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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决算

发布日期:2021-11-18 10:33 浏览量:14959 来源:青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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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11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其他突发性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订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指导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减排项目的实施。

(4)负责环境保护的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县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县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负责环境污染治理单位资格的审核,负责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8)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辐照装置单位辐射安全和许可,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销售、使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全县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县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信息网络,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重大科研和技术工程示范,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的学术交流、技术引进、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以创建青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契机,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为主线,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狠抓干部队伍建设,经过全局上下积极努力,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突破,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根基

(1)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一是编制并印发了《青川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计划》。二是健全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三是大力实施扬尘管控、油烟整治、秸秆禁烧、工业治污、机动车污染防治“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燃煤锅炉淘汰、煤改气项目,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四是2020年市下达减排任务二氧化硫10吨,氮氧化物50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30吨。截至目前,已完成金丰竹业有限公司、青溪雄俊食品等4家燃煤锅炉拆除淘汰任务;完成四川虹禾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青川利洁洗涤2家煤改气等项目;淘汰燃煤锅炉13台,合计41.1吨;完成青川县展俊塑胶玩具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任务,全部进行了检查验收,计划减排二氧化硫130余吨,减排氮氧化物70余吨,减排挥发性有机物30余吨,预计年底将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五是市下达我县2020年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5%,截止2020年11月25日,自然天数330天,实现有效监测天数329天,优良天数为323天,轻度污染为6天,有效监测率达99.7%,优良率达98.2%,居全市第一。PM2.5年均浓度19.3ug/m3,PM10年均浓度34.7ug/m3,优良率、PM2.5年均浓度、PM10年均浓度均超额完成市下达我县目标任务。

(2)碧水保卫战稳步推进。一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建立“河长+警长”的河流污染防控机制,创新设立小流域水生态补偿基金,强化综合治理,坚决守住“三条红线”。二是2020年市下达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减排80吨,较2015年下降12.6%;氨氮减排量为10吨,较2015年下降11.3%。截止今年7月化学需氧量共计减排57吨,重点工程氨氮减排量共计4.7吨,年底将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三是全县主要河流水质达到Ⅱ类以上标准,白龙湖出境断面水质长期保持Ⅰ类标准,累计获得生态流域补偿资金1000余万元。四是积极争取上级矿企涌水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1600余万元,组织实施了我县2020年农村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共涉及三锅镇、沙洲镇、木鱼镇、石坝乡、骑马乡、大院回族乡等6个乡镇10个村,切实改善县域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3)净土保卫战井井有条。一是编制并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青川县工作方案2020年度实施计划》,积极推进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工作,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堆场整治现场督导和监管。二是开展土壤污染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对其是否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自行监测,是否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等方面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土壤污染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现已投资2000万元完成石坝乡、马公乡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2号和3号点位的修复治理,并争取到二期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资金1200万元,正在组织实施第二期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工程,预计投入800万元。

(4)环境执法及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落实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审批,主动服务企业,不断提升了审批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9个,协助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168个,完成209余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完成26家企业申污许可证核发。二是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近240余人次,加强了对工业园区、重点工程、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案件9起,罚款29.94万元。

(5)积极推进青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一是成立了青川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领导小组,并由我局牵头,搭建工作专班,完成办公场所等相关工作。二是已全面完成《青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5)》编制任务,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三是已于2020年5月20日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落实县德赢VWIN组织实施,并组织召开了青川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专题推进会议,再次明确了县级各相关单位的职责任务,确保在2021年创建成功。四是主动作为,争取上级创建青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经费100万元。

2、各级督察问题整改情况

(1)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中央环保督察移交我县5件信访案件,已按照要求办结,完成率100%。二是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县5大类21项整改任务,细化了54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49条,完成率90.7%,剩余5条全部达到序时进度。三是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县52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四是涉及我县8家矿企,9个矿洞,争取到专项整治资金910万元,全部用于涌水整治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五是全力做好2020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制定了我县迎接省级环保督察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及乡镇职责任务,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了情况汇报、资料提供、条件保障、现场点位、督察整改等各项工作,下一步将按照督察反馈意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工作。

