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四川省青川县司法局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1月1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组织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的审核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设施、场所、警车等装备的管理责任。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
9、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10、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印发《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强化廉政风险点防控,不断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向县委、县纪委监委和县委政法委专题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对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行效能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作风效能明显提升。
2.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新发展党员2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转正1名,将律师行业党员统筹纳入管理,全系统党员达52人,成立机关党总支,下设4个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制定出台《司法所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局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每月通报考核情况并与年终绩效挂钩,实干导向进一步鲜明。全年组织和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0余次50余人次,新提拔司法所所长3人,招录司法所辅助人员10人,轮岗交流14人,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3.宣传思想工作实现新突破。严格执行意识形态“1432”工作机制,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会12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4次。建立舆情监督、新闻宣传工作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新媒体账号管理,全年发布工作信息287条,工作成效名列全县前茅,被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法治日报、学习强国等重要内(外)刊、平台采用。
4.密织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网”。一是充当好法律顾问角色。组建合法性审查、法律服务应急等5类法治专业小组,依法审查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发布的公告以及有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为各项防疫工作提供法律支撑。二是履行好法律服务职责。成立了流动法治宣传队伍,组织实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50场次,制发《疫情防控公民应知应守法律规定》和《疫情防控法律指引》6000余份。开通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100余场次。三是落实好维护社会稳定任务。做好企业因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疫情期间以及复工复产期间化解涉疫矛盾纠纷69件。
5.把稳法治青川建设“方向盘”。一是健全长效机制。先后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守法普法第三次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等,制定印发《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青川县德赢VWIN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青川县法治指数》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在全县上下形成规范健全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落实重点任务。紧抓“关键少数”,创新建立常委(务)会“局长讲法”制度,全年累计开展17次,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制定行政执法月监督、联合监督工作机制,分管县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监督工作,全年开展执法监督16次,发放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7份。对全县575名执法人员的证件进行了审验,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中公示和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在全市率先聘任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10名;严格落实《青川县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规定,前置合法性审查程序,全年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3件,对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积极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全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件,审结7件。三是强化督察考核。制定印发《青川县依法治县工作督查制度》《青川县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通报制度》,联合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县纪委监委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七五”普法等工作开展督察,印发工作通报2期并督促问题整改,工作质效明显提高。
6.充分发挥服务大局作用。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完善。创新建立乡村公共法律服务“4个3”+X工作机制,统筹乡镇德赢VWIN、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和社会服务资源,对村级事务进行法律把关,为农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设立了全市首个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援助工作站。印发《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服务“暖冬行动”的通知》《集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农民工春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专场宣传活动91场次,体检农民工劳动合同1268份,挽回经济损失37.72万元。对困难和特殊群体实行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件(民事97件、刑事18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471人次。深入推进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全年办理公证事项108件,代写和修改法律文书50件,避免经济损失20万余元。二是矛盾纠纷化解率再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指导各执法单位建立行政调解组织,制发《2020年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全年化解矛盾纠纷990件,化解率再创新高。木鱼司法所成功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印发《青川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实施办法》,提高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进一步规范了调解补贴的申报与发放程序,全县调解组织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更深入。印发了《青川县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0年度青川县“七五”普法和“法律七进”工作方案》,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开展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三百”活动108场次,完成了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和乡镇“七五”普法收官验收工作,“七五”普法工作成效受到市“七五”普法调研组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肯定。《聚法治之力,筑发展之基—青川县“七五”普法纪实》经验文章被广元日报头版头条刊载。
7.力促脱贫攻坚顺利收官。指导帮扶的关庄镇毛坪村、樱桃村抓好产业发展、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帮扶资金2.6万元,坚持开展走访慰问、以购代扶、“三同”等活动,脱贫户生产生活明显改善,顺利迎接国家检查。扎实做好行业扶贫工作,印发《青川县2020年度法治扶贫工作要点》,深入实施法治扶贫“五大行动”,先后4次召开法治扶贫工作联席会,对全县79个已脱贫村进行了法治扶贫专项检查验收。
8.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一是抓好扫黑除恶工作。持续开展“行业清源”行动,加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力度,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环境。集中开展社会治安乱点乱象整治普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扫黑除恶知识宣传单、宣传画500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二是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成立青川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管理局,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印发《青川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青川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细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抓好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改造,对接县委政法委“雪亮工程”建立覆盖全县的社区矫正点验系统,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和技能培训活动12场次,1名社区矫正对象荣获广元市首届乡村知客大赛“金牌知客”称号,1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在抗疫行动中表现优秀受到当地党委表彰,全年无脱管漏管和再犯罪情形发生。积极协调财政、民政和工会等部门,为特殊人群解决帮扶物资和资金2万元,安置率、帮教率达到100%。
