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财农〔2021〕65号
青川县财政局 青川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部分调整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
通 知
县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住建局:
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调整完善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批复》(青川府函〔2021〕211号),现将2021年部分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进行调整(详见附件),请收到文件后,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不得私自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不得套取、挪用项目资金,不得超支或产生资金缺口,擅自形成的项目资金缺口由项目主管部门自行负责。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青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青川府发〔2021〕20)号执行。
附件:青川县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调整下达表
青川县财政局 青川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26日
监督电话:7203980;邮箱:285061451@qq.com;意见收集人:赵玲;通讯地址:青川县财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