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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8月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部门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情况...............................2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
一、一般公共预算...............................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5
四、预算项目库.................................5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5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5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5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6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6
第八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救治、妇女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诊治、计划生育手术、助产技术、新生儿疾病筛查以及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宫颈疾病、乳腺疾病等妇女病的普查治疗等。
2.开展妇女保健、孕产期保健、提供优生优育指导等服务。
3.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儿期、幼儿期、学龄前期、学龄期及青春期保健服务。
4.开展妇幼卫生健康服务项目,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阻断等服务。
5.履行计划生育服务职能,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等。
6.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等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开展产科质量检查、孕产妇死亡评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鉴定等工作。
7.负责辖区妇幼保健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
8.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青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属医疗卫生事业机构。现有总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其他事业编制37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1人,其中:在编行政人员0人,在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在编其他事业人员33人,在编工勤人员0人,临聘人员18人;退休人员9人。固定资产总额(原值)1655.11万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31,003,420.95元
1.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含不含预拨、预备支出)5,952,008.00元,较2019年初 6,176,367.00 元下降3.63%;其中:财政拨款3,295,983.00元,较2019年初3,330,116.00元下降1.02%。
(1)基本支出5,952,008.00元。其中:人员支出4,364,882.00 元,日常公用支出1,586,70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0.00元。
(2)专项支出0元。
2.结转支出25,051,412.95元。其中:住院综合楼建设款资金结转22,657,924.00元;妇幼保健院达标建设项目资金结转151,445.87元;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资金结转4,761.50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结转207,147.25元;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资金结转247,742.40元;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资金结转20,000.00元;避孕药具管理资金结转11,389.00元;高危孕产妇管理资金结转7,749.50元;不明原因肺炎监测资金结转2,557.00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资金结转135,953.50元;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项目资金结转185,655.80元;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资金结转298,977.51元;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采购及维修资金结转950,128.00元;职工福利费结转51,769.74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金结转118,211.8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9.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333.01万元减少3.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专项支出减少13.8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0.4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4万元,占10.5%;卫生健康支出268.81万元,占81.6%;住房保障支出26.05万元,占7.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2020年预算数为34.7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210):
公共卫生(款04)妇幼保健机构(项03):2020年预算数为252.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事业单位医疗(项02):2020年预算数为16.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2020年预算数为26.05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29.6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2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33.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00元
1.本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元,较2019年初0.00元增长(下降)0.00 %。
2.结转支出0.00元。
(四)预算项目库0.00元
三、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增长)0%;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7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22.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救护车急救任务。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青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895.45万元。
1.流动资产4,024.1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047.3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505.14万元;应收账款10.78万元;预付账款425.59万元;其他应收款16.03万元;存货19.29万元。
2.固定资产原值1,655.11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939.30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医疗救护用车2辆,计划生育巡回宣传用车1辆;房屋构筑物原值675.12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929.08万元。
3.在建工程74.41万元。
4.无形资产81.05万元,其中电子图书网络系统2.95万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78.1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0年青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