。一是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工作走深走实。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简单、有效、管用”的标准,聚焦重点行业、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清单模板,建好、用好安全清单。制定县、乡两“领导干部包保责任清单”“对口联系责任清单”“履责登记报告清单”,抓实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登记报告制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清单”,督促企业建立“安全承诺清单”,推进末端落实、终端见效。二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印发了《县级领导综合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青委办函〔202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领导综合督导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21〕37号)文件,建立县级领导督导检查包联乡镇、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县级领导、监管部门联合利用“分级分类+销号验收”方式,突出2个专题12个专项行动领域,执行“清单交办、跟踪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乡镇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对辖区内的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覆盖、常态化检查。今年以来,共聘请专家检查企业38家,专家出具核查意见书2份,按行业梳理汇总共性问题113项,及时督促企业积极进行了整改。三是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个行动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顿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两个行动”的紧急通知》,全面推动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各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及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明确了集中整治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整改隐患。

4.公众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一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全国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做到有设施、有特色。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预警预报10期、安全公益宣传短信(视频)30条。在单位、企业、村镇、学校和社区设置安全宣传栏80余个、岗位安全标识400余个,张贴安全宣传标语300幅、风险警示公告50张、安全操作提示300处。将安全宣传与乡村“大喇叭”、惠民电影、农民夜校、文化院坝、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等相结合,开展安全宣传3场次。三是持续开展网络宣传。为进一步提升主流舆论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利用“青川应急”微信公众号、QQ、传统报纸、手机报、展板、横幅等宣传手段及时发布重要信息,传播安全知识。截至目前,在国家、省、市级网站和新闻媒体共发表宣传信息400余篇。

(二)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及节假日值班信息“零报告”、“日报告”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了应急值守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加强预案编制(修订)演练工作,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各级各类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工作,积极推动基层应急预案全覆盖。编制修订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预案30个,部门预案82个,基层应急预案385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了森林火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应急演练,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各类演练78次,出动车辆400台次,参演人员6500余人次。三是加快应急力量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按照县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完成了关庄镇消防站建设工作;完成了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作;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2200人,县级部门应急救援队伍35525人,乡镇应急队20600人,村(社区)应急分队178支1780人。

(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面加强。一是组织堡垒持续筑牢。及时调整青川县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结合县领导职位变动情况,调整充实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及成员,组织保障切实加强。二是应急预案不断优化。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综合考虑本地实际,及时修订《青川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青川县暴雨洪涝巨灾应急预案(试行)》,专项应急水平全面提高。三是预警预报精准及时。主动对接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构建汛期水情雨情“一日一共享”、极端天气险情会商研判、预警信息动态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防汛减灾预警预报信息近1万条,确保信息传递横向到边、纵向到点四是灾情上报准确高效。积极统筹各乡镇和有关县级部门报送“7·15”“9·26”“10·4”等自然灾害灾情报告8,汇总我县直接经济损失1.4余万元,房屋倒损32户68间,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866人,实现灾情数据“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归口统一、及时准确2021年,我县汛期未发生因强降雨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灾害损失同比降低约60%。五是应急物资保障充分。扎实推进基层备灾能力建设,投资470余万元,采购天通一号卫星电话、橡皮艇、救援顶杆喊话救援云台、手摇警报器等应急救援物资,为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配齐配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充足、调派快速及时。六是应急场所全面改造。对全县34个避难场所老旧、损坏的标示标牌统一更换,加强对避难场所功能和作用的宣传,确保灾情一旦发生,居民能第一时间快速有序到达指定场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七是灾后重建加快推进。积极汇报省厅争取2021灾后恢复资金支撑,目前,通过冬春救助、临时生活救助、应急处置、农房重建等渠道,已申报应急系统救灾资金1562.22万元,保障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稳定,确保灾后重建有力有序加快推进。

(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纵深推进。一是组织领导全面加强。调整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15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应急管理局,统筹推进综合风险普查各项工作。二是普查经费全面保障。牵头汇总县应急、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资金预算和实施方案,逐项梳理我县2021年普查工作经费估算清单报县德赢VWIN批复,保障青川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100万元。三是工作任务扎实完成《青川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青川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综合要素清查阶段工作的通知》(青应急〔2021〕60)号文件及时印发,各相关部门清查范围、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校、医疗机构、宗教场所等承灾体信息和乡镇、行政村减灾能力、物资储备点、应急避难场所等减灾能力信息全面完成清查、完成录入、完成调查核查。

(五)防震减灾工作持续深化。一是优化环境,提升传统台站监测质量。完成桥楼(河西)强震台站标准化改造、桥楼(寨坪)前兆监测台站迁建、三锅(青石)云平台宏观观测场建设,目前已投入使用,是全市首个开展台站标准化建设的县区。建成曲河水库强震台阵项目,已正式投入使用,是全市首个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水库台站。二是丰富手段,力争科研台站监测落地。开启空间领域地震研究,由中国科学院牵头的子午大气电场监测实验台建设项目落地青川,开启川北地区天体地震监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先河,为青川建立“天地”一体化地震监测奠定坚实基础。持续加强地球物理科技成果应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AETA 科研成果青川建4个试验站、1个流动站;今年与成都理工大学(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深化地震基础性研究,在青川县启动实施“青川县地震和诱发次生灾害研究及对当地建设影响性分析”。三是积极主动展风采争名次。细致完善四川省县级防震减灾年度考核相关资料,已由市应急局推荐上报省地震局评比,预计本年度我县将连续十二年获全省防震减灾先进县。承办全市2021年度地震监测预报和科普宣传工作会在青川取得圆满成功,并突出展现了青川地震监测台站标准化、科普宣传常态化等特点。

(六)森林防灭火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一是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建设。按照省、市工作部署,2020年12月31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正式从县林业局转隶至县应急管理局,增设森林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领导职数1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组建50人的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去年12月全面完成队伍组建。二是扎实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签订县、乡(镇)、村(社区)责任清单和承诺书1000余份,切实将防灭火工作要求和任务逐级压紧压实,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强化督导检查。组成5个督查工作组分片区对全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对贯彻落实各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分级落实、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教育、森林防灭火全面备战、巡山护林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覆盖督导检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行政单位预算)。

1、青川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98.38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18.15万元增长19.18%;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98.38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18.15万元增长19.18%。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42.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6.24万元,公用支出59.17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56.0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8.3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98.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98.38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418.16万元增加80.22万元,增长19.18%,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5万元,占8.30%;卫生健康支出20.07万元,占4.03%;住房保障支出39.47万元,占7.9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7.49万元,占79.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397.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7.3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 41.3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23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XX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XX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XX。主要用于对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2.8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8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7.2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9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的社会保障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预算数为39.4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2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2.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7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9.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应急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21 年预算安排1.5万元,较 2020年1.5万元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应急管理局核定车编5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5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万元,较 2020年预算2.8万元增加0.2万元,增长7.1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增加,用于1辆应急指挥用车和4辆执勤执法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车购置。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1 年预算安排0 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万元,较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青川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9.1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底,青川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247.22万元。

1.流动资产17.36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6.67万元,预付账款0.69万元。

2.固定资产212.50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4辆,应急用车1辆;房屋构筑物49.00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63.50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青川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青川县应急管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5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00万元,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指单位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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