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过程公开“明”。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投资、选举理事会结果、项目进展、资金支付、验收质量、项目决算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和现场公布公示,公开征求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施工选择“正”。监管村民代表大会选举项目理事会、监事会过程,按村民自建要求选出心底无私、有能力组织项目实施的人选,监管项目建设用工,督促项目村排查梳理本地劳动力,优先使用贫困劳动力,防止优亲厚友。
三是项目质量“硬”。监管材料询价过程,保障资金效益最大化,杜绝在询价过程中吃回扣、打和牌;监管库房及出入库记录,保证材料安全,防止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监管竣工验收、结算,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拨付项目资金。(茶坝乡:魏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