(2)加快推进青川县新材料产业园曝光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一是根据警示片披露的具体问题,我县邀请省环科院、省地勘院等专业技术力量,对碑垭新材料产业园区的4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问题核查,综合研判后细化环境问题清单,最终移交了碑垭新材料产业园4家企业10个方面的环境问题。二是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组,印发了《青川碑垭新材料产业园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青委办函〔2019〕61号),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落实4家企业、10个环境问题的县级督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并要求4家企业制定了“一企一策”整改方案,4家企业共投入整改资金2000余万元,截至目前,4家企业10个方面的环境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并通过了国家推长办现场检查,现已进入验收销号阶段。三是我局实行“一周一监测、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的工作机制,每个企业落实了一名县级督办领导,定期到现场督促整改进度。县生态环境部门落实2名监察人员现场蹲点督促整改;每周对企业观测井、河流断面等重点监测点位进行采样监测,开展应急监测68期。坚持每周星期一上报整改进度、邀请整治企业监理单位定期会商解决实际问题,每月由牵头督办县领导与县委目标绩效办对整改不力、进度缓慢的进行公开约谈、通报批评。采取设置拦截墙、增大应急处置能力、在坝体前端增设34根渗滤液倒排管等方式,有效杜绝了碑垭固废管理公司渗滤液超标排放的风险。通过整治,涉及的4家企业整改成效显著,中哲公司地下观测井水质,并连续几个月稳定达标,达到了整治效果。碑垭固废管理公司厂界外增设3个地下水观测井,自完成渣场环形沟建设和防渗膜铺设工作后,地下水处于可防可控状态,未出现超标情形。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生态环境局属于县级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32名,实有人员28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1名,在职行政人员6名,工勤人员1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4名,在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名,工勤人员2名;其他事业编制10名,在职其他事业人员10名;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401.74万元,支出总计2019.6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914.42万元,下降27.57%。主要变动原因是以前年度下达的项目支出结转资金较大,项目还未完工,本年度项目资金较去年下达的减少。与2019年相比,支出增加359.24万元,增长21.64%。主要变动原因本年度继续加大未完工项目工作力度,推动项目工作后续结算。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40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1.74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01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43万元,占19.63%;项目支出1623.19万元,占80.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401.74万元,支出总计2019.6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914.42万元,下降27.57%。主要变动原因是以前年度下达的项目支出结转资金较大,项目还未完工,本年度项目资金较去年下达的减少。与2019年相比,支出增加359.24万元,增长21.64%。主要变动原因本年度继续加大未完工项目工作力度,推动项目工作后续结算。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59.24万元,增长21.63%。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本年度继续加大未完工项目工作力度,推动项目工作后续结算。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5万元,占1.44%;卫生健康支出13.24万元,占0.66%;节能环保(类)支出1956.87万元,占96.89%,住房保障支出20.36万元,占1.0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19.62,完成预算667.1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29.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决算为13.24万元,完成预算100%。且,本单位年初还有结转资金。

3.节能环保211(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1(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决算为333.68万元,完成预算139.53%。超过预算的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支出追加了年终奖金等支出。

4.节能环保211(类)污染防治03(款)大气01(项):支出决算为13.98万元,本年年初未下达预算。

5.节能环保211(类)污染防治03(款)水体01(项):支出决算为629.88万元,本年年初未下达预算。

6.节能环保211(类)污染防治03(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357.21万元,本年年初未下达预算。

7.节能环保211(类)污染减排1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01(项):支出决算为13.96万元,完成预算205.29%,本年度支出是以前年度结转资金,预算下达的6.8万元还未使用。

8.节能环保211(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01(项):支出决算为169.74万元,本年年初未下达预算。

