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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11月1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城市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三)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临时摊点的综合管理;负责路标路牌、报刊电话亭、公交站牌、非机动车停放点等市政设施设置的许可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设置、宣传品张贴悬挂、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辆清洗保洁(含修车、汽车美容)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依照相关城市管理的规定对食品摊贩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项目审核、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处置场地运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工业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处置;负责公共场所(街道“门前三包”、农户“庭院三清”及十二户联洁)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集中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店面、霓虹灯、标语牌、橱窗、宣传栏、地名牌和路牌等违反有关规定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履行县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牵头组织全县性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活动。
(七)负责行使县委办公室档案方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司法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5个部门行使的行政执法权:
1.行使档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发展改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全县粮食、重要生产资料、能源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工业和能源(经济和信息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商务和经济合作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司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与以上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调查(检查)权、行政命令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权。
(八)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投诉举报平台和智能化联合协调办案指挥机制;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九)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负责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十)负责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负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和社会动员工作。
(十二)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十三)参与县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配合各行政部门重点工作、行业整治等活动。
(十五)承担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抢险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行政处罚,综合执法彰显新成效。2020年我局共受理各类违法案件线索1162件,整改201件,移交595件,查办行政处罚案件366件,处没收资产价值168.94万元,罚款收入20.20万元。一是抓好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组织精干力量、攻坚克难,拆除违法建(构)筑物101处7617平方米,没收违法建(构)筑物795.93平方米。二是狠抓车辆规范管理。今年处理违法停车案件918起(其中:会同交警部门处理581件),常态化整治了县城区城市节点、重大接待现场点位的车辆秩序。三是强化集中处罚权实施。加大与县委编办、发改、司法、经信、商务,档案、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对接、协调,形成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会商机制,查办涉及森林火灾、招投标、环境污染治理等重大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实现零的突破。四是严控污染源。加大对工地扬尘、渣土车抛洒、餐饮油烟乱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2、加强城市管理,市容秩序展现新面貌。创新城市管理举措,不断推进问题清单式管理,建立城市管理五大领域各类问题台账16953个,处理销号16785个,完成率98.9%。一是科学施策整治占道经营。通过划定“禁占黄线”,与商户签订承诺保证书等创新措施,纠正占道乱象5122起。二是关口前移规范停车秩序。针对城区违规停车严重的问题,前移监管关口,共教育劝导乱停放车辆9156余辆。三是常态驻守规范市容秩序。在市场设立市场中队,配合市场业主共同处理市容秩序问题1924个。四是统筹协调监管环境卫生。联合住建局、环保局形成工作合力,处理环境卫生问题641个。五是网格监管防控违法建设。将县城区协管人员全员纳入网格管理,细化责任区域,设置网格33个,发现违法建设110起,整改58起,行政处罚25起,移交14起,剩余13起正在办理之中。
3、优化营商环境,经济发展实现新步伐。积极承接成渝产业转移,加大招商引资工作,联系重庆、成都、浙江、北京等地引入智慧城管、城乡污水治理、食用菌等三个项目,签约协议资金4000万元。一是加大项目建设服务,改进作风,精简程序,开展项目建设大比武,着眼提高服务质效,减免费用1.77万元,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优良环境。二是加强“放管服”服务,优化工作流程,全年办理审批事项89件,行政审批全程网办100 %,材料精简率70 %,时限缩短85%。三是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开展“五小”专项整治,先后处理乱象232个。四是引导地摊经济发展,合理规划地摊经济区域3处,摆摊设点46处,有力推动了全民灵活就业。
4、巩固全域旅游,名县创建再上新台阶。以天府旅游名县创建为契机,全力保障县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21次,处置城乡环境秩序问题869个,巩固了全域旅游名县创建成果。一是加大乡镇督查力度。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赴乡镇督导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发现问题726余个,整改问题688个,整改率达到95%。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向基层倾斜。组织执法人员245余人次前往木鱼、乔庄、青溪、关庄、竹园等乡镇开展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执法,共拆除违规搭建的家禽圈舍25处,私拉彩条布52处,违规设置遮阳伞92处,管线私拉乱接12处。三是加大重点部位整治力度。组织各类力量2168人次,对县城区农贸市场、幸福岛、东河口、青坪村等重要点位进行大力整治,为树立青山绿水的生态旅游城市形象保驾护航。
5、整治流浪犬只,宠物管理推出新机制。加强犬类等宠物管理,今年共规范整治流浪犬只323次,开展流浪犬只搜捕行动45次,捕捉收容流浪犬只217只,规范城区宠物店25次,处理动物污染问题共164个。一是落实了流浪犬捕捉收容处置制度。组建了流浪犬收容处置专业队伍,通过设置文明养犬卡通宣传牌52块、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1500份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并坚持每月开展3至5次专业捕捉和收容处置工作,对流浪犬只类投诉举报进行快速处置。二是建立了城区宠物管理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对宠物店进行规范整治,制定卫生防疫标准。三是制定城区家禽、牲畜饲养制度。处理鸡、鸽等家禽养殖出现的噪音扰民和环境污染乱象12起,规范牛、羊等牲畜违规上街乱象3起,处理粪便3次,规范水产销售污水乱排乱象48起,规范解剖废弃物乱堆乱倒行为98起。
