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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直达资金)

发布日期:2021-05-07 11:53 浏览量:11308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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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财教〔2021〕8号


青川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直达资金)



青川县教育局:

根据川财教〔2020〕239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3223万元(直达资金),其中:中央资金2470万元,省级资金759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05—教育”科目中。

二、此资金为预下达,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川府发[2019]1号)规定,请你单位及时将资金使用方案及绩效目标报县政府审批。其中义教综合奖补资金和特岗教师资金待本年度部门预算下达后用于平衡预算,你单位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三、县政府审批同意后,你单位要切实履行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招(投)标事项和政府采购事项的,按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青川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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