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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调整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8 09:38 浏览量:12082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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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财农〔202165

青川县财政局 青川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部分调整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

县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住建局:

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调整完善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批复》(青川府函2021211号),现将2021年部分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进行调整(详见附件),请收到文件后,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不得私自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不得套取、挪用项目资金,不得超支或产生资金缺口,擅自形成的项目资金缺口由项目主管部门自行负责。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青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青川府发202120)号执行。

附件:青川县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调整下达表

青川县财政 青川县乡村振兴局

20211126

监督电话:7203980;邮箱:285061451@qq.com;意见收集人:赵玲;通讯地址:青川县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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