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1年11月1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相关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16.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8.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9.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的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互联网销售的违法行为。参与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20.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宣传贯彻国家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民营经济进行指导、督导、协调和服务。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监督,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进行法制核审,共立案268件,其中食品药品169件,产品质量11件,特种设备4件,其他类型案件84件。共结案256件,其中涉及食品146件,入库金额27.76万元,涉及药械14件,处罚款10.10万元;涉及产品质量11件,处罚罚款1.96万元,特务设备2件处罚款2万元,其他类市场监督管理违法行为83件,处罚款21.81万元。全年度无行政诉讼案件。二是突出执法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本年度共核审行政处罚案件256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批次,共210条。召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10次,讨论行政处罚案件41件,调整拟行政处罚意见11个。三是两法衔接有序推进。加大同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协作,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议2次,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涉嫌犯罪的移送流程,确保及时依法移送。四是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加大对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和车站码头的商品交易市场等重点市场和区域中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排查,现已排查市场约300余个次,走访经营户5400余户次,核查线索10条,确认并上报县扫黑办涉黑线索1条。加强整治市场乱象,开展各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45余项,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51件,处罚没款65余万元。
(二)细化责任,食品安全稳步提升。一是严格主体责任落实。县食安委办先后印发《青川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青川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履职报告制度(试行)》《 关于报送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完成情况的通知》《青川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及措施清单》强化落实县政府、县级部门、乡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进一步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评议压实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对县级部门、乡镇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对照2020年度评议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不定期对乡镇、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明察暗访,9月份集中对乡镇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先后印发《青川县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青川县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2020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方案》等文件,有序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上新台阶。三是抓好食品安全协调。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1次,组织学习《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3次,总结2019年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乡镇学习《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召开食品安全联席会3次,讨论通过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及管理办法、安排部署2020年乡镇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和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的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四是抓实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强化乡镇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协管人员培训和指导工作,组织对乡镇分管领导及食安办主任进行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先后印发《青川县食品小经营店、农村群宴食品安全在线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叫停农村家宴办理746家次,全县在确保安全情况登记备案指导办理农村家宴532家次,确保全县人民食品安全。五是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联合制发《青川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有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共53户,其中:畜禽生产单位8户,蔬菜、水果生产单位2户,水产品养殖单位2户,食用菌、茶叶等其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41户。目前开具合格证的生产经营单位50家,占比94.3%。六是着力推进食品安全抽检。统筹抓好全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计划和检验经费的通知》,下达县级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任务673批次,配合国家、省、市局食品安全抽检183批次。七是加强重点场所管控。春季、秋季开学前,辖区市场监管所对所辖区的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学校开展自查并开展日常检查,联合县教育局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共排查发现隐患问题30条,下发监督意见书70余份,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八是严格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建设,目前各类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分别以“隔断式”、“透明式”、“视频式”实施完成432家,完成比例为85%。全县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共68所,完成68所,占学校食堂完成比例100%。进行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次数4次,实现全覆盖。
(三)突出指导,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深入优化行政审批。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以相关政策法规为指导,积极推进“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并联审批”、“多证合一”等措施。目前已办理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1196户,无前置审批的,实现4个工作小时办照。二是市场主体稳步增加。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8734,注册资金109219.21万元。其中:新发展个体工商户849户。私营企业1296户,注册资金675509.66万元,其中:新发展235户。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60户,出资额124338.11万元,其中新发展21户。内资企业254户,其中国有企业28户,集体企业10户,公司制企业216户。共计办件1221件。为企业融资解困,办理公司股权出质9户,出质额数6400万元,实现主债权金额5.1亿元。现阶段完成新发展私有企业户数235户,个体工商户84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1户。三是狠抓年报管理工作。认真部署、贯彻落实2019年度年报工作,局领导多次率队到各基层所、深入企业现场指导年报工作 ,实行每月年报情况通报,大力督促各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宣传、落实工作。四是加强“双随机”检查。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主体库15个、执法人员库1个,部门联合抽查14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8户。
(四)加强检查,严守药品安全底线。一是广泛开展检查。印发《2020年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计划》《2020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2020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等通知,明确药械化日常监管工作目标任务;2020年,药品经营单位监管频次达2次以上,县级医疗机构监管频次达2次以上,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监管频次达2次以上,村级卫生站监管覆盖面约100%。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日常监管上水平,专项整治求突破”的方针,进一步深化药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开展《春雷行动2020”暨“药品安全放心执法行动”》《“春雷行动2020”暨“药品安全放心执法行动”中药饮片》《2020年开展避孕套专项检查》《关于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等专项整治,先后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执法车辆300余台次,检查药品、医疗机约经营使用单位400余家。三是严格产品召回。