6、狠抓疫情防控,城镇管理创建新秩序。新冠疫情期间,共整治畜禽和野生动物交易行动985人次,累计消杀96.7万平方米,驱散劝导聚众人群6579人;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监督收集餐厨垃圾715吨,摸排走访城区餐饮店8956次,现场督导整改18户。一是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建立了“五五工作机制”,督促开展消杀灭菌291次,督促清扫保洁285次,累计清运垃圾207吨,取缔停业县城区内流动摊点等657处、聚集性娱乐活动1921处。二是扎实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督导工作,常态化开展餐厨废弃物巡查,建立巡查台账。
7、做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谋划新格局。因地制宜出实招,联系帮扶7个乡镇9个村,贫困户58户,出动182人次下乡帮扶,解决贫困户126个问题,支持项目发展,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一是执法力量下沉。派驻乡镇协管人员18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3次,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二是巩固脱贫成效。组织干部职工下乡帮扶,筹集资金1万元支持建峰镇碾子村地苦胆产业发展,联系县城区市场土特产经销点与贫困户定点对接,为3户贫困户农产品销售谋好出路,帮扶人员主动认购扶贫产品人均300元以上。三是突出城乡环境治理。先后组织执法力量248人次,开展贫困村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拆除违规搭建的家禽圈舍6处,私拉彩条布5处,清理垃圾乱倒31处,管线私拉乱接2处,致力于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8、强力扫黑除恶,依法治县取得新经验。全年共受理信访投诉件76件,办理76件,办结率100%。核查扫黑除恶线索5起,办理扫黑除恶案件7件,案件办结率100%。一是突出抓好“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组织会前学法12次,专题学法5次,专题会议4次。二是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次,发放宣传手册6200份。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8次。四是抓好信访维稳,快速精准处置信访投诉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着力维护群众利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五是抓好城市安全。及时清理地面障碍物66处、高空悬挂物等安全隐患15处。六是大力开展行业清源活动,集中三个月时间开展鑫源农贸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建立了《执法派驻市场制度》《统一规划风貌制度》《承诺保证处罚制度》三项长效制度,扫黑除恶工作得到了市、县表扬推广。
9、紧扣意识形态,党建纪律保持新常态。全年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12次,深入研判意识形态工作4次,组织学习培训12次,制定了党建纪律培训制度25个,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发现的2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9个,整改完成率95%。一是狠抓整改补短板。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3类18个问题,及时制订整改方案,目前已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2次、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明确目标、细化措施,整改工作推进有序有力。二是廉洁自律做表率。组织学习党规党纪4次,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3次,深入研判意识形态工作4次。三是强化管理树形象,及时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制度管人管事的管理模式。四是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职工双向选择,组建高效执法队伍。五是强学习,注重思想引导。先后组织全体职工培训15次,领导班子与干部职工间谈心谈话80余人次。
二、机构设置
县综合执法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475.46万元,支出465.9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4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472.57万元,支出增加463.0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局属机改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追加公用经费为2.89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7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5.4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6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28万元,占52%;项目支出223.69万元,占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合计支出465.97万元,占资金收入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75.46万元,支出合计465.9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472.57万元,支出增加463.08万元。由于我局是机改新成立单位,于2019年3月成立,2019年未下达预算,只是追加公用经费2.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万元,增加463.0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7.41万元,占3.74%;卫生健康支出(类)8.6万元,占1.8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26.12万元,占91.45%;住房保障(类)支出:13.8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65.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4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8.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9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完成预算95%。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5.97万元,比2019年增加463.08,增长原因主要是我局属机改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仅追加了公用经费2.8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44.87万元。流动资产3.3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3.37万元。固定资产41.50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1辆,价值17.9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协管日常工作经费、犬只捕捉管理费、城市执法车辆购置费、协管人员工资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协管日常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贯彻了执行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城市的管理工作。
(2)犬只捕捉管理费。项目全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县城区流浪犬只的管理及捕 捉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减少流浪犬只伤人等事件发生。