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20.36万元,完成预算96.12%,本年度年中有职工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6.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9.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11.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因是本年度坚持接待必须要按照接待要求,厉行节约,行内交流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上年数持平。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上年数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完成预算1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69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据实列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业务接待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广元市青川县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9万元,比2019年减少104.55万元,下降63.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财政预算情况列支机关运行经费,以前年度金额较大的原因是行政运行科目中有结转的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广元市青川县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元市青川县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1101项目(原赶场垭生活垃圾填埋环境质量监测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未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因为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预算做了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还处在初期,需要进一步学习和改进。本部门还自行组织项目绩效自评。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项目资金反映的是资金来源科目,具体下设项目明细,反映“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2019年非税征收补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财政追加400万元,执行数为211万元。我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和所拟定的方案合理制定计划,保障项目的落实,根据项目完成进度支付该项目费用,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对8个矿企、9个矿洞的水文地质调查,编制了一矿一策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根据工作开展进度进行实施,但进度不一致,所以结转189万于下年继续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制定年初目标,更好的完成该项工作,同时梳理好项目资金的明细工作。

    (2)2019年非税征收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于本年3月追加到本单位,项目执行数为1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对全县流域水质、重点污染源、土壤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进行监测;对全县污染源企业进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为运行经费,多用于运行中差旅费、办公费列支。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财务管理加大对财务资金的监管力度,把运行经费用好用活。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打赢新冠病毒防疫战,确保本单位不发生疫情,单位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同时加大对疫情防控的宣传,确保无人感染新冠病毒。发现问题:新冠病毒的防控可能是一个持续性的工作,在以后的年度将继续存在防控。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防控计划,做到防患于未然。

    (4)竹园镇污水应急处理一体化设备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竹园镇政府对污水应急处理一体化设施的正常运行,支付竹园镇保障经费10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主要业主单位是竹园镇,具体实施属于竹园镇镇政府,所以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一定的难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与业主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做好资金支付监管工作。

    (5)淘汰燃煤小锅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20万元,执行数为70.2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淘汰燃煤小锅炉5台,35.3蒸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实施主要由项目管理人员在监管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财务人员会同项目部工作人员,将项目工作具体到明细工作中去。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

预算单位

广元市青川县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00万元

执行数:

21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1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8个矿企,9个矿洞的展开水文地质调查,编制一矿一策,可行性论证,为后期工作开展矿洞整治提供技术支持

完成对8个矿企、9个矿洞的水文地质调查,编制了一矿一策方案和可行性报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8个矿企、9个矿洞治理

完成目标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完成编制要求

对矿企矿洞治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20年

2020年-2021年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400

211万元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治理废弃矿山,优化环境保护

治理废弃矿山,优化环境保护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100%

大于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非税征收补助

预算单位

广元市青川县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万元

执行数:

1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全县环境监测及监察行政运行工作

对全县流域水质、重点污染源、土壤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进行监测;对全县污染源企业进行网格化环境监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监察监测任务

年度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按规定频次执行

完成目标任务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20年

2020年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12万元

12万元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环保质量达标,绿色青川

绿色青川,美丽家园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100%

大于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经费

预算单位

广元市青川县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万元

执行数:

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打赢新冠病毒防疫战,确保本单位不发生疫情

购买新冠防疫物资,做好防疫宣传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一批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合格

产品质量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20年

2020年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2万元

2万元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不发生新冠疫情传播

完成目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100%

大于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竹园镇污水应急处理一体化设备运行经费

预算单位

广元市青川县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万元

执行数: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竹园镇政府对污水应急处理一体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支付竹园镇该项资金10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污水应急处理设备1套

污水应急处理设备1套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

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20年

2020年年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10万元

10万元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有效做好污水处理工作

改善环境质量,造福生态家园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100%

大于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淘汰燃煤小锅炉

预算单位

广元市青川县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0.20万元

执行数:

70.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0.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0.2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淘汰燃煤小锅炉5台,35.3蒸吨

淘汰燃煤小锅炉5台,35.3蒸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淘汰燃煤小锅炉5台,35.3蒸吨

淘汰燃煤小锅炉5台,35.3蒸吨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环境质量监测达标

项目验收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20年

2020年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70.20万元

70.20万元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改善环境质量,造福生态家园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100%

