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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青川县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5-06 05:50 浏览量:16543 来源:县白龙湖保护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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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青川县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水库湖泊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的决策部署。

二根据《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拟订青川县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资源保护、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和管理景区界标;统筹白龙湖风景名胜区内的旅游相关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三根据《四川省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办法》和《广元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制定和实施青川县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风景名胜区的各项保护与发展职能。

四负责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的科教宣传和保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白龙湖风景名胜区资源进行调查登记、监测并建立档案、设置保护标志;负责景区内生态资源、人文景观和珍稀、稀有资源的保护与发展工作。

五承担编制、储备、开发旅游项目和景区打造工作,开展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和宣传营销工作;负责对景区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负责旅游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指导景区内旅游经营活动。

六负责统筹协调木鱼镇、观音店乡、骑马乡、沙州镇、姚渡镇等5个乡镇的旅游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指导5个乡镇辖区内的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指导5个乡镇辖区内涉旅项目的招商引资及项目实施工作,并对5个乡镇辖区内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功能配套提出改进意见;配合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指导5个乡镇辖区内依法成立旅游行业组织,协助开展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参与指导片区旅游营销工作。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卫生整治、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等工作。

八负责景区综合巡查工作,巡查景区建设项目和环境保护,对巡查发现破坏水资源、采伐和毁坏护岸林、排放污水废水、损坏各类景观等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水域防污保洁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按照“保护优先,永续利用”原则,守好一湖清水

水资源保护是白龙湖保护发展的首要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好水域保护工作,组织专业保洁队伍全域开展日常保洁。二是对影响水生态的电鱼、毒鱼等行为进行严密巡查,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对106口暂养箱牵头进行依法取缔。三是对影响湖域安全的乱搭乱建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整治垂钓平台62户97个。四是投资107万元建成青川县白龙湖库区管理监控信息系统,对重要景点、水上旅游线路和重要区域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的视频监控管理,对违法乱象起到威慑作用,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从严治党,纪律作风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执行,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二是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思想教育会和机关支部学习会议统筹合并进行12次,重点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景区开发、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重大领域法律法规和“十严禁”、“十不准”换届纪律要求,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干部任用、年度考核,纳入执纪监督,纳入行业协会管理,纳入辖区旅发企业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牢牢掌控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和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干部纪律作风整顿个人问题剖析专题评审会3次, 共查找出7类28个问题,并立即整改,做到了准备充分、程序严格、剖析深刻、批评严肃,达到了查找问题准确深入、整改措施切实可行的目的。五是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红色星期五”主题党日活动10次,“红色星期六”党员志愿服务4次。2021年,我中心被市委宣传部评为2020年度“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先进集体,中心干部韩保学、张相平、李大林3位同志荣获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特殊贡献奖”荣誉,银军、韩保学2位同志撰写“关于在白龙湖库区发展黄桃产业的思考”调研文章被推荐为广元市2020年度优秀精神文化产品。

三 加强幸福岛景区管理,提升旅游开发综合实力:一是开展景区涉旅单位、企业、个体、农(渔)家乐等安全隐患大排查12次、节前安全检查7次、施工区域安全监督检查10次,建立突发情况《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制定了“禁渔期”平台《垂钓管理制度》、《观光平台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完成白龙湖幸福岛景区休闲观光平台及配套设施设备公开竞租、资产移交等工作。加强对承租企业广运集团在休闲观光平台的安全运营、疫情防控、环境卫生、垂钓行为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三是全面完成省市对白龙湖幸福岛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的各种检查复核工作,与县文旅体局和相关乡镇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活动4次,选派3名景区工作人员参加旅游业务培训。四是全力推动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继续完善各景点旅游配套设施,丰富游客中心旅游服务功能,整治卫生死角60余处,更换维修各类标识标牌200余个。五是严防疫情输入,狠抓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LED、宣传车、村村响广播、张贴疫情防控公告等多种渠道在幸福岛景区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并对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防疫消杀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无死角。六是加快推进白龙湖AA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对接自然资源局收集三调数据、生态保护红线成果资料、4个乡镇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地块进行测绘,为《白龙湖近期重点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订打下坚实基础。