先后开展暂停销售使用颠茄磺苄啶片等排查行动,检查4家县级医院1次,36家乡镇卫生院1次,12家个体诊所1次,1家药品批发企业1次,100家医疗连锁门店1次,在我县所辖区域内均未发现经营使用上述文件上所列不合格药品。开展违法宣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清查工作等,检查化妆品专(兼)营207家,化妆品使用单位128家,在我县所辖区域内均未发现经营使用上述文件上所列不合格药品、化妆品。四是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印发《2020年度禁毒工作计划》《创建禁毒示范城市方案》,成立禁毒领导小组,对全年禁毒工作宣传、特殊药品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等作为安排部署。对全年艾滋病结核病及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治作安排和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措施,提出工作要求。结合日常监管及2020年“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利用LED宣传栏制作宣传标语50幅,张贴宣传标语130余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五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测。将新冠疫情防疫药械的监测工作纳入全年药械监测工作中,积极推进药械监测。截至目前,已收集并上报ADR230例,MDR报告63例,化妆品15例。
(五)锁定目标,品牌创建提质增效。一是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建立健全机构,因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对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进行调整,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自强任组长,副县长谭小益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制定《青川县2020年度质量强县暨质量提升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二是加强质量监管。开展“春雷行动2020”农村市场产品质量安全子行动,制定《“春雷行动2020”农村市场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特种设备、日用消费品、计量器具等进行检查。三是全力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农资市场、电线电缆和防爆电气产品、成品油等专项检查,对全县加油站销售和施工现场使用的成品油及车用尿素进行了抽样检验。四是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及重大危险源单位进行检查,重点对超市、宾馆、医院、气瓶充装站等10家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130部(只),下发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1份,排查一般隐患1项。五是企业首席质量官备案登记。组织企业参加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档案。对辖区内企业取得首席质量官履职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督促企业首席质量官将聘用情况、岗位变更情况等报县局备案。截至目前,我县共有企业首席质量官6个。六是培育特色品牌。重点打造“青川黑木耳”和“七佛贡茶”两个品牌,通过创造品牌效应,推动了当地特色农业发展。为了保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青川县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建立了由市场监管、农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体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内市场、超市、经销店销售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排查青川县6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注情况等,全面保障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重点查处产品质量问题,严防出现假冒伪劣及侵权行为。七是突出知识产权保护。牵头印发《2020年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春雷”“铁拳”行动,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八是全力开展有机产品建设。全面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截至目前,现有有机产品认证证书32张,认证组织15个,有机产品年产量达到1561吨,有机产品总面积5.59万亩,其中茶叶面积达到1.19万亩完成有机茶叶示范推广基地面积6万亩,完成有机核桃示范推广基地3万亩,圆满完成示范推广任务。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企业监督检查,共检查有机种植企业7家,开展有机产品见证检查2次,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
(六)重拳出击,市场秩序井然有序。一是开展市场治乱。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县城区及各乡镇农贸市场的强买强卖、哄抬物价的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及其他售卖不安全食品与农产品、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检查经营户325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5个,网络巡查25个次。二是加大格式条款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情况,加大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规范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三是强化价格监督。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1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四是维护消费者权益。扎实开展了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文件精神在“春雷行动”期间检查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183个,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3家,整治重点区域18处,检查网站20次。12315热线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170件次,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20次。。
二、特色工作
(一)全力以赴,疫情防控展现“高觉悟”。一是积极作为防疫。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的安排部署,局党组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从正月初二开始,放弃春节假期,主动担当作为,不分昼夜冲在市场监管第一线,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同时,承担县新冠肺炎防疫指挥部市场监管组职能职责。二是压实防疫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基层所、稽查大队、直属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确保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工作成效明显。抓实农贸市场防控。于1月25日制定《关于禁止在集贸市场活禽、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的公告》,当天全县15个市场的活禽交易全部关停,活禽宰杀点全部取消。抓严禁止群体性聚餐。1月25日与卫健、商务和经合局印发《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八条禁令”》等文件,共劝退群体性聚餐1100桌次,涉及群众1万余人。抓好疫情医疗物资监管。1月30日,牵头主持召开全县15家医药企业防疫物资调度会,尽最大可能满足青川防疫工作需求。组织药店131家签定《防疫药用物资承诺书》。同时,千方百计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供给,构建良好市场秩序。抓细进口食品排查。面对疫情防控新形势,立即组织监管人员对三文鱼、虾等进口食品进行全覆盖排查,全面溯源,登记造册,全力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截至目前,青川保持为新冠肺炎“零疫情”,市场监管为全县零疫情不断贡献智慧和力量。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30.4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6.47万元,增长20.5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94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0.2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87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9.68万元,占94.61%;项目支出100.66万元,占5.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30.4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6.47万元,增长20.57%。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是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46.47万元,增长20.5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66.38万元,占83.7%;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28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63.72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72.96万元,占3.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70.3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行政运行01(项): 支出决算为146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 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已全部用完。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市场监督管理转项04(项): 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市场监管执法05(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09(项): 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药品事务12(项): 支出决算为7.66万元,此款项年初没有预算数,是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已全部用完。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 支出决算为139.61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 支出决算为27.6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决算为6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行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7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9.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77.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64万元,完成预算91.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我局严格执行留用车辆管理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4万元,占3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完成预算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2万元,下降1%。