大于9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广元市青川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以上五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9.节能环保211(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节能环保211(类)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行政运行、环境保护宣传等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211(类)污染防治03(款)大气01(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211(类)污染防治03(款)水体02(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211(类)污染防治03(款)其他污染防治99(项):反映政府在除大气、水体、噪声等其他以外的用于污染防治治理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211(类)污染防治03(款)其他污染防治99(项):反映政府在除大气、水体、噪声等其他以外的用于污染防治治理方面的支出。

15.其他节能环保211(类)污染减排1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01(项):反映环保部门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他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16.其他节能环保211(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01(项):反映上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广元市青川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按照《青财〔2021〕88号《青川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环境保护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群、机关纪委、信访、维稳、综治等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信息、政务公开、爱国卫生、安全保卫和史志等工作。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科技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等。按照规定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依照规定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及后续有关工作。牵头协调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和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二)综合环境管理股。监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的落实。参与起草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参与拟订全县主体功能区划。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大气、水、噪声、上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废物的处置。负责应对气候变化T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审批工作,以及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三)政策法规与自然生态股。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负责行政处罚初步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参与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等制度。组织开展重大专题调研,起草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建议。指导全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强化现场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监督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组织管理环境与健康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二)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其他突发性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订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指导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减排项目的实施。

4、负责环境保护的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县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县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负责环境污染治理单位资格的审核,负责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8、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辐照装置单位辐射安全和许可,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销售、使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全县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县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信息网络,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重大科研和技术工程示范,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的学术交流、技术引进、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青川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下设参公事业单位1个,编制14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编制10人。

2020年我单位在编人员28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机关工勤1人,参公人员9人,参公单位工勤2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0人(其中引进人才2人)。退休6人。


  1. 部门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概况

  1. 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 预算收入:2020年广元市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总收入302.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2.5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8.91万元,专项支出(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6.8万元。

  2. 全年收入:根据年中财政追加减,本年度广元市生态环境局财政补助总收入240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60元,项目支出2017.14万元(项目支出2110199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803.07万元;2110302水体888.77万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18.50万元)。

  1.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青川县生态环境局财政补助支出共计201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43万元(人员支出330.51万元,办公经费支出59.89万元;个人补助支出6.02万元);项目支出1623.19万元(2110199生态环境保护438.42万元,2110301大气治理13.98万元,2110302水体629.88万元,2110399其他生态污染防治支出357.21万元,2111101环境监测费用13.96万元。上年结转4546.72万元,本年度结转支出4928.83万元。

  1. 绩效评价管理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以创建青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契机,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为主线,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狠抓干部队伍建设,经过全局上下积极努力,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突破,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根基

    (1)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一是编制并印发了《青川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计划》。二是健全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三是大力实施扬尘管控、油烟整治、秸秆禁烧、工业治污、机动车污染防治“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燃煤锅炉淘汰、煤改气项目,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四是2020年市下达减排任务二氧化硫10吨,氮氧化物50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30吨。截至目前,已完成金丰竹业有限公司、青溪雄俊食品等4家燃煤锅炉拆除淘汰任务;完成四川虹禾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青川利洁洗涤2家煤改气等项目;淘汰燃煤锅炉13台,合计41.1吨;完成青川县展俊塑胶玩具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任务,全部进行了检查验收,计划减排二氧化硫130余吨,减排氮氧化物70余吨,减排挥发性有机物30余吨,预计年底将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五是市下达我县2020年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5%,截止2020年11月25日,自然天数330天,实现有效监测天数329天,优良天数为323天,轻度污染为6天,有效监测率达99.7%,优良率达98.2%,居全市第一。PM2.5年均浓度19.3ug/m3,PM10年均浓度34.7ug/m3,优良率、PM2.5年均浓度、PM10年均浓度均超额完成市下达我县目标任务。