(3)城市执法车辆购置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7.92万元,执行数为17.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保障了执法工作开展的效率。
(4)协管人员工资。项目全年预算数210万元,执行数为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全面提升了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水平。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XX(款)XX(项):指XX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XX(款)XX(项):指XX单位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XX(款)XX(项):指XX单位用于XX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XX(款)XX(项):指XX单位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XX单位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XX单位用于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XX单位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XX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XX单位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XX单位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XX单位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协管日常工作经费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万元 | 执行数: | 30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保障经费支出及时 
							 | 完成执行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城市管理工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处理违停车辆300辆 | 已完成 | 已完成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县城市容环境秩序 | 100%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保障经费支出时间及时 | 2020年1月至12月 | 2020年12月完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30万元 | 保障2020年全年 | 已完成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保持良好城乡人居环境 | 保证群众居住环境满意 | 已完成 | |
| 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犬只捕捉管理费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万元 | 执行数: | 10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保障县城区流浪犬只的管理及捕捉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 保障县城区流浪犬只的管理及捕捉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减少了流浪犬只伤人等事件发生。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捕狗次数≥6次/月 | 62次 | 70次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县城市容环境秩序 | 良好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保障每月出行次数 | 2020年1月至12月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10万元 | 2020年全年 | 已完成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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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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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减少流浪犬只伤人等事件发生 | 无伤人事件发生 | 已完成 | |
| 效益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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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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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执法车辆购置费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7.92万元 | 执行数: | 17.92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效率。 | 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效率和城市管理水平。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出勤次数 | 100%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县城市容环境秩序 | 2020年全年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保障执法车辆正常出行 | 2020年1月至12月完 | 2020年10月完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17.92万元 | 已完成 | 已完成 | |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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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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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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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效率 | 已完成 | 已完成 | |
| 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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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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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协管人员工资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10万元 | 执行数: | 210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保障工资及保险按时支付 
							 | 保障工资及保险按时支付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60名协管人员工资及保险 | 每月按时发放 | 已完成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县城市容环境秩序 | 2020年1月至12月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工资及保险按时支付 | 2020年12月完 | 2020年12月完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210万元 | 2020年全年 | 已完成 | |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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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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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升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水平。 | 群众满意 | 已完成 | |