我局严格执行留用车辆管理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行政执法执勤用车14辆(其中2辆是小型电瓶执法车)、其他(特种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执勤、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4万元,完成预算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32万元,增加6.7%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及冷链食品检查次数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6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4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6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春雷行动等业务交流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开支共计金额4.6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12万元,比2019年增加69.94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我局下属事业单位青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已开始正常运转,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5辆,其中: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工作基本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完成全年预算的94.69%。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都严格按照省市、县级目标要求执行。通过各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全县人员舌尖上的安全、净化了辖区市场交易环境,让老百姓更加放心、舒心的消费。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一般行政管理实务””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市场监管执法”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市民的食品安全,完成下达食品抽检任务,抽检样品品种覆盖率达到95%,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委托抽检监测达到450批次,食品快检达到500批次。
(2)市场监督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维护好市场环境,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导致项目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完成该项目。
(3)市场监管执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更加净化了市场交易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覆盖面广,专业人员缺乏,实施难度较大,部分项目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各基层监管所工作职责,加强执法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管理,扎实开展项目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程序,规范实施项目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66万元,执行数为7.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所工作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不够完善,检验检测水平仍需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财力投入,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 |||||
| 项目名称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万 | 执行数: | 8万 | |
| 其中-财政拨款: | 8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8万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完成下达食品抽检任务,抽检样品品种覆盖率不低于90%,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委托抽检监测不低于450批次,食品快检不低于500批次 | 完成下达食品抽检任务,抽检样品品种覆盖率不低于90%,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委托抽检监测不低于450批次,食品快检不低于500批次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抽检监测(批次),开展食品快检工作(批次) | 开展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抽检监测450(批次),开展食品快检工作500(批次) | 开展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抽检监测450(批次),开展食品快检工作500(批次)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抽样样品品种的覆盖率 | 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确保区域抽样样品的覆盖率≧90% | 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确保区域抽样样品的覆盖率≧95%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全年内完成 | 全年内完成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8万元 | 8万元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确保全县市民的用食安全 | 确保安全无事故 | 2020年全县食品无重大安全事故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效益 | 食品安全民生工作常态化 | 食品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的认知率,确保区域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 食品安全工作可持续发展 | |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预期全年群众满意度≧95% | 全年群众满意度超过95% |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0万 | 执行数: | 50万 |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50万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目标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目标2:改革企业监管方式,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力度。 目标3:强化执法力度,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目标4:向新办企业加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宣传,现场指导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主动公示工作,确保应公示率达到95%以上。确保企业年报信息工作全市领先。 | 目标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目标2:改革企业监管方式,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力度。 目标3:强化执法力度,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目标4:向新办企业加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宣传,现场指导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主动公示工作,应公示率达到98%以上。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市场主体年报户数(含企业和农专等)、农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个数市场监管人员人均培训学时、市场主体数量 | 市场主体年报户数(含企业和农专等)全部完成、农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个数≥20个、市场监管人员人均培训学时>60个学时、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 | 市场主体年报户数(含企业和农专等)全部完成、农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个数≥20个、市场监管人员人均培训学时>60个学时、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质量合格率、市场主体年报率、市场主体年报率、有证照经营率、重大案件查办率 | 质量合格率达100%、市场主体年报率达100%、有证照经营率100%、重大案件查办率100% | 质量合格率达100%、市场主体年报率达100%、有证照经营率100%、重大案件查办率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底 | 2020年12月底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50万元 | 50万元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营商环境、就业增长率、消费环境、市场主体数量 | 营商环境逐步优化、就业增长率逐步提高、消费环境逐步优化、市场主体数量逐步提高 | 营商环境逐步优化、就业增长率逐步提高、消费环境逐步优化、市场主体数量逐步提高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响 指标 | 市场综合监管水平、营商环境 | 市场综合监管水平逐步提高、营商环境优化 | 市场综合监管水平逐步提高、营商环境优化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市场综市场主体满意度、合监管满意度 | 公众对市场综市场主体满意度≥95%、合监管满意度≥95% | 公众对市场综市场主体满意度≥95%、合监管满意度≥95% | |
| 
						 | 
						 | 
						 | 
						 | 
						 |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市场监管执法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5万元 | 执行数: | 35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3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5万元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 当好安全底线“捍卫者”,三大安全强力保障(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200件;罚没入库18.47万余元。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 中期 | 共立案查处违法行201件,结案201件,罚没入库18.47万余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任务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底 | 2020年12月底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35万元 | 35万元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当好安全底线“捍卫者”,三大安全强力保障(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强力保障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 | 持续加强 | 持续加强 | |