(2)碧水保卫战稳步推进。一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建立“河长+警长”的河流污染防控机制,创新设立小流域水生态补偿基金,强化综合治理,坚决守住“三条红线”。二是2020年市下达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减排80吨,较2015年下降12.6%;氨氮减排量为10吨,较2015年下降11.3%。截止今年7月化学需氧量共计减排57吨,重点工程氨氮减排量共计4.7吨,年底将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三是全县主要河流水质达到Ⅱ类以上标准,白龙湖出境断面水质长期保持Ⅰ类标准,累计获得生态流域补偿资金1000余万元。四是积极争取上级矿企涌水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1600余万元,组织实施了我县2020年农村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共涉及三锅镇、沙洲镇、木鱼镇、石坝乡、骑马乡、大院回族乡等6个乡镇10个村,切实改善县域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3)净土保卫战井井有条。一是编制并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青川县工作方案2020年度实施计划》,积极推进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工作,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堆场整治现场督导和监管。二是开展土壤污染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对其是否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自行监测,是否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等方面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土壤污染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现已投资2000万元完成石坝乡、马公乡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2号和3号点位的修复治理,并争取到二期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资金1200万元,正在组织实施第二期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工程,预计投入800万元。

4)环境执法及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落实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审批,主动服务企业,不断提升了审批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9个,协助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168个,完成209余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完成26家企业申污许可证核发。二是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近240余人次,加强了对工业园区、重点工程、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案件9起,罚款29.94万元。

(5)积极推进青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一是成立了青川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领导小组,并由我局牵头,搭建工作专班,完成办公场所等相关工作。二是已全面完成《青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5)》编制任务,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三是已于2020年5月20日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落实县德赢VWIN组织实施,并组织召开了青川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专题推进会议,再次明确了县级各相关单位的职责任务,确保在2021年创建成功。四是主动作为,争取上级创建青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经费100万元。

2、各级督察问题整改情况

(1)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中央环保督察移交我县5件信访案件,已按照要求办结,完成率100%。二是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县5大类21项整改任务,细化了54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49条,完成率90.7%,剩余5条全部达到序时进度。三是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县52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四是涉及我县8家矿企,9个矿洞,争取到专项整治资金910万元,全部用于涌水整治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五是全力做好2020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制定了我县迎接省级环保督察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及乡镇职责任务,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了情况汇报、资料提供、条件保障、现场点位、督察整改等各项工作,下一步将按照督察反馈意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工作。

(2)加快推进青川县新材料产业园曝光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一是根据警示片披露的具体问题,我县邀请省环科院、省地勘院等专业技术力量,对碑垭新材料产业园区的4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问题核查,综合研判后细化环境问题清单,最终移交了碑垭新材料产业园4家企业10个方面的环境问题。二是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组,印发了《青川碑垭新材料产业园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青委办函〔2019〕61号),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落实4家企业、10个环境问题的县级督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并要求4家企业制定了“一企一策”整改方案,4家企业共投入整改资金2000余万元,截至目前,4家企业10个方面的环境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并通过了国家推长办现场检查,现已进入验收销号阶段。三是我局实行“一周一监测、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的工作机制,每个企业落实了一名县级督办领导,定期到现场督促整改进度。县生态环境部门落实2名监察人员现场蹲点督促整改;每周对企业观测井、河流断面等重点监测点位进行采样监测,开展应急监测68期。坚持每周星期一上报整改进度、邀请整治企业监理单位定期会商解决实际问题,每月由牵头督办县领导与县委目标绩效办对整改不力、进度缓慢的进行公开约谈、通报批评。采取设置拦截墙、增大应急处置能力、在坝体前端增设34根渗滤液倒排管等方式,有效杜绝了碑垭固废管理公司渗滤液超标排放的风险。通过整治,涉及的4家企业整改成效显著,中哲公司地下观测井水质,并连续几个月稳定达标,达到了整治效果。碑垭固废管理公司厂界外增设3个地下水观测井,自完成渣场环形沟建设和防渗膜铺设工作后,地下水处于可防可控状态,未出现超标情形。

