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的通知》(川市监发〔2021〕63号)要求,我局现开展政府购买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服务的工作,青川县各刻章业户可遵循自愿的原则申请加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主体
青川辖区内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刻章业户。
二、申请项目内容
为青川辖区内新开办企业(包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免费刻制本企业的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1枚,合计4枚,使用普通合成材料(俗称合成牛角材料)的规格刻制。
三、申请参与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助项目的印章刻制业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青川县内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在青川县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近三年内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无出现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未收到刻章行业主管部门违法违规通报或行政处罚;
(四)具有优质印章质量和售后服务,使用的合成材料印章需具备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章材产品;
(五)参与合作项目时印章刻制业户经营状况正常,不能为停业或者结业状态;
(六)持有《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且自愿配合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并签订合作协议,服从四川省企业开办“一网通”“营商通”改革工作有关4小时快捷送达、数据报送、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相关要求。
四、印章刻制业户在申请参与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助项目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青川县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补助项目申请表》;
(二)业户在青川辖区内实际经营场所且经备案的房屋租赁或购买合同;
(三)业户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关备案信息文书;
(四)业户办理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办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意向书。
五、补助标准
每套印章350元,(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1枚,合计4枚)。刻章业户不得再向新开办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六、补助时限
实行“一年一申报”的原则,本次申报补助时限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材料受理时间与方式
1.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11月24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申报。
2.申报业户请于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10:00前递交纸质材料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申报视同自动放弃。
地址:青川县乔庄镇金诚街7号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柳先生,0839-7208412。
附件:1.青川县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补助项目申请表
2.自愿参与青川县免费刻章工作合作意向书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1
青川县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补助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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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章业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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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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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章业特种 行业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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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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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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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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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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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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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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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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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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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业户承诺对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若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返还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刻章业户盖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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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自愿参与青川县免费刻章工作合作意向书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业户已清楚明白《青川县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实施办法》所述的全部内容,现本业户自愿申请加入该“免费刻章”工作,承诺认真遵守相关规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印章刻制服务,履行保密职责,不对外披露有关内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
业户盖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