四建立安全目标体系,全面推行综合巡查机制:一是根据县上年初下达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和安全责任到项目、到景区、到企业、到学校的管理体系,制定了《白龙湖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方案》、《建党100周年信访维稳应急处置预案》、《白龙湖水上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方案》、《白龙湖森林防灭火救援工作实施方案》、《白龙湖幸福岛景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白龙湖幸福岛景区紧急救援预案》,开展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水陆交通、项目建设等各类安全培训4次,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了保障措施到位、奖惩措施有力、考核结果有效。二是常态化开展综合巡查。共出动巡查人员1460人次,车辆460台次,快艇547次,集中巡查工业企业10次、学校12次、医院18次、加油站25次、加气站22次、垂钓平台150次。督促整改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3个、水上安全隐患问题3个,实现了库区零安全生产事故目标。

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二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到白水关社区16户脱贫户家中看收入变化和“六有”是否有弱项,找准短板和弱项,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帮扶措施,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重视督察反馈问题,按时拆除搬迁远达页岩砖厂

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青川县远达页岩砖厂及其矿山位于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内,需拆除。我中心主动作为,制定拆除搬迁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相关部门和乡镇形成合力,按拆除与搬迁同步进行的方式,于6月15日提前完成远达页岩砖厂拆除整改销号任务,使周围居民既告别了多年烟雾和粉尘污染,又恢复了当地生态环境,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空前提升。

二、创新及亮点工作

日常保洁与汛期垃圾处置紧密结合,确保“一湖清水入长江”。一是常态保洁与应急打捞并进。按照日常保洁要求,督促保洁公司派出船只30艘/天开展全湖保洁,发现湖面垃圾及漂浮物立即打捞、清运,平均每天打捞清运和处置垃圾4余吨。截止10月30日已累计出动船只1600余艘,人工4500余人,转运车辆400余台次,处置垃圾1200余吨。受国庆节期间持续洪灾影响,来自甘肃省白龙江、陕西省刘家河和乔庄河流域的垃圾侵袭白龙湖,多达数万吨的垃圾连绵数公里,对景区形象、环境、航运、生态渔业及水体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中心立即组织应急打捞力量进行打捞、转运和无害化处置,每天出动人员40人以上,船只20余艘、挖掘机2台、运渣车4辆,打捞量保持在100吨/天以上。二是强化水资源保护宣传教育。通过巡逻快艇、高音喇叭、村村通、微信群、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宣讲水资源保护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同时要求沿湖各乡镇加强宣传和教育,及时劝诫和阻止当地群众到湖面捡废品和捞柴,避免发生人员落水安全事故。三是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联合抓治理。年初与涉湖乡镇、村(社)和交通、环保、农业、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提高日常垃圾处置速度与效率,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确保了白龙湖“一湖清水入长江”的既定目标,维护了景区的良好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川县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属一级预算事业单位。 无纳入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青川县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7.22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4.14万元下降20%;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7.22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4.14万元下降20%。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7.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0.20万元,公用支出7.02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2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7.22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7.22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84.14万元减少16.92万元,下降2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大型活动接待标准批次减少和其他需要开支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18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3.41万元,占5 %;住房保障支出6.8万元,占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50.1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4.40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大型活动接待标准批次减少和其他需要开支减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 6.8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97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4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9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的社会保障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预算数为6.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 0.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60.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21 年预算安排0.4万元,较 2020年0.45万元预算减少0.05 万元,下降1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大型活动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青川县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核定车编 0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0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无车编,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1 年预算安排0 万元,与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主要是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不涉及出国(境)经费。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青川县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0万元,与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支出0万元。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万元,与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青川县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底,青川县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资产总额1030.65万元。

1.流动资产207.15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47.75万元,应收账款46.45万元。预付账款0.95万元。其他应收款12万元。

2.固定资产823.50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房屋构筑物791.75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1.75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青川县白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行政运行01(项):指本单位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本单位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本单位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本单位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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