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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粮食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07 04:45 浏览量:10028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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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粮食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1、配合贯彻落实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中央、省和地方政策性储备粮油的收储、调动、保管、销售、轮换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日常巡查管理,保障储备粮油安全。

2、参与拟订粮食产业化发展和粮食储备规划,推动粮食产业化升级,推广粮油储存、加工新技术,培育发展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3、参与全县储备粮油仓储设施及项目建设统计调查和分析管理,参与全县政策性粮食储备仓储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设及维修改造。

4、协助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和物流体系、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并按要求协助组织实施。

5、协助做好全县粮食收购、储存和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做好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科学储粮的业务指导。配合开展对全县粮油经营者粮油质量和原粮卫生的检验检测和抽查。

6、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做好优质粮油的开发、推广工作。做好粮油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等业务指导,指导粮油龙头企业推动品牌建设,开展惠农服务。

7、协助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统计,负责粮食企业经营数量、社会粮情、粮食产量、粮油市场价格等相关情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

8、协助监督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历史收储政策,调剂全县粮食余缺,做好县内粮食购销业务指导。配合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参与保障区域内的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提高全县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9、参与研究拟订县级粮食应急体系方案,按要求落实县政府粮食应急预案。

10、配合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协助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政策性补贴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及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管理。

11、协助拟订县级储备粮财务管理办法,配合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相关业务。参与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参与全县粮食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

12、配合做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事务性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卫生整治、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等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1、抓实粮安考核工作,力争全市排名靠前

2、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正常流通秩序。

3、加强政策性粮油购销管理,认真落实惠民政策。

4、积极开展节粮爱粮宣传活动。

5、加强各级储备粮安全储存的管理。

6、完善应急粮食供应及加工网络建设,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快速启动。

7、积极开展社会粮油供需总量调查。

8、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部署,积极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9、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10、完成了上级交办的阶段性中心工作目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川县粮食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中心属参公事业单位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7.45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0.08万元增长6.17%;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7.45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0.08万元增长6.17%。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27.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6.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75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0.0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4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27.4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8.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7.45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120.08万元增加7.37万元,增长6.1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调入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万元,占9.62%;卫生健康支出5.84万元,占4.58%;住房保障支出11.16万元,占8.76%;粮油物资储备基金支出98.18万元,占77.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98.1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69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调入人员的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 12.2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4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5.8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55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1.1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09.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21 年预算安排0.3万元,与2020年0.3万元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 年预算安排0.0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 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万元。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底,本单位资产总额3674.24万元。

1.流动资产2417.1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72.6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68万元;其他应收款2142.84万元。

2.固定资产4.95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用车0辆;房屋构筑物0.00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0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95万元。

3.无形资产0.00万元。

4、在建工程1252.1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00万元,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0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机关运行的基本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粮食专项业务活动(项):主要反映机关组织全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反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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