(二)预算编制情况

1.部门预算报送时间。

(1)报送时效。

严格按青川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和编报时间要求报送部门预算和项目绩效预算。

(2)编制质量。

严格按照财政局规定的编制原则进行编报。综合预算原则、收支平衡原则: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做到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有保有压原则、注重绩效原则。认真填写基础信息和合理使用会计科目,预算编制规范、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合符规范要求。

(三)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刚性。

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不调整预算。

(2)预算执行平衡。

年度执行收支平衡,完成本部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

严格按照财政局编制口径进行编制报表,不漏报、虚报,做到真实有效。

(四)预算完成结果情况

严格按财政局的规定执行,当年预算支出直接支付比例达到相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五)项目决策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年初预算编报要求编制整体绩效目标,加强整体绩效资金管理。


  1. 项目实施情况

    本年度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途径,寻求减排项目新突破,持续做好“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夯实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保项目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确保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爱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七)项目完成结果情况

    由于我单位很多环保项目均是持续性项目,所以2020年度年单位项目基本未完工,或正在等待竣工决算中。

  2. 绩效公开、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年终对我单位全年绩效支出情况在中国青川网站对外公开。

  3.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

    我单位高度重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以局长姚正学为组长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周益为副组长,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于2021年9月1日至9月17日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精密组织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2021〕88号文件精神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规定的范围,对2020年部门支出认真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我单位制定了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20年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履行政府职能情况进行了自评。为了客观公正地开展自评,全面准确评估我单位履行政府职能情况,切实做好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人,把绩效管理工作的本质要求贯穿于部门发挥职能、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及时总结评估工作经验,弥补工作不足,为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问题。

    对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改革的认识不够到位,绩效责任意识比较淡薄,自评组织工作不够规范,相关评价工作质量较低。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1、建议每年度将项目纳入年初预算中。

    2、加强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培训,让绩效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推进。

    3、是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类财务培训,尤其是加大绩效编制的培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附件2


    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项目主管部门监督全县全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责一岗双责”落实工作的推进,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青财建(2020)18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完成对8个矿企、9个矿洞的水文地质调查。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财政追加400万元,执行数为211万元。我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和所拟定的方案合理制定计划,保障项目的落实,根据项目完成进度支付该项目费用,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对8个矿企、9个矿洞的水文地质调查,编制了一矿一策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根据工作开展进度进行实施,但进度不一致,所以结转189万于下年继续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制定年初目标,更好的完成该项工作,同时梳理好项目资金的明细工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该项目按照资金文件要求进行了申报和实施,与申报内容和实际完全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因为项目还未完工,该项目本年度未完成自评,只是做了初步的项目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申报目标均按照资金批复文件进行,主要对矿企涌水超标点位整治工作完成进度进行了支付,本项目未进行资金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均用2020年省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励资金。

    2.资金到位:该项目全额下达在本单位资金支付平台,。

    3.资金使用:本年度根据项目管理单位提供的项目实施单位进度进行了资金支付,本年度支付211万元,完成进度52.75%,资金结转在2021年继续实施。

    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组织价格合理,实施流程按照项目管理方案进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单位对8个矿山,9个矿洞进行了项目实施,该项目是有针对性项目,主要由废弃矿山矿洞业主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管理监管工作由项目管理人员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完成52.75%

    (二)绩效评价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满意度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

预算单位

广元市青川县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00万元

执行数:

21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211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8个矿企,9个矿洞的展开水文地质调查,编制一矿一策,可行性论证,为后期工作开展矿洞整治提供技术支持

完成对8个矿企、9个矿洞的水文地质调查,编制了一矿一策方案和可行性报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得分

(总得分98分)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

8个矿企、9个矿洞治理

完成目标8、9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14

完成编制要数量指标求

对矿企矿洞治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

2020年

2020年-2021年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14

400

211万元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20

治理废弃矿山,优化环境保护

治理废弃矿山,优化环境保护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满意度100%

大于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说,该项目完成实施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和项目绩效评价还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学习完善提高业务水平。

