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川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2021〕88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构成
我局内设3个机构:办公室、商务股(青川县商务执法大队)、经济合作股。
(二)基本职能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引进外资和经济合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内外贸易、利用外资、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的相关措施;制定全县商务和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组织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进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规划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3.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4.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导、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5.推动全县博览发展促进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会展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监督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管理以青川县名义在县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监督管理在县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工作;负责友好城市商贸活动的发展与合作工作。
6.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县内经济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7.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8.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以及县外经济合作区域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青川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参与推进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推进我县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
9.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各项政策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协作有关政策,并提出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承办县政府决定的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和服务工作,组织和参与我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资料搜集、编制整理、包装论证等工作。
10.统筹指导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市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11.管理负责县政府各驻外办事处,统筹、联络、协调、服务青川异地商会和异地青川商会。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属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末实有人数17人(含青川县投资促进中心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决算总额为7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53万元,占54.4%;年初结转和结余335.77万元,占45.6%。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决算总额为61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84万元,占比44.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45.89万元,占比55.9%。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96万元,招商引资支出276.24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55万元,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69万元。
三、绩效评价管理
2020年,我局支出科学、节约、合理、规范、有序,确保了我局职能的有效履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自查评价结论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执行情况良好,自评得分97分。
(一)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质量高。一是严格按照县财政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资料及项目资料报送工作。二是预算编制准确,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人员支出预算按照工资福利标准和编制内实有人员核定;项目支出预算根据相关项目性质编制预算,做到不漏编,不多编,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在保证项目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的前提下严格将经费控制在预算内。
2.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合理。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对重点项目目标进行了量化,并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实施项目、使用资金,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狠抓预算管理,对基本支出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范围支出,对项目支出根据工作和项目开展情况,加快执行预算进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和提高了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综合管理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购置办公用品,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一致、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一致。
资产管理情况。对新增资产及时入账,落实股室保管制度,责任到人,对各股室资产进行登记、对资产的调配、使用、保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做到账实相符,存放地点清楚,责任人明确。努力降低单位行政成本,减少不必要经费支出,确保各项资产管理到位。
内部制度管理情况。制定完善了《收支业务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并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确保机关单位安全规范运行。
信息公开情况。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信息。
绩效评价情况。核查2020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情况,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自查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依法接受专项检查情况。我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和相关报表。对接受专项检查中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
(四)整体绩效
2020年,主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发展规划,根据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积极履职招商和商务工作职责,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梳理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提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资金管理及绩效目标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未达到预期的要求;二是部分项目资金存在追加的情况;三是财务管理还不够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2019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结合我局重点工作等进行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终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执行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单位内控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按县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自查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更好地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在廉政建设中的发挥重要作用。
附件: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查评表
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