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青川县林业局部门预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3月16日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五、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
	
	
	
青川县林业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3个。总编制108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名,其他事业编制89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93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人,其他事业人员77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5人。固定资产总额5798.5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和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二)组织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管护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青川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县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四)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组织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特色经济林、花卉、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县域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定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承担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十四)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陆地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青川行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增彩添香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湿地、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
(十七)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青川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工作。
(3)必要时,县林业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86596897.02元
1.本单位2022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14508054.20元,较2021年初10481507.00元增长38.42%。
(1)基本支出11613054.2元。其中:人员支出9675594.20元,日常公用支出1804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260.00元。
(2)项目支出2895000.00元。其中:招商引资100000.00元,重点项目95000.00元,争取资金200000.00元,青川县森林专业扑火队2022年工资、五险、人身意外保险及办公运行等经费2000000.00元,古树木保护20000.00元,森林病虫害防治30000.00元,森林防灭火100000.00元,世行项目承诺费和利息350000.00元。
2.结转支出72088842.82元。
(1)基本支出0元。其中:人员支出0元,日常公用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
(2)项目支出72088842.82元。其中:平台结转项目支出24071969.08元,代管账户项目结转支出48016873.7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08054.20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026547.2元。主要原因是:(1)工资正常晋级。(2)公用经费提高标准。(3)建立专业扑火队。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000.00元,占2.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7005.60元,占9.22 %;卫生健康支出513195.84元,占3.54%;农林水支出11084259.00元,占76.40%;住房保障支出1178593.76元,占8.1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584259.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95000.00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35839.8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13195.84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178593.76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37921.00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3244.76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35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
(1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
(1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2130000.00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委托业务费。
4.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1613054.2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637854.2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项目19752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支出。
(三)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
1.本单位2022年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
2.结转支出0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3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135000.00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170%,主要原因是:县政府加大了对三项重点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00.00元,与2021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青川县林业局资产总额13281.09万元。
1.流动资产7482.5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957.04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42.54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4283.01万元。
2.固定资产(原值)5798.5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4辆;房屋构筑物4252.38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546.12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青川县林业局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林业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防火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青川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