(三)相关建议。

强化财务培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尤其加大对绩效评价的学习,做好职务分离。定期轮岗,严格考核制度,定期实施审计监督。


附件3


非税征收补助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对全县流域水质、重点污染源、土壤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进行监测;对全县污染源企业进行网格化环境监管。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该项目主要是运行经费,尽量在使用中考虑到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对全县流域水质、重点污染源、土壤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进行监测;对全县污染源企业进行网格化环境监管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非税征收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于本年3月追加到本单位,项目执行数为1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对全县流域水质、重点污染源、土壤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进行监测;对全县污染源企业进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为运行经费,多用于运行中差旅费、办公费列支。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该项目内容与评价相符,申报目标与实际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该项目为项目专款追加的运行经费,本年度在运行经费2110101科目中列支,项目绩效自评还需要专业化学习,本年度自评套用的是现有的模板。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年度该项目属于财政追加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由财政拨款在大平台支付计划金额12万元。

2.资金到位。本年度县级财政拨款3月全额追加在本单位大平台支付系统。

3.资金使用:根据资金性质确定由本项目所发生的运行经费进行审核列支。本年度使用12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本项目属于运行经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审核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因为项目是运行经费,该项目由分管业务的领导进行审核后进行资金支付,属于常规性项目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管理监管工作由项目管理人员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完成项目100%。

(二)绩效评价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非税征收补助

预算单位

广元市青川县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

执行数:

1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

其中-财政拨款:

12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全县环境监测及监察行政运行工作

对全县流域水质、重点污染源、土壤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进行监测;对全县污染源企业进行网格化环境监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得分(总得分99分)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

100%完成监察监测任务

年度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14

按规定频次执行

完成目标任务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

2020年

2020年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14

12万元

12万元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20

环保质量达标,绿色青川

绿色青川,美丽家园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11

满意度100%

大于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说,该项目完成实施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和项目绩效评价还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学习完善提高业务水平。

(三)相关建议。

强化财务培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尤其加大对绩效评价的学习,做好职务分离。定期轮岗,严格考核制度,定期实施审计监督。


附件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该项目主管部门为办公室:其职能有承担保密、绩效管理、信息、政务公开、爱国卫生、安全保卫和史志等工作。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青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青财建[2020]6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该项资金用于补充省级环保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物资和设备、生态环境部门疫情防控监管监测等支出。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专款专用,支出列为2110199科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购买新冠防疫物资,做好防疫宣传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打赢新冠病毒防疫战,确保本单位不发生疫情,单位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同时加大对疫情防控的宣传,确保无人感染新冠病毒。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该项目申报内容相符,为打赢防疫战,该项目申报内容与支出内容完全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该项目三月开始实施,到2020年12月结束,项目根据专款专用管理实施。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年度该项目属于财政追加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由财政拨款在大平台支付计划金额2万元。

2.资金到位。本年度县级财政拨款3月全额追加在本单位大平台支付系统。

3.资金使用:根据资金性质确定由本项目所发生的运行经费进行审核列支。本年度使用2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自评,该项目在本单位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属于专款,用于补充省级环保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物资和设备、生态环境部门疫情防控监管监测等支出,实施流程根据管理部门审批进行购买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资金量较小,根据实际发生业务审核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监管主要由办公室负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本年度该项目完成100%

(二)绩效评价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经费

预算单位

广元市青川县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万元

执行数:

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打赢新冠病毒防疫战,确保本单位不发生疫情

购买新冠防疫物资,做好防疫宣传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得分(总得分100分)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

一批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14

合格

产品质量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

2020年

2020年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14

2万元

2万元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20

不发生新冠疫情传播

完成目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12

满意度100%

大于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打赢新冠病毒防疫战,确保本单位不发生疫情,单位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同时加大对疫情防控的宣传,确保无人感染新冠病毒。评价结论为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新冠病毒的防控可能是一个持续性的工作,在以后的年度将继续存在防控。

