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川县民政局及时足额发放各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截止8月已拨付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3371.08 万元。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城乡低保资金拨付45310户次、发放保障金2452.86万元,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拨付535.9万元。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4279人次,322.81万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672人次,102.57万元。为特困供养人员保障基本生活,提供办理丧葬事宜,对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不能自理的提供照料护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人发放照料护理补贴。
临时救助资金拨付2612人次,发放340.94万元,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拨付44人,发放10.94万元,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住宿、疾病救治、协助返乡等。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拨付273人次,发放30.44万元,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切实保障各项救助补助资金管理规范、使用高效。符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救助资金、临时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拨付;集中供养特困救助资金由县民政局统一支付到相应账户;分散供养特困护理费由人民银行代发到受益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