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财农〔2022〕1号
青川县财政局
关于预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62号),现预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53万元(中央资金4656万元,省级资金1597万元)。
一、此资金为预下达,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川府发〔2019〕1号)规定,请你单位及时将资金使用方案及绩效目标报县政府审批。
二、你单位为本资金的使用、检查、监管和绩效评价主体,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青川县财政局
2022年1月7日
监督电话:7203980;邮箱:285061451@qq.com;意见收集人:赵玲;通讯地址:青川县财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