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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08-07 09:55 浏览量:9533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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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个,其他事业单位(人才交流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农劳办、社保资金稽核管理中心、信访办)6个。总编制107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8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其他事业编制23名,定额补助编制57。在职人员总数107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4人,其他事业人员23人,定额补助人员57人;退休人员28人。固定资产总额2171.48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基本养老、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订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青川(回青川)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教育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不含当年结转和预备支出)总数     9,704,897.00元,较2019年初18,394,358.00元下降47.23%。

1.基本支出9,201,297.00元。其中:人员支出8,469,229.00元,日常公用支出719,16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00.00元。

2.专项支出503,600.00元。其中:人事考试经费300,000.00元(在人才专项中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3,600.00元, “三支一扶”及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200,000.00元(在人才专项中安排)。

3.预拨支出3,812,800.00元。其中: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电费资金100,000.00元,公共服务中心前台人员工作补贴资金172,800.00元,公共服务中心大楼修缮费资金50,000.00元,金保网络运行维护费180,000.00元,农民工服务保障经费300,000.00元,农民工维权经费300,000.00元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10,000.00元,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2,700,000.00元。

4.预备支出800,000.00元。其中:“三支一扶”及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800,000.00元(在人才专项中预备)。

5.结转支出498,299.64元。

三、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增长)0%;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大型活动接待费和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车辆。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

2171.48万元。

1.流动资产4118.12万元,其中库存现金0.95万元,银行存款3322.31万元,其他应收款794.86万元。

2.固定资产2171.48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公务用车0辆;房屋构筑物1970.36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01.12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0年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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