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现我单位对坐落于乔庄镇马家院组和上街子组的马家院一期拆迁安置房用地范围(见附图)进行调查。现调查结果如下:马家院一期拆迁安置房用地范围为原存量国有土地。经该项目业主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经办人赵定成、马家院组社长李成碧、现上街子组社长余茂洪现场指界并实地测量,该宗地四至界线清楚,权属无争议。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相关规定,该宗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请上述与该宗地有权属纠纷的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我单位提供相关权属证明书面材料申明权利,逾期我单位将按程序进行确权登记。
联系地址: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2号
联系电话:0839-7202440
附图:马家院一期拆迁安置房用地范围图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