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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4月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预算项目库
第三部分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站网建设及管理;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务工程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务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务行业工程建设的监督。
(五)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县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六)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并实施技术监督。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排涝、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九)指导全县有关水务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务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水务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务统计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青川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12个,行政单位1个,共计13个。总编制75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其他事业编制57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68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7人,其他事业人员43人,退休人员38人。固定资产总额198.47万元。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1、青川县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15596.76727万元。
青川县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1.92万元(不含当年结转和预备支出),较2018年710.2978万元增长8.7%。
(1)基本支出预算730.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29.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8.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4万元。
(2)专项支出预算41.8万元。其中:河长制及防汛网络平台维护资金9.8万元,水保、小农水等16个项目环评编制费32万元。
(3)预备支出40万元。其中:防汛物资采购40万元。
2、结转支出14784.8466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1.9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6.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项目资金投入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3.3397万元,占7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988万元,占12%;卫生健康支出33.1469万元,占4.3%;住房保障支出53.0352万元,占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13(类)财政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2019年预算数为551.5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及各项津、补贴及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13(类)财政事务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99(项)2019年预算数为41.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19年预算数为92.398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2(项)2019年预算数为33.146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19年预算数为53.035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30.1206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641.16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88.95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 元
1. 本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元,较2018年初0元增长(下降)0%。
	
2. 结转支出0 元。
(四)预算项目库 0 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0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33%,主要原因是大型活动接待费和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和批次都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较2018年0预算,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车辆。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青川县水利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青川县水利局资产总额11493.504235万元。
1. 流动资产11295.03868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712.469852万元,其他9582.568834万元。
2. 固定资产198.465549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公务用车0辆;房屋构筑物0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98.465549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19年水利局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纳入青川县水利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青川县水利局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