| 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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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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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居环境 | 保证社会群众满意 | ≥95%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设三个内设机构:一是办公室(人事股)。二是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股)。三是执法监督股(计划财务股)。以及一个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综合执法局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3名。下设参公事业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参公编制17名。
截至2020年底,在编在岗人员19名,其中5名行政编制,12名参公编制,2名参公单位工勤编制。
县综合执法局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城市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3、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临时摊点的综合管理;负责路标路牌、报刊电话亭、公交站牌、非机动车停放点等市政设施设置的许可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设置、宣传品张贴悬挂、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辆清洗保洁(含修车、汽车美容)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依照相关城市管理的规定对食品摊贩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项目审核、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处置场地运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工业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处置;负责公共场所(街道“门前三包”、农户“庭院三清”及十二户联洁)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5、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店面、霓虹灯、标语牌、橱窗、宣传栏、地名牌和路牌等违反有关规定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履行县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牵头组织全县性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活动;负责行使县委办公室档案方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司法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5个部门的行政调查(检查)权、行政命令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权;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6、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投诉举报平台和智能化联合协调办案指挥机制;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7、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8、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
9、负责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0、负责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负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和社会动员工作。
12、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13、参与县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14、负责配合各行政部门重点工作、行业整治等活动。
15、承担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抢险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县财政局对我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由局计财股牵头组织实施、收集资料,各相关股室积极配合,在县纪委“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2020年度单位经费支出情况检查自评。
二、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年度任务目标。
1、强化行政处罚,综合执法彰显新成效。2020年我局共受理各类违法案件线索1162件,整改201件,移交595件,查办行政处罚案件366件,处没收资产价值168.94万元,罚款收入20.20万元。一是抓好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组织精干力量、攻坚克难,拆除违法建(构)筑物101处7617平方米,没收违法建(构)筑物795.93平方米。二是狠抓车辆规范管理。今年处理违法停车案件918起(其中:会同交警部门处理581件),常态化整治了县城区城市节点、重大接待现场点位的车辆秩序。三是强化集中处罚权实施。加大与县委编办、发改、司法、经信、商务,档案、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对接、协调,形成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会商机制,查办涉及森林火灾、招投标、环境污染治理等重大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实现零的突破。四是严控污染源。加大对工地扬尘、渣土车抛洒、餐饮油烟乱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2、加强城市管理,市容秩序展现新面貌。创新城市管理举措,不断推进问题清单式管理,建立城市管理五大领域各类问题台账16953个,处理销号16785个,完成率98.9%。一是科学施策整治占道经营。通过划定“禁占黄线”,与商户签订承诺保证书等创新措施,纠正占道乱象5122起。二是关口前移规范停车秩序。针对城区违规停车严重的问题,前移监管关口,共教育劝导乱停放车辆9156余辆。三是常态驻守规范市容秩序。在市场设立市场中队,配合市场业主共同处理市容秩序问题1924个。四是统筹协调监管环境卫生。联合住建局、环保局形成工作合力,处理环境卫生问题641个。五是网格监管防控违法建设。将县城区协管人员全员纳入网格管理,细化责任区域,设置网格33个,发现违法建设110起,整改58起,行政处罚25起,移交14起,剩余13起正在办理之中。
3、优化营商环境,经济发展实现新步伐。积极承接成渝产业转移,加大招商引资工作,联系重庆、成都、浙江、北京等地引入智慧城管、城乡污水治理、食用菌等三个项目,签约协议资金4000万元。一是加大项目建设服务,改进作风,精简程序,开展项目建设大比武,着眼提高服务质效,减免费用1.77万元,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优良环境。二是加强“放管服”服务,优化工作流程,全年办理审批事项89件,行政审批全程网办100 %,材料精简率70 %,时限缩短85%。三是以环保督查为契机,开展“五小”专项整治,先后处理乱象232个。四是引导地摊经济发展,合理规划地摊经济区域3处,摆摊设点46处,有力推动了全民灵活就业。
