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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06 10:53 浏览量:9502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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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青川县财政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定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实施办法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5、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制度,编制政府预算,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等等。

6、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 规划开好端提供了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职能目标成绩斐然

(一)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今年来,面对减税降费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对财政增收的巨大影响,全县财政收入按照 “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税收征管保障体系,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难攻坚、创新举措,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有力促进了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1—10月,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922万元,占年初预算33032万元的108.7%,较上年同期增加8625万元,增长31.6%,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排名全市第一,增幅排名全市第一。其中,非税收入完成20883万元,占年初预算16320万元的128%,同比上年15617万元增加5266万元,增长33.7%。税收收入占比为41.87%,非税收入占比为58.13%。

(二)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按照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加强资金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保障了全县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兑现,基本民生项目按进度有序实施,未发生“三保”保障风险。1—10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170449万元,占年初预算154478万元110.3%,同比增长8.2%。其中,民生支出116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12%。

(三)债务防范得力。按照“清家底、明界限、化存量、控增量”的总体要求,严守政府债务限额、严控新增隐性债务。2018年省财政厅锁定我县隐性债务余额为234300万元。2021年省市下达我县隐性债务化解任务17727.8万元,截至目前,已化解18118.33万元,超计划完成当年化解任务,全市排名第一。

(四)财政监管持续加力。一是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1—10月,完完成评审项目343个,送审金额133337万元,审核金额121396万元,核减11941万元,审减率8.96%。二是直达资金使用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直达资金各项工作,保障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1—10月,我县直达资金分配36915.29万元,分配进度100%,支付进度88.8%。其中,一季度直达资金分配率及支付进度排名全省扩权县第一,被省财政厅通报表扬。三是积极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各项部署要求,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和协调。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开展了预算一体化工作培训4期。完成了全县176个预算单位的基础信息录入,人员角色配置,用户权限设置,总会计及单位会计核算凭证的录入,区域内所有银行的预算一体化业务测试等初始化工作和2021年预算一体化复盘工作,并确定试点单位投入预算执行的实际运行,为顺利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在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开展资金账户检查。厘清账户资金性质,对私设“小金库”、截留、坐收坐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对银行利息、捐赠收入等应缴未缴和缴纳不及时的非税收入进行统一收缴入库。1—10月,共收缴入库1938.574万元。五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暨严肃财经纪律检查。牵头成立了8个检查组对71个一级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严肃财经纪律进行了重点检查,共发现问题166个,共计违规资金16099.95万元。六是开展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建设。当前,我县纳入“一卡通”发放系统项目共69个(省定项目31个,市定项目33个,县自定项目5个)。截至目前,我县成功发放惠民惠农项目57个,金额49615.47万元,惠及129.75万人次。七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结果运用,截止8月底,我县由拟纳入预算项目库预算金额161786.14万元调减为159506.99万元,调减预算达2279.15万元。选定“代表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含政策性)18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并在一级预算单位自评基础上,选定10个部门、乡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印发《青川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过程监控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对2021年1-10月预算执行和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八是做好乡镇改革后“盘活资产后半篇”工作。结合全县、各乡镇、村社实际,将闲置资产进行统筹合理。截至10月底,村集体闲置资产共计132宗,两改后盘活121宗,其中便民服务提升一批23宗(村委会15宗、卫生室5宗、文化室1宗、小学2宗)、公益事业改建一批11宗(村委会8宗、卫生室1宗、文化室1宗、小学一宗)、集体经济使用一批10宗(村委会6宗、园地1宗、文化室1宗、经营性用房1宗、堰塘2宗)市场运营开发一批5宗(村委会4宗、生产用房1宗),其他方式4宗,对其余53宗集体资产,相关乡镇正研究盘活利用办法。预计12月底100%盘活。

二、“三大主战场”保障有力

(一)扎实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制定《青川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川县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青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围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以及省对县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绩效考核中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的相关要求,落实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71万元,完成了本级投入不少于上年投入的年度目标。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2021 年各级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19371.83 万元(其中:中央 12916.43 万元,省级 6455.4 万元),整合资金 16501.43 万元,整合规模为 85%,安排项目 94 个。将2021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4900万元(含定向捐赠用于杭州—广元茶叶综合示范产业项目资金1000万元)下达给县乡村振兴局,纳入“东西部协作专户”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财政、纪委监委的审计、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二)项目投资保障得力。扎实开展项目“大比武”,以项目和产业为依托,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1—10月,向上争取资金完成259742.77万元,完成市目标任务数271864万元的95.54%,全市排名第一。加大债券项目资金争取。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000万元,截至11月20日,支付303万元。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7000万元,截至11月20日,支付1723万元。严格抓好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审批,积极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和投资规模适度增长。2021年10月,县财政局被市委、市德赢VWIN表彰为“全市2020年度项目投资先进集体”。

