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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15 08:34 浏览量:31357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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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年9月14日至9月18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经许可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机构和个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相关单位。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随机抽取本行政区域内监管的用人单位5%作为抽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的监察;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情况的监察;对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的监察;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的监察;对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的监察;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察;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的监察。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检查采取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书写现场检查笔录,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罚意见。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县人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或青川县德赢VWIN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青川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进一步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青川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广元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向社会公示,切实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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