4、巩固全域旅游,名县创建再上新台阶。以天府旅游名县创建为契机,全力保障县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21次,处置城乡环境秩序问题869个,巩固了全域旅游名县创建成果。一是加大乡镇督查力度。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赴乡镇督导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发现问题726余个,整改问题688个,整改率达到95%。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向基层倾斜。组织执法人员245余人次前往木鱼、乔庄、青溪、关庄、竹园等乡镇开展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执法,共拆除违规搭建的家禽圈舍25处,私拉彩条布52处,违规设置遮阳伞92处,管线私拉乱接12处。三是加大重点部位整治力度。组织各类力量2168人次,对县城区农贸市场、幸福岛、东河口、青坪村等重要点位进行大力整治,为树立青山绿水的生态旅游城市形象保驾护航。
5、整治流浪犬只,宠物管理推出新机制。加强犬类等宠物管理,今年共规范整治流浪犬只323次,开展流浪犬只搜捕行动45次,捕捉收容流浪犬只217只,规范城区宠物店25次,处理动物污染问题共164个。一是落实了流浪犬捕捉收容处置制度。组建了流浪犬收容处置专业队伍,通过设置文明养犬卡通宣传牌52块、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1500份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并坚持每月开展3至5次专业捕捉和收容处置工作,对流浪犬只类投诉举报进行快速处置。二是建立了城区宠物管理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对宠物店进行规范整治,制定卫生防疫标准。三是制定城区家禽、牲畜饲养制度。处理鸡、鸽等家禽养殖出现的噪音扰民和环境污染乱象12起,规范牛、羊等牲畜违规上街乱象3起,处理粪便3次,规范水产销售污水乱排乱象48起,规范解剖废弃物乱堆乱倒行为98起。
6、狠抓疫情防控,城镇管理创建新秩序。新冠疫情期间,共整治畜禽和野生动物交易行动985人次,累计消杀96.7万平方米,驱散劝导聚众人群6579人;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监督收集餐厨垃圾715吨,摸排走访城区餐饮店8956次,现场督导整改18户。一是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建立了“五五工作机制”,督促开展消杀灭菌291次,督促清扫保洁285次,累计清运垃圾207吨,取缔停业县城区内流动摊点等657处、聚集性娱乐活动1921处。二是扎实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督导工作,常态化开展餐厨废弃物巡查,建立巡查台账。
7、做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谋划新格局。因地制宜出实招,联系帮扶7个乡镇9个村,贫困户58户,出动182人次下乡帮扶,解决贫困户126个问题,支持项目发展,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一是执法力量下沉。派驻乡镇协管人员18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3次,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二是巩固脱贫成效。组织干部职工下乡帮扶,筹集资金1万元支持建峰镇碾子村地苦胆产业发展,联系县城区市场土特产经销点与贫困户定点对接,为3户贫困户农产品销售谋好出路,帮扶人员主动认购扶贫产品人均300元以上。三是突出城乡环境治理。先后组织执法力量248人次,开展贫困村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拆除违规搭建的家禽圈舍6处,私拉彩条布5处,清理垃圾乱倒31处,管线私拉乱接2处,致力于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8、强力扫黑除恶,依法治县取得新经验。全年共受理信访投诉件76件,办理76件,办结率100%。核查扫黑除恶线索5起,办理扫黑除恶案件7件,案件办结率100%。一是突出抓好“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组织会前学法12次,专题学法5次,专题会议4次。二是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次,发放宣传手册6200份。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8次。四是抓好信访维稳,快速精准处置信访投诉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着力维护群众利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五是抓好城市安全。及时清理地面障碍物66处、高空悬挂物等安全隐患15处。六是大力开展行业清源活动,集中三个月时间开展鑫源农贸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建立了《执法派驻市场制度》《统一规划风貌制度》《承诺保证处罚制度》三项长效制度,扫黑除恶工作得到了市、县表扬推广。
9、紧扣意识形态,党建纪律保持新常态。全年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7次,深入研判意识形态工作4次,组织学习培训12次,制定了党建纪律培训制度22个,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发现的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7个,整改完成率94%。一是狠抓整改补短板。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3类18个问题,及时制订整改方案,目前已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2次、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明确目标、细化措施,整改工作推进有序有力。二是廉洁自律做表率。组织学习党规党纪4次,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3次,深入研判意识形态工作4次。三是强化管理树形象,及时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制度管人管事的管理模式。四是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职工双向选择,组建高效执法队伍。五是强学习,注重思想引导。先后组织全体职工培训12次,领导班子与干部职工间谈心谈话80余人次。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
1.预算编制。在编制预算时,结合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经费标准、人员编制,参照上年度公用经费支出情况和当年编制实力变动情况,本着科学合理、力求精确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预算编制及上报工作。预算经县财政批准后,严格按照财经管理规定执行落实。
2.预算执行。执行过程中,为保证财务制度较好落实,重点加强了发票的审核力度,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借款、报销审批关,做到无经费来源的项目不办,不合制度要求的不办,发票要素不全的不报,克服经费使用随意性大的问题,确保了各项经费的开支合法。通过严把发票来源渠道、开支内容和信息要素的审核报销关,当年各项经费收支实现了综合平衡。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部门决算编报相关要求,统一格式进行了编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财务决算上报,保证了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三)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财政预算475.46万元。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部门基本242.28万元,项目支出223.69万元,合计支出465.97万元,占资金收入98%。
1.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按照单位“三定”方案和上级财务相关规定要求,单独设立财务装备股室,会计、出纳分设和印鉴、支票分管,财务人员均持有从业资格证书。二是建立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财务费用审批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财务制度,保证了各项经济活动正规秩序和有章可寻。三是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要求,统一使用金财网上U8财务软件,建立了会计总账、会计明细账、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账,确保了账账、账证、账实一致。
2.财政政策执行。
一是除过节慰问、帮扶贫困村和小的零星开支使用小额现金外,其他经费支出均通过财政“大平台”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二是单位在物品采购、公务接待和县外出差等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未超过规定标准。三是严格按照非税收入征管政策,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所有非税收入全部存入财政国库,无截留拖延行为。