(三)相关建议。

由于该项目可能长期存在,建议做好下一步防控计划,加大防控宣传力度。


附件5


竹园镇污水应急处理一体化设备运行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该项目主要实施单位是竹园镇政府,本单位主要担负的责任是保障资金。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青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竹园镇污水应急处理一体化设备运行经费的通知(青财建[2020]47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该项目于2020年10月追加,根据资金文件本单位为资金使用、检查、监管和绩效主体,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本项目属于专款专用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竹园镇污水应急处理一体化设备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竹园镇政府对污水应急处理一体化设施的正常运行,支付竹园镇保障经费10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该项目主要业主单位是竹园镇,具体实施属于竹园镇镇政府,本单位专款10万元,全部支付给竹园镇,后期做好资金使用、检查、监管和绩效工作。

3.申报内容是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本单位采用自评的方式,制定目标计划,拟定方案确保绩效有效开展,但是由于绩效评价认识不到位,存在着套用模板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年度该项目属于财政追加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由财政拨款在大平台支付计划金额10万元。

2.资金到位。本年度县级财政拨款3月全额追加在本单位大平台支付系统。

3.资金使用:根据资金性质确定由本项目所发生的运行经费进行审核列支。本年度使用1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自评,该项目在本单位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根据项目管理人员提供的项目实施工作流程及进度进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业主为竹园镇政府,本单位作为项目资金使用、检查、监管单位。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监管工作归属于项目管理部门,由项目管理工作人员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2020年竹园镇污水应急处理一体化设备运行经费,本项目资金10万元,根据项目进度共计支付10万元,完成进度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竹园镇污水应急处理一体化设备运行经费

预算单位

广元市青川县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万元

执行数: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竹园镇政府对污水应急处理一体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支付竹园镇该项资金10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得分(总得分99分)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

污水应急处理设备1套

污水应急处理设备1套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14

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

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

2020年

2020年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14

10万元

10万元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19

有效做好污水处理工作

改善环境质量,造福生态家园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12

满意度100%

大于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专款专用,但后续设备运行的监管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结论为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业主单位为竹园镇政府,所以在监管上要继续加强。

(三)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该项目直接下达到业主单位实施。


附件6


淘汰燃煤小锅炉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综合环境管理股,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的落实。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青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建[2020]3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该项目指标2019年已经下达,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项目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专款专用,作用于淘汰燃煤小锅炉5台、35.3蒸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全年预算数70.20万元,执行数为70.2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淘汰燃煤小锅炉5台,35.3蒸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年度该项目属于财政追加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2月追加在大平台支付计划金额70.2万元。

2资金到位。本年度县级财政拨款2月全额追加在本单位大平台支付系统。

3.资金使用:根据资金性质确定由本项目所发生的运行经费进行审核列支。本年度使用70.2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自评,该项目在本单位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根据项目管理人员提供的项目实施工作流程及进度进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主要针对燃煤小锅炉淘汰,摸排出现有数量进行根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进行兑现。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监管工作归属于项目管理部门,由项目管理工作人员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本年度该项目计划淘汰燃煤小锅炉5台、35.3蒸吨,全年完成计划100%。

(二)绩效评价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淘汰燃煤小锅炉

预算单位

广元市青川县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0.20万元

执行数:

70.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0.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0.2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淘汰燃煤小锅炉5台,35.3蒸吨

淘汰燃煤小锅炉5台,35.3蒸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得分(总得分99分)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

淘汰燃煤小锅炉5台,35.3蒸吨

淘汰燃煤小锅炉5台,35.3蒸吨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14

环境质量监测达标

项目验收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

2020年

2020年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14

70.20万元

70.20万元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19

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改善环境质量,造福生态家园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12

满意度100%

大于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造福生态家园,资金到位及时,项目进展有效,评价结论为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在自评中,由于该项目专业性较强,存在着财务与专项管理脱节现象,绩效评价应该在有效交流后再进行评价,缺乏评价专业水平。

(三)相关建议:建议加大对绩效评价方面的培训,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对绩效评价的认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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