9.擦亮基础建设金招牌。2020年启动了“司法所规范建设提升年”和“智慧司法”打造年行动,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实际,完成了21个司法所的规范化打造。实施“枫桥式”司法所和服务乡村振兴示范所创建行动,纵深拓展职能维度,创新在司法所建立集咨询、阅读、日常服务于一体的“法治驿站”和心理咨询室,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为辖区群众、管理对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创新建立的“巾帼调解”、“四诊式”矛盾化解法、村级公共法律服务“4个3+X”工作机制等受到省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一致肯定。成功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个,市级“枫桥式”司法所4个。购置了一批“法律机器人”,建立了社区矫正远程点验系统和监所远程探视系统,“智慧司法”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10.奏响新媒体普法最强音。顺应新发展理念下“新媒体热”的特点,开设“法治驿站云课堂”自媒体普法栏目,开通“法治青川”抖音号和微信视频号,干部职工自编自导自演普法短视频70余个,录制的《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短视频被司法部、省司法厅官方公众号转载2次,抖音播放量达400余万次,“法治青川”抖音号荣膺抖音2020年8月全国司法榜第16名,创作的《司法助理员之歌》被“学习强国”全国平台刊播。
11.凝练队伍建设新动能。持续完善并落实“12345”党建工作机制,深入发挥22个党员先锋站作用、建强“三支队伍”、实施“四大行动”和“五大先锋工程”,全年“小蓝帽”法律服务团和“小红巾”法治宣讲队累计开展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活动70余场次,系统干部职工创作党建和法治文化文艺作品作品40余篇(幅),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理论评论文章20余篇。办立学理论、学政策、学法律“三学”讲堂,每月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重要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研讨。依托“三学”讲堂设立“青年开讲啦”版块,全局年轻干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带头领学法律课题,营造了大兴学习之风、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056.33万元,支出总计1054.7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145.81,增加16%;支出增加144.25万元,增加15.8%。主要变动原因是:(一)人员变动工资福利增加。(二)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05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6.33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05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2万元,占82.6%;项目支出183.57万元,占17.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56.33万元、支出总计1054.7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145.81,增加16%,支出增加144.25万元,增加15.8%。主要变动原因是:(一)人员变动工资福利增加。(二)项目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4.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支出增加329.48万元,上升45.42%。主要变动原因是(一)人员变动工资福利增加。(二)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4.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8.19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19万元,占5.79%;卫生健康支出25.66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41.72万元,占3.7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54.77,完成预算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类)财政事务20406(款)行政运行2040601(类):支出决算为744.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支出决算为59.1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支出决算为25.6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4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1.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61.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83.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支出和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19万元,占7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1万元,占24.8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9万元,完成预算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维护费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依法治县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执法执勤用车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1万元,完成预算9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4万元,下降4.91%。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395人次,共计支出2.7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工作检查、调研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94万元,比2019年增加20.1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印刷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执法。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青川县司法局紧跟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管控财政资金,加强财务学习,强化业务指导,对相关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过程严格把关。对项目报账严控原始凭证的审核与规范。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廉洁财政建设制度。
(五))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医患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万元,执行数为25.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降低了犯罪率,维护了社会稳定,帮助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减少了社会危害性。
(2)人民调解(医患纠纷调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5万元,执行数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降低了群众纠纷率,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3)依法治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2万元,执行数为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打造了法治公园1个;组织法治文艺演出23场;拍摄法治微电影、微视频1部;印制普法宣传书等宣传资料1万五千多册;新打造“法律七进”示范点14个。
(4)网格化运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8万元,执行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5个基层司法所全部接入网络平台。
(5)普法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6万元,执行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指导4个法治示范点创建,组织13场法治主题教育活动,指导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500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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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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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司法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5.32万元 | 执行数: | 25.32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3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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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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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降低犯罪率,维护社会稳定,帮助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减少社会危害性。 | 降低了犯罪率,维护了社会稳定,帮助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减少了社会危害性。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走访800次,劳动学习250次 | 走访800次,劳动学习250次 | 走访900余次,劳动学习260余次次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服刑人员参与率100%,监管覆盖率100% | 服刑人员参与率100%,监管覆盖率100% | 服刑人员参与率100%,监管覆盖率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20-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
| 效益指标 | 成本指标 | 25.32万元 | 25.32万元 | 25.32万元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以上 | 90%以上 | 95%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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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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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人民调解(含医患纠纷调解)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司法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5万元 | 执行数: | 10.5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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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降低群众纠纷率,维护社会的稳定,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 降低了群众纠纷率,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调解员培训,进行案件调解 | 组织调解员培训2次,进行案件调解2500件 | 组织调解员培训2次,进行案件调解2500件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调解员培训覆盖率100%,调解案件成功率90% | 调解员培训覆盖率100%,调解案件成功率90% | 调解员培训覆盖率100%,调解案件成功率9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20-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
