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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青溪镇德赢VWIN关于《青川县青溪镇控制性详细规划》A7、A8-1、A8-2、A9-1、A9-2、A10、A11、A12-1、A12-2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4 16:29 浏览量:18975 来源:青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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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现将该地块规划调整论证等相关事宜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用地区位

本次调整地块位于青溪镇北侧,由现状已建唐青公路、规划22m道路与青竹江合围而成,用地面积约261.1亩。

(二)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

将A7、A8-1、A8-2、A9-1、A9-2、A10、A11、A12-1、A12-2共9个地块调整为A7-1居住用地(195.73亩)与A7-2商业用地(65.37亩)。

2、规划建设指标调整:

为提升青溪镇形象,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按照国家政策和规范要求:

(1)A7-1地块(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1.0-1.8,绿地率调整为≥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7m;

(2)A7-2地块(商业用地),容积率调整为≤2.0,绿地率调整为≥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7m。

二、公示地点

青川县德赢VWIN网站、青溪镇德赢VWIN。

三、意见反馈

1、若您对该论证报告有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青溪镇德赢VWIN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

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的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政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作为上述地块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该提供该论证报告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公示期满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 系 人:刘寅平

联系电话:15082817802

联系地址:青川县青溪广武街65号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


青川县青溪镇德赢VWIN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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