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 |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 ||||||
| 中央主管部门 | |||||||
| 地方主管部门 |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各乡镇(村)卫生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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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 年度资金总额: | 478.13 | 478.13 | 100% | ||||
| 其中:中央补助 | 252.01 | 252.01 | 100% | ||||
| 地方资金 | 226.12 | 226.12 | 100%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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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目标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院、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卫生院、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 
			
				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院、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卫生院、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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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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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助个数 | ≥304个 | 100% | |||
| 质量指标 | 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达标率 | 100% | 100% | ||||
| 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个数 | ≥304个 | 100% | |||||
|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符合率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开始执行时间 | 2021年1月 | 100% | ||||
| 执行结束时间 | 2021年12月 | 100% | |||||
| 成本指标 | 中央补助经费服务农业人口数*3.8777元/人/年 | ≥72.95万元 | 100% | ||||
| 中央补助经费每个室平均 | ≥49.8万元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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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乡村医生收入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
| 村民降低购药费用 | 减少支出 | 减少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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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 指标  | 
			项目覆盖全县卫生院、村卫生室个数 | ≥304个 | 100% | ||||
| 服务群众人数 | ≥188123人 | 100% | |||||
| 群众满意度 | 稳步提高 | 稳步提高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304个卫生院、村卫生室补助年限 | 中长期 | 100% | ||||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 落实村民基本医疗有保障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卫生院、卫生室满意度 | 持续提高 | 持续提高 | |||
| 项目区服务群众满意度 | 持续提高 | 持续提高 | |||||
| 说明 | 无 |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
|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