| 效益指标 | 成本指标 | 10.5万元 | 10.5万元 | 10.5万元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以上 | 90%以上 | 95%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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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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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依法治县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司法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2万元 | 执行数: | 6.2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6.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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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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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打造法治公园1个;组织法治文艺演出23场;拍摄法治微电影、微视频1部;印制普法宣传书等宣传资料,新打造“法律七进”示范点14个 | 打造了法治公园1个;组织法治文艺演出23场;拍摄法治微电影、微视频1部;印制普法宣传书等宣传资料1万五千多册;新打造“法律七进”示范点14个。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打造法治公园;组织法治文艺演出;拍摄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印制普法宣传书等宣传资料;新打造“法律七进”示范点 | 打造法治公园1个;组织法治文艺演出23场;拍摄法治微电影、微视频1部;印制普法宣传书等宣传资料,新打造“法律七进”示范点14个 | 打造法治公园1个;组织法治文艺演出23场;拍摄法治微电影、微视频1部;印制普法宣传书等宣传资料一万五千多册,新打造“法律七进”示范点14个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20-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
| 效益指标 | 成本指标 | 6.2万元 | 6.2万元 | 6.2万元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以上 | 90%以上 | 95%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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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网格化运营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司法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65万元 | 执行数: | 1.68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3.3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5个司法所接入网络平台 | 5个司法所接入了网络平台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5个司法所接入网络平台 | 5个司法所接入网络平台 | 5个司法所接入网络平台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全部接入 | 全部接入 | 全部接入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20-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
| 效益指标 | 成本指标 | 1.68万元 | 1.68万元 | 1.68万元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5%以上 | 95%以上 | 100% |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普法宣传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司法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6万元 | 执行数: | 7.6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7.6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指导法治示范点创建,组织法治主题教育活动,指导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 指导4个法治示范点创建,组织13场法治主题教育活动,指导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500场。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导法治示范点创建,组织法治主题教育活动,指导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 指导4个法治示范点创建,组织13场法治主题教育活动,指导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500场。 | 指导4个法治示范点创建,组织13场法治主题教育活动,指导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500场。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 | 完成 | 完成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20-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
| 效益指标 | 成本指标 | 7.6万元 | 7.6万元 | 7.6万元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0% | 100% | 100%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青川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类)财政事务20406(款)行政运行2040601(类):指本单位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指单位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指本单位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12.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指本单位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青川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青川县司法局共核编60个
内设十一股一处两中心20所(人力资源股、计财装备股、行政复议和应诉股、执法监督股、社区矫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律服务股、事务合法性审查股、普法宣传股、依法治理办公室、办公室、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医患调解中心以及20个乡镇司法所)
(二)机构职能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组织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的审核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设施、场所、警车等装备的管理责任。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
9、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10、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三)人员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单位总编制60名,其中行政编制5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名,其他事业编制4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54人,其中行政人员4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人,其他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24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6.33万元,占85.08%;;年初结转和结余185.23万元,占14.92%。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24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2万元,占70.17%;项目支出183.57万元,占14.78%;年末结余和结转186.78万元,占15.0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次年项目预算,按时完成了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241.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54.77万元。2.执行管理情况。一是行政运行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收入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无隐瞒收入和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支出管理中,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重点工作和“三重一大”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19万元,占7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1万元,占24.87%。(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前,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采购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财政资产管理配置审批制度、标准和流程,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进度缓慢、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到各单位,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部分 附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3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