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青川县粮食事务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2年3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青川县粮食事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一) 配合贯彻落实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中央、省和地方政策性储备粮油的收储、调动、保管、销售、轮换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日常巡查管理,保障储备粮油安全。
(二) 参与拟订粮食产业化发展和粮食储备规划,推动粮食产业化升级,推广粮油储存、加工新技术,培育发展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 参与全县储备粮油仓储设施及项目建设统计调查和分析管理,参与全县政策性粮食储备仓储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设及维修改造。
(四) 协助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和物流体系、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并按要求协助组织实施。
(五) 协助做好全县粮食收购、储存和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做好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科学储粮的业务指导。配合开展对全县粮油经营者粮油质量和原粮卫生的检验检测和抽查。
(六) 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做好优质粮油的开发、推广工作。做好粮油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等业务指导,指导粮油龙头企业推动品牌建设,开展惠农服务。
(七) 协助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统计,负责粮食企业经营数量、社会粮情、粮食产量、粮油市场价格等相关情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
(八) 协助监督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历史收储政策,调剂全县粮食余缺,做好县内粮食购销业务指导。配合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参与保障区域内的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提高全县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九) 参与研究拟订县级粮食应急体系方案,按要求落实县政府粮食应急预案。
(十) 配合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协助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政策性补贴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及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管理。
(十一) 协助拟订县级储备粮财务管理办法,配合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相关业务。参与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参与全县粮食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
(十二) 配合做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三)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卫生整治、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等工作。
(十四)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粮食事务中心是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3个股室。青川县粮食事务中心总编制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9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31人;遗嘱长赡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24.28万元。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5824120.90元
1.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1998.71元,较2021年初1274524.00元增长169.28%。
(1)基本支出 1571998.71 元。其中:人员支出1265114.71 元,日常公用支出277736.00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9148.00元。
(2)预算项目1860000.00 元。其中:粮食安全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制考核经费、粮食监督检查经费)100000.00元;县级储备粮食利息、费用、轮换补贴1760000.00元。
2、结转2392122.19元。其中:代管资金2392122.1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3.2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27.45万元增加215.75万元、增长了169.28%。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10.00万元的粮食安全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制考核经费、粮食监督检查经费);176.00万元的县级储备粮食利息、费用、轮换补贴收入及3名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17.96万元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2万元,占8.92%;卫生健康支出5.84万元,占19.07%;住房保障支出13.51万元,占3.94%;粮油物资储备基支出293.23万元,占85.4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8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3.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57.20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129.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2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86.00万元,其中:
2、县级储备粮食利息、费用、轮换补贴176.00元。
(三)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元
1. 本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元,较2021年初0.00元增长(下降)0.00%。
2. 结转支出 0.00元。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0.00%;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0.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车辆。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青川县粮食事务中心资产总额3670.90万元。
1. 流动资产2382.4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39.50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0.086万元;其他应收款2142.84万元。
2. 固定资产24.28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0.6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62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用车0辆;房屋构筑物0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0万元。
3. 在建工程1284.85万元。
4. 无形资产0万元。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粮食事务中心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农业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农业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机关单位用于开展东西部协作、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管理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八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