| 满意度指标 | 
						 | 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满意度 公众对服务质量满意度 | 95% | 95% |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 |||||
| 项目名称 | 药品事务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66万元 | 执行数: | 7.66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7.66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7.66万元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加强检查,严守药品安全底线,保障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提高药品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 加强检查,严守药品安全底线,保障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提高药品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检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品批发企业、医疗连锁门店 | 176户 | 176户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药品监管覆盖率 | 100%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前 | 2020年12月31日前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7.66万 | 7.66万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监信息管理体系,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及时高效过程控制及大数据统计分析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加强医院、药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测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提高检测准确性 | 100%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目、市场监管执法项目、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开展了绩效评价,《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市场监管执法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事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补助。
15.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其中包括: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青川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青川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青川县药品安全监测中心、青川县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办公室、县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青川县计量检定测试所、青川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县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相关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16.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8.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9.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的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互联网销售的违法行为。参与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20.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宣传贯彻国家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民营经济进行指导、督导、协调和服务。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在职职工127人,退休职工7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03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0.29万元,占95.56%,年初结转和结余90.18万元,占4.4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87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9.68万元,占94.61%;项目支出100.66万元,占5.39%。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预算严格按照财政要求,本着单位实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编制工作。主要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版块。基本支出按照单位实有人数和各单项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主要是根据本单位基本职能和职责要求,为保障完成单位特定的行政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专项预算细化到了项目条款。整个预算包含了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情况等。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自评包括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青川县德赢VWIN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针对评价报告中反应的问题,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的批复执行预算,有效确保职能履行,工作正常开展,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一是保证了资金安全。严格预算管理,做到纳入预算的方可开支,没有纳入预算的一律杜绝开支。严格过程监控,凡需开支的部门,事先提出经费开支申请、列出开支明细,并经层层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规定,局机关党委部门、财务部门联合把关。严格经费决算,严格执行报销规定和程序,有效杜绝报“假账”。严格内部审计,适时对各预算单位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财务内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治理。二是提升了经费使用效益。在资金使用上,按照“保障急需、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重大经费开支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确保经费开支合法、合规、高效,为圆满完成全年“四大任务”和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总体评价为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使用合理、规范、有效。
(二)存在问题。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2)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3)年度预算编制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附件2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项目经费该项目投资8万元,主要实施内容为完成上级的下达食品抽检任务,抽检样品品种覆盖率达到95%,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委托抽检监测达到450批次,食品快检达到500批次。
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县局财务股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4 |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3 | ||
| 决策程序 | 5 | 5 |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2 | ||
| 分配结果 | 6 | 6 |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 到位时效 | 2 | 2 |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7 | ||
| 财务管理 | 3 | 3 |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1 | ||
| 管理制度 | 9 | 9 |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5 | 
| 产出质量 | 4 | 4 | ||||
| 产出时效 | 3 | 3 | ||||
| 产出成本 | 3 | 3 | ||||
| 项目效益 | 40 | 经济效益 | 8 | 7 | ||
| 社会效益 | 8 | 8 | ||||
| 环境效益 | 8 | 7 | ||||
| 可持续影响 | 8 | 8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8 |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98 |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一)经费组织情况分析
为更好的使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经费,我局严格按照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使用。县局财务股负责经费资金支付进度监督及管理。
(二)经费管理情况分析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根据青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相关规定,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2.项目管理
2020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经费计划批复资金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万元,总共支出资金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完成上级的下达食品抽检任务,抽检样品品种覆盖率达到95%,食品(含食用农副产品)委托抽检监测达到450批次,食品快检达到500批次。
3.项目绩效
通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全县人民的食品安全。
三、存在主要问题
资金方面:项目资金不能完全保障上级下达的食品(含农副产品)抽检任务的完成。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县财政加大对食品民生专项经费的投入。
	