3.财经纪律。
局党组对财务工作都非常重视,始终坚持把集体理财纳入了党组中心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常议,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大项经费开支和项目经费立项等,必须经党委集体研究后决定。并严格执行了局长“一支笔”审签制度,凡超过经费审批权限的开支,及时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如2014年度在县德赢VWIN调整差旅费补助标准后,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最后出台了局差旅费报销办法,无越权审批和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问题,无县审计局、财监室和上级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检查处理的问题发生。
三、绩效评价管理
(一)评价结论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从整体上看,2020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一是保障协管的工资及保险福利,二是购置城市执法车辆,保障执法工作正常运转;在公用支出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个别票据审核把关不严,主要表现为报账附件不全。
二是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还有所欠缺,在会计业务核算、实物资产管理、行政消耗性经费管理和工程项目经费管理方面存在不足。
(三)改进建议
一是不断增加自身业务素质和审核发票的能力,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在发票来源、内容和要素及报销附件上下功夫,加强审核力度,避免各种失误现象发生,能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二是结合单位实际,通过外出培训和自学,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能更好地为局党组理好财、当好家。
		
	
附件2:《城市执法车辆购置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财政拨付我单位城市执法车辆购置经费17.92万元,县财政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单位城市执法车辆购置经费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单位进行申报,其资金拨付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规范完善摊贩、车辆管理乱停乱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职责,为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我单位按照城市执法、环境秩序、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职能职责,结合上一年度经费支出情况, 合理核定本年度经费预算及支出,资金申报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县财政下达我单位城市执法车辆购置经费计划1792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截止12月31日拨付资金179200万 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主要用于购买江铃皮卡车1辆。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经办人员申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分管财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财务制度,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财务)、纪检监察、城管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审签、审核、审批及工作运行情况。二是成立车辆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车辆采购相关事宜。三是规范建立车辆管理、由办公室等统一管理。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如期完成了车辆采购任务,截至目前车辆运行正常。
(二)项目完成质量。
2020年,为保证执法人员的安全,减少执法人员在恶劣天气对电瓶车的使用,必须有执法车辆予以保障,确保执法过程的安全及时效。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解决了执法人员出行难的问题,保障了工作任务的开展,提升了工作效率。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执法车辆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日常城市管理的需要,导致城市管理工作不能完全履职到位。
(二)相关建议。
应购置城市执法车辆三辆,四轮电瓶车两辆。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10日
		
	
《犬只捕捉管理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财政拨付我单位犬只捕捉管理经费10万元,县财政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单位犬只捕捉管理经费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单位进行申报,其资金拨付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县的环境净化,有效预防和防止流浪犬伤人事件的发生,以及为辖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我单位按照城市执法、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职能职责,结合上一年度经费支出情况,合理核定本年度经费预算及支出,资金申报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县财政下达我单位犬只捕捉管理经费计划1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方面、综合治理的工作。截止12月31日拨付资金1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止12月31日共计支出项目资金927723元。主要用于租车费、临工费、犬只捕捉及处置等费用,所有经费支出均采取事前申报,据实支付的方式进行,与预算相符,其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经办人员申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分管财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财务制度,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纪检人员城管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审签、审核、审批及工作运行情况。二是规范流程,落实专人办理,职责明确,程序合法合规。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如期开展了县城及19个乡镇的犬只捕捉工作220余次,完成了预定目标。
(二)项目完成质量。
2020年,针对公园广场、背街小巷、景区山林流浪犬聚集扰民等问题持续开展清理收容行动,整合专业稽查人员和捕犬装备,加大巡查力度,先后组织集中“攻坚战”,今年共规范整治流浪犬只323次,开展流浪犬只搜捕行动45次,捕捉收容流浪犬只217只,规范城区宠物店25次,处理动物污染问题共164个。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避免了流浪犬只大量繁殖甚至伤人问题的发生,加大了市民群众依法养犬的意识。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市民依法养犬,文明溜犬的意识有待提升。
2、在依法养犬、文明溜犬方面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不够。
(二)相关建议。
1、建议县德赢VWIN尽快出台《青川县犬只管理办法》,规范犬只饲养行为。
2、加大对市民群众依法养犬的意识,加大对遗弃犬只行为力度的打击。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10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