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青川县平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岩背锰矿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在青川县德赢VWIN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局要求提供报告全文,并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我局将按依法受理。
受理部门:自然资源局矿产管理与地质环境股
联系人: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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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