	
	
	
	
	
	
	
	
	
	
	
	
	
	
	
	
	
	
2020年度市场监督管理项目
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财政下达市场监管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我局2020年度财政局下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5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全年专项工作安排,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强化市场安全监管力度,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制止和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监管水平,有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及市场安全。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资金申报完全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年度内计划方案实施,资金申报合理,操作性强,可行性高。我局结合资金性质及用途,有预见性、前瞻性地开展工作,对项目实施未产生任何影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0年度县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我局,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各类项目资金使用要求支出,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我局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完全符合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要求,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进一步强化了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激发全县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维护全县市场秩序和市场规则,切实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市场稳定和消费安全,坚决守住市场安全底线;助推质量提升和创新引领,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市场主体年报户数(含企业和农专)
年度指标值:全部完成
实际完成指标值:全部完成
指标2:农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个数
年度指标值:≥20个
实际完成指标值:20个
指标3:市场监管人员人均培训学时
年度指标值:≥60个学时
实际完成指标值:≥60个学时
2.质量指标
指标1:质量合格率
年度指标值:100%
实际完成指标值:100%
指标2: 市场主体年报合格率
年度指标值:100%
实际完成指标值:100%
指标3:有证照经营率
年度指标值:100%
实际完成指标值:100%
指标4:重大案件查办率
年度指标值:100%
实际完成指标值:100%
3.时效指标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年度指标值:2020年12月底
实际完成指标值:2020年12月底
4. 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成本
年度指标值:50万元
实际完成指标:50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净化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
年度指标值:逐年提高
实际完成指标值:逐年提高
指标2:就业增长率
年度指标值:逐步提高
实际完成值:逐步提高
指标3:消费环境
年度指标值:逐步优化
实际完成指标值:逐步优化
3、生态效益指标
此项目未设定经济效益指标
4、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营造公平的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年度指标值:持续提升
实际完成指标值:持续提升
指标2:市场综合监管水平
年度指标值:持续提高
实际完成指标值:持续提高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受众服务对象满意度
年度指标值:≥90%
实际完成指标值:95%
三、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问题:
一是我局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但是缺少内部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评价结果运用力度不足。
二是绩效管理宣传普及度不高,全局职工未能全面了解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未能做到全局动员、全员参与,共同对财政资金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二)建议:
由于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工作量大,涉及项目业务、财务、效益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各预算部门、财政部门的机构能力和人员素质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只有通过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相关人员素质,才能真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建议财政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业务培训、考察交流和实地调研等形式,提高业务水平。对外加强对部门单位的绩效管理知识培训,提升培训覆盖面,不断提升人员业务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服务经济发展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商标、品牌、质量和标准化“四大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全县产业发展;二是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三大安全底线;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党建引领,从严建立党建主体责任制,打造同心、同向、合力的干事创业氛围,规范工作运行机制,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提升干部素质能力。
	