(三)产业发展支撑到位。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涉农直达资金全部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计363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63万元,省级资金772.4万元。直达资金分配率达100%,监控系统支出进度52.4%。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021年拟实施项目7个,总投资700万元,其中: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56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0万元。项目实施村分别为沙州镇寺沟村、蒿溪回族乡青光村、姚渡镇市坪村、凉水镇凉华村、乔庄镇明镜村、观音店乡观音村、关庄镇群力村。

三、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一)抓实基层党建工作。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以争创“先进党组织”为抓手,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年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以“一岗双责”推动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一以贯之,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青川财政落地落实。二是强化推动落实。印发了《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安排》《中共青川县财政局党组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度青川县财政、国资(国企)系统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等文件,对2021年度国有企业党建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召开党建工作会议5次,党风廉政工作会议5次,中心组学习会议5次,书记讲党课2次,开展专题讨论2次,切实推动党建工作。三是丰富党建载体。充分调动全体党员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激发党组织建设活力。积极开展春节慰问、“七一”贫困党员慰问,组织党员干部到县禁毒教育基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活动,不断激发党建工作活力。深入开展“双报到”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与乔庄镇城郊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推动在职党员干部走出机关,深入社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大力开展结对服务、义工服务、组团服务。对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文化进行了打造,丰富了活动阵地。四是加强对党员监督管理,做好局机关党员日常管理和新党员发展工作,今年,新发展党员1名。积极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按照规定党费交纳标准,全体在册党员都及时足额交纳党费。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崇尚实干的用人原则。狠抓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截至目前,组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预算一体化建设等相关培训共5期,全县共600余人次参加培训,努力提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切实以新时代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和推动财政工作。六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时动员部署。严格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学习总要求,立即进行了动员部署,及时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得讲话精神,研究了支部学习计划。强化理论学习。按照党史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以“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平台、党员自学等形式开展党史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学习活动。开展“晒一晒、比一比”活动,对全体党员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笔记和必读书目进行检查评比并现场将学习情况进行通报,激发全体党员的学习热情,推动机关支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制定办实事工作方案,列出7项“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每月督促“我为群众办实事”进度,有序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实事,目前已完成6项。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到广安小平故里、仪陇朱德故里开展红色教育2批次, 聆听革命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开展“抗疫情环境卫生大整治”志愿服务活动3次。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活动1次。组织党员集中观看了红色电影《血战湘江》,重温革命历史,弘扬革命精神。七是深入开展帮扶工作。全局57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建峰镇青沟村64户脱贫户,派出驻村工作队员4名,其中,第一书记1名。扎实开展走基层活动,加强政策宣传,严格做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轮流到村指导调研脱贫工作不少于1次;帮扶干部每月到村入户不少于1次,实现了帮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日常化。

(二)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一岗双责”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清单责任销号制”。印发《中共青川县财政局党组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安排》、《中共青川县财政局党组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青川县财政局党组关于青川县财政国资系统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健全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责协同清单》《重点权力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请假和外出报备制度》《青川县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形成了具有财政特色的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强化常态长效,守好安全底线,坚持把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工作、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同整改、同督查。坚持每季度研究反腐倡廉工作1次,听取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1次,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检查1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4次;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1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庭审课堂”2次;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按照12类问题46种表现、“十条教训”、市纪委通报问题和单位实际制定问题清单,围绕责任清单,点对点抓问题整改,财政国资系统60名干部职工,共查摆纪律作风问题359个,整改率已达100%,全面完成整改,确保问题整改逐一落实落地,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廉洁理财意识和干部作风转变,着力以工作实效提高工作服务质量。

(三)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1—10月,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积极报送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清单。组织理论学习11场次;完成了9个针对性强的课题调研;积极开展党性教育,注重掌握了解各级新闻媒体的舆情动态,健全重大决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之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川县财政局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

纳入青川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青川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二级)

2、青川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二级)

三、青川县财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00.11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40.90万元增长10.95%;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00.11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40.90万元增长10.95%。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00.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12.67万元,公用支出87.4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0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0.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00.1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0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0.11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540.90万元增加59.21万元,增长10.9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及人员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8.66万元,占76.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3万元,占9.70%;卫生健康支出28.20万元,占4.70 %;住房保障支出55.02万元,占9.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458.6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8.7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工资福利费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 58.2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19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8.2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8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对行政单位经常性补助的社会保障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55.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0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绩效奖纳入住房公积金预算。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0.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12.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财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21 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 2020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5万元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青川县财政局核定车编 0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0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20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用于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0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1 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与2020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持平,因青川县财政局工作不涉及出国(境)。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青川财政局单位 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0万元,与 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财政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万元,与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青川县财政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1.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底,青川县财政局单位资产总额877.10万元。

1.流动资产180.01万元,其中货币资金59.36万元,应收账款30.70万元,其他应收款89.95万元。

2.固定资产净值697.09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房屋构筑物净值641.76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55.33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青川县财政局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预算项目库),涉及预算270万元(预算项目库)。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0万元(预算项目库),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财政事务06(款)行政运行01(项):指本单位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本单位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本单位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本单位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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