	
	
	
2020年度市场监管执法项目
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市场监管执法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管好用好市场监管执法项目资金,提高市场监管执法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制定了各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基层所、知识产权股、政策法规股、食品经营股、食品生产股、医疗器械股、综合股,财务股、按职责分工实施。
2020年财政预算35万元,均用于全县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执法支出。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市场监管执法项目资金实施项目按照中央、省、市、区下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求。
1、项目决策
根据文件精神,资金使用严格按通知要求专款专用,无贪污、挪用、占用、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
2、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文件资金使用方向要求,结合2020年中央、省、市区下达的目标任务,保证了各股室项目的顺利实施。
3、项目绩效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2020年已全面完成区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率95%。
B.质量指标。
2020年实施的各项目标任务经上级部门考核、验收,均达到预期目标值。
C.时效指标。
2020年目标任务均在年度内全部完成。
D.成本指标。
我局各项目资金投入3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B.社会效益。
通过市场监管执法项目的实施更加净化了市场交易环节。
C.可持续影响。
通过市场监管执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净化全县人民的消费环境促进健康青川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市场监管执法项目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全县人民的认可,满意度均为95%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项目覆盖面广,专业人员缺乏,实施难度较大。
(二)人员流动性大,追踪较为困难。
(三)因实施项目多、资金较分散。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强化各基层监管所工作职责,加强执法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强化管理,扎实开展项目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程序,规范实施项目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药品事务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我局2020年度上年结转药品事务资金7.66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全年专项工作安排,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为提升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能力,保障全县人民食品安全。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资金申报完全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年度内计划方案实施,资金申报合理,操作性强,可行性高。我局结合资金性质及用途,有预见性、前瞻性地开展工作,对项目实施未产生任何影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0年度县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我局,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各类项目资金使用要求支出,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我局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完全符合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要求,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进一步强化了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县为确保疫情期间药品、药械、新冠疫苗安全,共出动检查人员1245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300份,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起,已实现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频次全覆盖;对县疾控中心和21个新冠疫苗接种点开展动态化检查100余次,并多次召开药品药械、药品、疫苗安全监测工作会议,对全县90多家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和监测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持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水平。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检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品批发企业、医疗连锁门店
年度指标值:176户
实际完成值:176户
(2)质量指标
2.质量指标
指标1:药品建管覆盖率达100%
年度指标值:达到规定标准
实际完成指标值:符合标准
3.时效指标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年度指标值:2020年12月31日前
实际完成指标值:2020年12月31日前
5. 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成本
年度指标值:7.66万元
实际完成指标:7.66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监信息管理体系,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及时高效过程控制及大数据统计分析
年度指标值: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监信息管理体系,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及时高效过程控制及大数据统计分析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加强医院、药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测
年度指标值:持续提升
实际完成指标值:持续提升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群众满意度
年度指标值:≥95%
实际完成指标值:95%
三、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问题:
一是我局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但是缺少内部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评价结果运用力度不足。
二是绩效管理宣传普及度不高,全局职工未能全面了解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未能做到全局动员、全员参与,共同对财政资金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二)建议:
由于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工作量大,涉及项目业务、财务、效益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各预算部门、财政部门的机构能力和人员素质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只有通过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相关人员素质,才能真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建议财政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业务培训、考察交流和实地调研等形式,提高业务水平。对外加强对部门单位的绩效管理知识培训,提升培训覆盖面,不断提升人员业务能力。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